其次是人物塑造的技法。
傳記文學和小說都要求寫出人物的個性,更強調獨一無二的“這一個”,司馬遷在這方麵曾取得了顯著成績,日本學者齋藤正謙評價說:“子長同敘智者,子房有子房風姿,陳平有陳平有風姿;同敘勇者,廉頗有廉頗麵目,樊噲有樊噲麵目;同敘刺客,豫讓之與專諸,聶政之與荊軻,才出一語,乃覺口氣各不同。《高祖本紀》見寬仁之氣動於紙上,《項羽本紀》覺喑噁叱吒來薄人。讀一部《史記》,如直接當時人,親睹其事,親聞其語,使人乍喜乍愕,乍懼乍泣,不能自止。”(《史記會注考證》引)張竹坡認為,《金瓶梅》的作者師法和借鑒了司馬遷的這種寫人的本能。張竹坡在《金瓶梅》第六十一回夾批中說:“剛寫王六兒的是王六兒,接著寫瓶兒的是瓶兒,再接筆寫金蓮的又是金蓮,絕不一點差錯,真是史筆。”張竹坡認為蘭陵笑笑生繼承了“史筆”的寫人傳統,也善於塑造個性化的人物。張竹坡也認為《金瓶梅》在寫人的具體方法上對史傳筆法也有諸多繼承。如批第十三回說:“金蓮、瓶兒勢不得不始合者也,然作者之巧,即以花園相近作紐,使瓶兒即心眼注定金蓮,全是自己心事出現,真是史遷再世。”這段評論說明,司馬遷的“史筆”已被《金瓶梅》的作者融會於胸,發之為文,自然與《史記》之文相似乃爾!
第三是史傳文學中的虛構。
史傳是否可以虛構,這是一個長期爭持不下的理論問題,僅就實踐而言,在唐以前的史傳中確實存在虛構的現象。但是曆史學家虛構的基點是依據曆史材料進行合理想象,錢鍾書曾說:“史家真人實事,每須遙體人情,懸想事勢,設身局中,潛心腔內,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幾入情入理。蓋與小說、院本之臆造人物、虛構境地,不盡同而可相通。”[3]如果按錢鍾書所說,沒有合理的想象,寫作曆史幾乎是不可能的。史書中虛構的例子不勝枚舉,如周亮工評論司馬遷《項羽本紀》描寫“垓下之圍”說:“垓下是何等時?虞姬死而子弟散,匹馬逃亡,身迷大澤,亦何暇更作歌詩?即有作,亦誰聞之,而誰記之歟?吾謂此數語者,無論事之有無,應是太史公‘筆補造化’,代為傳神。”[4]
第四是實錄的“春秋筆法”。
所謂“春秋筆法”即作者並不直接在文中流露出自己的愛憎感情,而是將自己的感情寓於對人物事件的描寫講述過程中,以收到客觀真實的效果。史傳文學的書寫,往往秉著誠實的態度,避免為個人感情所左右。這是由史傳本身的性質決定的。前人對於這方麵的論述很多,如“有是事而如是書”(吳縝《新唐書糾謬·序》);“不虛美,不隱惡”;“善惡必書,妍媸必露”等等,不勝枚舉。這與前文討論的虛構並不矛盾,史傳中的虛構是合理的局部的虛構,其目的是為了達到整體的逼真的效果。這對後世小說的影響是十分巨大的,如張竹坡一再說《金瓶梅》對吳月娘純用“陽秋之筆”。
最後,是紀傳體的敘事體例。
自司馬遷《史記》之後,紀傳體成為我國正史書寫最重要的形式。紀傳體自司馬遷創立,又是在司馬遷手中成熟。基於此,紀傳體的形式就成為了小說可資借鑒的樣板。從而形成了中國古典小說獨特的敘事體例。比如司馬遷寫人物傳記,通常都是一開篇就對人物的姓名、籍貫、家世以及外貌、性格等作簡括介紹,而後是敘述其生平事跡,最後要講到主人公的死以及其死後的家族興衰。每篇作品都還要有一段作者的評論,用“太史公曰”四字領起,部分作品正文前還冠有一段序,用以敘述寫作緣起和作者的觀點。自《史記》此例一開,不僅後代正史、後人傳記全都視其為圭臬,而且連後代傳記體的散文和小說也都爭相沿用而不變更分毫。《水滸傳》是學習司馬遷這種寫法最熱情、最認真的一部小說。小說中凡是主要人物出場,作者全都要先介紹一番此人的姓名籍貫,綽號武藝,成了一種習慣。司馬遷對一般的人介紹從簡,像劉邦、項羽等人,則從詳;《水滸》也如此,如對晃蓋、宋江出場時的介紹,都洋洋灑灑,非常細致全麵。這一點,讀過小說的人都很清楚。再從全書看,《水滸》第一回之前有段“引首”,第一百二十回結尾處有“唐律”二首,其作用差不多等於《史記》中的“序”和“讚”;不僅如此,小說在某個英雄事跡完全結束時,有時也有一個類似“太史公曰”的評論,不過它不是散文,而是韻文。如李俊、童威、童猛等功成身退,乘船出海後,有詩曰:“知幾君子事,明哲邁夷倫。重結義中義,更全身外身。得水舟無係,榆莊柳又新。誰知天海闊,別有一家人。”這實際上是從司馬遷的“太史公曰”變化過來的。司馬遷寫人物很注意把人物的一生寫得有頭有尾,對人物的命運、事件的結局作出清楚的交代,這也為《水滸》所取法。小說以“傳”命名,實際上告訴讀者,它講的是原原本本、有頭有尾的英雄故事。所以作者對小說中的人物結局,通常都有明確交代。一人一事,斷斷續續,雖不像《史記》那樣在一篇之中便作了結,但也總忘不了在後麵的章節中添上一筆,以標明一個人的“傳”的結束。講故事要有頭有尾,這符合中國人傳統的閱讀欣賞或聽講故事的心理,所以自《史記》開先河後,經久不衰,為人們所喜聞樂見,小說家自然就樂意采用這種形式來編演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