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知道,真正的遠方,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離不開步伐,更離不開土地。
也許,直到微風輕撫臉頰,當那股清流足夠平息自己內心一切雜念的時候,我才會一個人靜靜地回眸昨日發生的一切,我才會去想想,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
我的內心深處告訴自己,我的目標是遠方,而不能停留在昨夜舊景,我已經為一個人逗留了三年,我不應該這樣下去!也沒有時間這麼做了。
不!我還要去一個地方,或許,我無法抵達,但我會窮盡一生去追逐,我說。
奧特曼一怔,顯然是被我的話驚呆了,可他多少是懂我的,不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的傻瓜樣。
他一臉平靜地笑笑說:
我相信你。
我伸了伸懶腰,走向講台,奧特曼也拿起手機向教室前麵走去。我拾起一根粉筆,習慣性地敲斷了一半,然後流利地在黑板上寫下幾個英文單詞:goonfighting,當我自以為滿地欣賞完自己的“傑作”,然後轉身欲詢問奧特曼我寫的怎麼樣的時候,我的表情凝滯了。
你知不知道人家喜歡你三年了!
這樣的話我不知聽了多少遍,而每次無論對方說話的是誰,都是一股打抱不平的憤憤然的口氣,貌似我欠了說話人的錢幾十年沒還一樣。可我每次都隻能是淡淡地笑笑,不說話,最後就在對方的鄙視和冷笑聲中結束。
以至於後來琴在qq上問我:你幹嘛老是躲著我?
這時我才無法回避地回答: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其實,我是知道的,我不是白癡。
不過,她說的確實不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可以說是整整兩年,我沒有對她說過一句話,一個字。就算是平時,我也會很很早很早地吃完飯,然後回寢室跟奧特曼純粹調侃,或者胡吃海喝。
很多事情就是這麼有趣,在這個占地僅僅隻有三十多畝的學校,想碰到一個人的時候很簡單,若是你不想遇到一個人,隻要錯開日常生活時間,可以是一個星期,甚至一個月不會相見。
要麼就堅持下去,要麼,就現在放手!
這是我對她說過的最後一句話。
時間告訴自己,我,奧特曼,琴,三個人都做到了!
我們都在為自己所要追逐的東西而堅持,雖然彼此目標不同,或許,結果也不同。
飄中有一句話大概是這樣的:過去苦澀的回憶,在如今終將成為美好的回味。
而這段回憶所需要回味的,不是曾經擁有,而是被時間衝蝕留下的平平淡淡的期待,以及這期間付出的點點滴滴。
剛才走過去的那個人,一直喜歡你吧?奧特曼說道。
呃,嗯,我回答。
走!我們去吃西瓜!奧特曼激動地說。
等等,哪來的西瓜?我問。
你忘了,幾天前你來的時候給我買的啊,奧特曼拉上我和寶雞就走。
你還沒吃!我大驚。
那個時候沒有刀我怎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