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幸福教育作為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載體的策略(1 / 2)

幸福教育作為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載體的策略

德育研究

作者:廖曼鬱

摘 要: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幸福的人。思想政治教育隸屬於教育這個大範疇,“培養幸福的人” 自然也是它的終極追求。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盡管是“一個複雜的多維度、多層次的係統。但不管什麼目的,隻有把它置於‘人的幸福的關照中’,它才是有意義的”。

關鍵詞: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載體;策略

作者簡介:廖曼鬱(1988-),女,江西贛州人,碩士,南昌大學人文學院。研究方向:高校思政。

[中圖分類號]: G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2)-26--01

一、幸福教育成為思想政治教育載體的必要性

費爾巴哈曾在其《幸福論》中寫道:“一切有生命和愛的動物、一切生存著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基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動就是對幸福的追求。人的任何一種追求都是對幸福的追求。”恩格斯也說:“每個人都追求幸福”是一種“無須加以論證的”、“顛撲不破的原則”。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隻有融入人文關懷,實行幸福化的教育,才是真正做到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幫助人,才能使思想政治教育充分顯示出人性的光輝。相反,思想政治教育“如果沒有幸福為它作出價值定位,可能要走向初衷目的的反麵:在追求幸福的同時便在喪失幸福。”馬克思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說:“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意義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所以,需要的滿足符合社會準則和價值標準,是個體獲得持久和穩定的幸福的前提條件。因此,幸福與道德是緊緊聯係在一起的。亞裏士多德和柏拉圖都認為,有道德的人是幸福的,善即是幸福。

二、以幸福教育為載體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議與對策

1.以“幸福”引領思想政治教育的價值體係

價值是一個含義十分複雜的範疇,在不同的語境中具有不同的含義。在哲學中,價值的一般本質在於,它是現實的需要與事物屬性之間的關係。正如馬克思所言:“‘價值’這個普遍的概念是從人們對待滿足他們需要的外界物的關係中產生的。”某種事物或現象具有價值,就是該事物或現象能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成為人們的興趣、目的所追求的對象。在日常生活中,價值是人們經常會碰到的問題,如做事經常考慮“值不值得”、“有沒有益處”、“有沒有意義”,這裏的“值”、“益處”、“意義”就是一種價值判斷。“人總是為尋求意義而生活,人總是為失落意義而焦慮。”因此,人是尋求價值的存在。毫無疑問,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是極具價值的,理應受到受教育者的關注和重視。實際教育情景中思想政治教育不被受教育者關注和重視,很顯然是其價值不被受教育者“感同身受”。

德國人類學家恩斯特·卡西爾在《人論》開篇“人的自我認識危機”中指出:“近代科學開端於這樣一個原則——我們自身存在的自明性是堅不可摧、無懈可擊的。但是心理學知識的進展幾乎根本沒有證實這個笛卡爾主義的原則。”所以“打倒理性”——“重新評估一切”曾成為一種思潮衝擊人們的心靈。尼采以畢生的精力向理性主義提出全麵的挑戰,他認為:生命本身是非理性的。雖然尼采的理論過於片麵,但從中我們也可以得到啟示:借鑒心理學理論,研究微觀場域的心理發展機製,是思想政治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幸福”是個充滿誘惑力的名詞,對幸福的追求是廣大青少年內心的熱切期盼。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如果其價值能以“幸福”為引領,無疑對廣大青少年具有極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