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有一個傳統的美德,就是無論說什麼話或辦什麼事,都很講究一個“信”字。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中子貢問孔子怎樣治理國家,孔子講了三條:“要有充足的糧食;要有充分的軍備;要使老百姓相信政府。”他還特別強調“言必信,行必果”。《史記·季布欒布列傳》雲:“得黃金百斤,不如季布一諾。”李白《敘舊贈江陽宰陸調》詩:“一諾許他人,千金雙錯刀(古錢名)。”一諾值千金,古人把“信”字看得如此的重要,是很有道理的。否則,說話不算話,沒有信用,什麼事也辦不成。秦商鞅為了使變法能夠順利地進行,他首先決心解決一個“信”字。於是,他在國都鹹陽南門放了一根三丈長的木頭,告示老百姓:誰能搬到北門,賞十金。老百姓感到很奇怪,不相信有這樣便宜的事,沒人去搬。商鞅又說,誰能搬到北門,賞五十金。有個壯漢說:“秦法素無重賞,今忽有此令,必有計議。縱不能得五十金,亦豈無薄賞。”於是他把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立即賞他五十金,說:“吾終不失信於爾民矣!”從此,凡秦國提出的號令,人們便聞風而動,付諸實現,使秦國很快走上繁榮富強的道路。
曆史是一麵鏡子。我們今天有些單位的領導好大喜功,辦起事來諾言倒不少,今天這個“許願”,明天那個“保證”,調子唱得老高,胸脯拍得山響,真像那麼一回事,群眾無不開心稱讚。但遺憾的是,要真格實行起來,往往見效甚微,甚至放了“空炮”。領導不但不引咎自責,還顯出一副愛莫能助的樣子。更有甚者竟顏無愧色,把自己的諾言洗刷得一幹二淨,好像根本沒有那回事,弄得群眾哭笑不得,嚴重挫傷了群眾的凝聚力和積極性。難怪群眾氣憤地說:“說得好聽,辦起來稀鬆,領導把群眾當猴子耍弄哩!”說實在的,有些事其所以脫離群眾,壞就壞在領導言行不一致上,難道還不應引以為戒嗎?
我們共產黨人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無論辦什麼事,都要向人民負責。這就要求每個領導說話要算話,說到做到,“終不失信於爾民矣!”有些暫時還不能辦到的事,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更應十分謹慎,不要輕率“一諾許他人”,寧肯少說多做,用活生生的事實來取信於民。列寧曾經說過,一打諾言不如一個實際行動。當然,在實現“諾言”的過程中有時由於種種客觀條件的變化,諾言不能兌現,應該勇於自我批評,總結經驗教訓,實事求是地向群眾解釋清楚,取得群眾的諒解,這也是取信於民。那種隻滿足於一時的痛快,許諾後卻高枕無憂、萬事大吉、不顧效果的作風,是千萬要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