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經緯
作者:張竹岩
民族民間音樂課程是高校音樂專業的必修課程,是中華民族精神和情感的重要載體,也是民族親和力與凝聚力的核心,應成為地方高校藝術教育的特色主題。現在大多數高校的民族民間音樂課程的教學內容主要由民間歌曲、民間歌舞音樂、說唱音樂、戲曲音樂、民間器樂組成,這些內容是我國傳統音樂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多少年來,全國高校的民族民間音樂課程幾乎沒有統一的教材和相配套的音響、音像資料,更沒有統一的教學計劃和評價標準。由於各校在教材的選擇、課時的分配以及資料等方麵的限製,大部分的民族民間音樂課程隻能讓學生對我們國家的民間音樂有簡單的了解。但這樣的教學並不能引起學生對我國豐富的民族民間音樂的興趣與熱愛。同時也起不到對民族民間音樂的傳承與保護的作用。就失去了設置這門課程實際意義。如果各地區在民族民間音樂的教學中引進本土音樂資源,體現多元化的本土音樂,這不僅豐富了課堂教學內容、教學氣氛,而且加深了對本土文化和曆史的認識,加深了對藝術的社會作用的認識。
教育部在《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發展規劃(2001-2010年)》強調:“藝術教師應充分利用和開發本地區、本民族的文化教育資源。”地方高校吸納地域民族民間音樂中健康向上的精品,既能夠促進民間音樂文化的發展,也對大學生在特定音樂背景下,養成開放的文化心態,學習優秀的多元藝術風格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研究民族音樂資源在高校藝術教育中的作用和價值,把一些潛在的教學資源整合、改編成適宜大學生使用的、具有現代感的教育內容,完善民族民間音樂課程,對推進中國民族音樂教育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河北省的民間藝術資源豐富,種類多樣。尤其是冀東地區的民間音樂資源特色鮮明,是河北省民間音樂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作為地域文化的象征,承載著太多的曆史與文化,如地域生活習慣、方言口語、審美傾向、民俗風情、民族性格等,可以說它就是一幅幅當地人民生活的風情畫卷。作為冀東地區的高校音樂專業有責任承擔本地區民間音樂的傳承與保護。對民族民間音樂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模式進行改革,把地方民族民間音樂納入教學內容,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使民族民間音樂課程真正的承擔起地方民間音樂的傳承作用。
民族民間音樂與地方音樂的融合應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第一,開辦係列特色課程。按照立足專業、麵向社會、強化多能的人才培養思路,對高校音樂專業的民族民間音樂課程設置進行必要的充實調整。把本地民間音樂納入教學的重要內容,按照讓學生有所了解、初步學會、基本掌握三個不同層次要求,輔助開設課程,如冀東民間音樂發展史、昌黎民歌演唱、樂亭皮影欣賞、鼓吹樂演奏等,將地方高校所在區域的民間音樂滲入到民族民間音樂課程之中,逐步建立起具有鮮明高校性、地方性的音樂專業特色課程體係。要把冀東地區的民間音樂種類介紹給學生,根據不同的專業特點分析每一類別的獨特風格,把握其特點,讓學生能較全麵地了解一個地區的民族民間音樂,並使學生能唱、彈、拉、奏一定數量的作品,從而提高學生對本地民歌的分析研究能力;能將優美而獨具特色的民間音樂曲調和民族民間舞蹈用於習作和訓練中;創作出具有地方特色、地方風格的作品。同時,結合學生能力素質的提高,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社會文化活動,以增強地方高校音樂教育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實效性,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增強參與社會競爭的能力。
第二,編著特色教材。組織選編和創編以冀東地方民族民間音樂為主要特色的教材,要積極創造條件,盡可能地將本地域的民間音樂穿插在教材之中。特別要在精選原創民間音樂素材的基礎上,將這些素材應用於聲樂、鋼琴、視唱練耳、音樂欣賞和舞蹈等教學中,並通過教材的創編和選編,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專業課補充教材,使這些獨具特色的民族民間音樂真正成為民族民間音樂課程教學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通過對教材的選編與整理,可以將各藝術類別的資料進行係統的歸納與整理,使之回複地方特色的原貌,同時得到更好的傳承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