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來阿姆斯特丹,除了拍我那個電視節目,最主要的還是向丁雄泉先生學畫畫。
丁先生一輩子的徒弟,最多一兩個罷了。
“要不要正式來個拜師典禮?”我問。
丁先生大笑:“那是流氓才做的玩意兒。我們是朋友,一起向天真的感情學習。”說完,把一張八英尺宣紙貼在牆上。
拿了一個裝有油漆的玻璃瓶,丁先生往紙上潑去,沾在牆上的各種油漆的顏色透過紙顯露出來,本身已是一張抽象畫。
丁先生開始用畫筆把線條勾出來,畫到女人的眼睛部分,他會用手把墨一擦,變成眼影的化妝。
一張巨畫分三階段完成,線條、上色。等幹了之後,最後加上需要強調的濃彩。
我知道要在這短短的數天之內學畫是不可能的事。丁先生最強烈的作風是他對彩色的分布。要是我能在這期間內得到一點點的感覺,已受用不盡。
“色彩是活的。”丁先生一麵畫一麵講解:“熱愛生命,腦中自然產生。”
筆愈勁愈快,色彩也愈來愈複雜。女人、西瓜、貓、鸚鵡,都是丁先生喜歡的題材,一個個無中生有地出現。
鮮豔的色彩,在凡人筆下變得俗不可耐。但是丁先生很自信地掌握,強烈到令人醉迷。
丁先生的作品沒有中間路線,你喜歡或不喜歡,就此而已。愛上了,便玩之不盡,味之無窮。
汗水已經浸透他的全身。那麼巨型的作品,需要無限的精力。丁先生健碩的體魄,像一塊基石,填完了他的彩色的宇宙。我再過一百年,也追隨不著。但是能夠親眼看到一件藝術品的孕育和誕生,享受這無比的歡樂,已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