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兩會”內外(4)(1 / 3)

《浙江日報》約他談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問題。他怕說不清楚,索性關起門來,反複研究,起草了一份《“四個提升”促轉變》的書麵材料。

開篇,他說,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為即將到來的“十二五”布局謀篇,提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搶占經濟科技製高點,為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指明了方向。作為來自浙江企業界的一名代表,他一直在思考,怎樣結合《政府工作報告》精神,在省委、省政府“保穩促調”總體思路的指引下,做好全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篇大文章呢?

接下來是破題,講了四個方麵的“提升”:一是依靠“四輪驅動”,提升城市輻射力。工業化與城市化同步發展,先進製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有機結合,四輪驅動,既有利於提升浙江的產業水平,又有利於增強城市服務功能,提升城市輻射能力,推動浙江經濟向前發展;二是堅持扶大帶小,提升產業鏈競爭力。他建議在下一步發展中,一方麵要繼續支持做強做大集團,對企業發展中的具體困難、問題,特事特辦,提速增效。出台相關政策,鼓勵大企業進行兼並重組,以發揮規模優勢,形成一支支的“聯合艦隊”,產生品牌效應、集聚效應和龍頭效應。另一方麵,要扶持中小企業,鼓勵它們做專做精,形成“一企一品”或“一企一部件”,培育一大批“小巨人”企業。這樣,以大帶小,以小促大,對於提升產業鏈競爭力,促進地方經濟良性發展極有好處;三是推進創業創新,提升區域創新力。省委、省政府提出“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兩創”戰略。從全省發展的大局來講,當前麵臨的創新,最大的任務是如何大力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如果能夠抓住機遇,明確重點,有所作為,大力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以關鍵技術帶動傳統產業,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幾個千億產業群,完全是有可能的;四是強化社會責任,提升文化引領力。在新一輪發展中,我們要大力弘揚浙江精神,並將這種精神和強化社會責任結合起來。浙江企業家隻有胸懷全局,樹立“賺錢是第一,但不是唯一”的觀念,努力實現從“利潤最大化”向“社會價值最大化”的轉變,才會得到社會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企業才會發展得更好。而一個能夠傳承浙江精神,又有較強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群體,正是浙江經濟的活力所在。

在《溫州日報》的一篇署名文章中,他則提出了七個結合的觀點,這就是:城鎮化建設與產業集群發展相結合;做強大集團與扶持小企業相結合;做優傳統產業與大力發展新興產業相結合;做好先進製造業與發展現代服務業相結合;做好產業經營與資本經營相結合;本土化與國際化相結合;弘揚溫州人精神與強化社會責任相結合。

“我相信,做好了以上幾篇文章,溫州企業轉型升級,溫州經濟可持續發展這篇大文章就有可能做好了。”南存輝如此結尾。

這篇文章以代表博客的形式在該報3月13日登出後,產生了良好的反響。

帶著“光伏”上兩會

2011年3月5日至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這次開在“十一五”結束、“十二五”開局之際的會議,被譽為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盛會。

南存輝一如往常,在“兩會”期間頻出亮點,備受關注。

圍著“光伏”提議案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推動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發展。

有細心的人發現,整個報告中,談到新能源的地方達24處之多。

“這為我們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業和光伏新能源產業,實現轉型升級增添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南存輝說。

“兩會”期間,南存輝共向會議提交了1個議案、5個建議。1個議案,即《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議案》。5個建議分別為《關於完善光伏電站招標機製,扶持光伏高端裝備產業發展的建議》、《關於加快出台(小型分布式發電站管理辦法)的建議》、《關於加快研究製定太陽能組件生產設備進口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稅範圍的建議》、《關於將發展智能能源網列入國家“十二五”能源規劃的建議》。同時,附議了《關於將“質量強國”

確定為國家戰略的議案》。

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議案》中,基於《電力法》

規定一個供電營業區內隻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對光伏太陽能等新能源發電帶來的局限,南存輝提出,為滿足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對能源產品不斷增長的需求,同時有效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兼顧國家電網安全與可再生能源普及,建議將《電力法》第二十五條原文:“供電營業區的劃分,應當考慮電網的結構和供電合理性等因素。一個供電營業區內隻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修改為:“供電營業區的劃分,應當考慮電網的結構和供電合理性等因素。原則上一個供電營業區內隻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可在供電營業區內增設供電營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