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攝影——給周潤發的一封信(1 / 2)

潤發老弟:

報紙周刊上報道你對硬照攝影很感興趣,但從不見到你的作品。今天,到“hair culture cafe”吃中飯,老板billy介紹說牆上有一幅你拍的照片,是個瑞士鍾,隻剪取了一部分。構圖優美,光暗調和。看得出你有一對尖銳的眼睛,很有天分做一個好的攝影工作者,勉之勉之。

我也喜歡硬照攝影,但看的比拍的多,自然眼高手低。我的書法老師馮康侯先生說過:“眼高至少好過眼不高。”我隻能用一個業餘愛好者的身份和你分享我學習攝影的經驗。你我都忙,見麵時間少,還是寫一封信給你吧!

從十五歲開始,借了父親的rolliflex雙鏡頭反光機到處亂拍,自己衝洗菲林,然後在黑房中放大。

記得那台放大機拉得多高也不夠我要的尺寸,最後要把鏡頭打橫放映。照片紙貼在牆上,感光過後用布浸濕顯像液塗之。看見那一幅幅的形象出現在眼前,感到無限的歡樂。

所以說,拍照隻是一個前奏,衝印才是真正的*。

當今的攝影愛好者都不顯像和放大了。黑白還容易自己動手。搞到彩色,則非托專業黑房人員處理不可。我要說的是即使不親力親為,也要站在旁邊看一幅心愛的照片的誕生,才算完美。

任何一種藝術都要先利其器。我認為,擁有各種攝影機和鏡頭不如先選一個機身、一個鏡頭。摸熟之後,成為身體的一部分,好過拈花惹草。

我的首選是leica m3,加上一個90mm tessar鏡頭。我認為這兩種東西的配搭是天衣無縫的。徠卡的對焦不易,但久了就能控製。而那個鏡頭,我曾經用來拍老虎,每一根胡須都清清楚楚。

一般人拍完後交給衝印公司,隻洗些明信片大小的照片。那麼買名貴相機幹什麼?任何傻瓜機都足夠應付矣!

我用90mm鏡頭,因為我喜歡拍人像。你有了工具之後,就要選擇在攝影上走的是哪一條路了。

雖然一幅經典之作會影響到我們的興趣,但我始終覺得是個性使然。個性由遺傳基因決定,天生也。

靜物總是入門,風景也是最初接觸的對象。常笑自己當年看到海邊的一條破船就拚命拍它,英語中對這種現象叫為boat in the mud。

除了那幅鍾,我沒看到別的,不知道你的愛好是在哪裏。靜物和風景局限於光與影,要追求風格,這兩種對象是難於滿足的。

要走哪一條路很容易決定,看大師們的作品好了。

robert capa的那幅中槍死亡之前的兵士照片,令你震撼的話,就當戰地記者攝影師好了。任何地方有天災人禍,都是你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