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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盜賊公行,而夭厲不戒。” 《文公十八年》:“其人,則盜賊也;其器,則奸兆也。” (2)指偷竊、劫奪的人。 《荀子·正論》:“盜不竊,賊不刺。” 楊倞注:“盜賊通名,分而言之:則私竊謂之盜,劫殺謂之賊。”

詳細解釋

[robber;bandit;embezzler;thief] 強盜和小偷總稱 盜賊亭武起,問誰多窮民。——李商隱《行次西郊作一百韻》 劫奪和偷竊財物的人 《周禮·天官·小宰》:“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荀子君道》:“禁盜賊,除奸邪。” 楊倞 注:“盜賊通名,分而言之,則私竊謂之盜,劫殺謂之賊。”今俗稱強取曰盜,私偷曰賊。 元 孫仲章 《勘頭巾》第一折:“俺這犬吠柴門和月待黃昏,隻除是盜賊不敢來相近。” 指搶劫偷竊的行為 唐 元稹 《告佘三陽神文》:“饑饉因仍,盜賊倉卒,閭落焚燔,城市剽拂。” 對反叛者的貶稱 《史記·秦始皇本紀》:“其後公卿希得朝見,盜賊益多,而 關中 卒發東擊盜者毋已。” 宋 陸遊 《董逃行·讀古樂府擬作》:“ 漢 末盜賊如牛毛,千戈萬槊更相鏖。” 指外族入侵者 唐 陳子昂 《上蜀川軍事》:“臣伏惟 鬆潘 諸軍自屯鎮以來,於今相繼百十餘年,竟未聞盜賊(指 吐蕃 )大侵而有尺寸之效。”《明史·楊繼盛傳》:“盜賊(指 俺答 )伏莽,徒懾國威不敢肆耳,今知朝廷畏怯,睥睨之漸必開。” 唐朝景教的唯一神(The God)譯為真主阿羅訶。利瑪竇把唯一神翻譯成“上帝”。基督教(新教)在清朝末年將“耶和華”由“天主”改譯為“上帝”。 意為全知、全能、全智、全視、全權、全愛、全造的永遠至高並永生者,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有。是萬有的創造者、宇宙的統管者、真理的啟示者、選民的拯救者和罪惡的審判者。 聖經認為,上帝是萬有的創造者、宇宙的統管者、真理的啟示者、選民的拯救者和罪惡的審判者。這也是《聖經》的解釋,所以《聖經》不承認在萬物創造以前,除了耶和華還有別的上帝存在。 根據《創世記》中的典故,上帝先在黑暗和混沌中創造了光,接著創造了天地、生物和人。《聖經》說上帝是獨一無二的和全能以及世間萬物的唯一創造者。 上帝用七天創造天地,光亮,空氣,水土,各類生物,上帝又用泥土造人,給他生命和靈魂,取名亞當,又創造夏娃。亞當和夏娃就成為人類的祖先。 與神合一者:五傷聖方濟各,聖沙勿略,大德蘭,聖十字若望,埃克哈特大師等等

伊斯蘭教的安拉

《古蘭經》簡明概述是:真主是最高的實在,唯一的真宰,最高的養育者、盟誓和契約的監督者、萬物的創造主,他自由自在,無始無終,永恒,無形無相,至仁至慈,賞善罰惡,本然自立,無所不能,超絕時空而又無所不在,絕對徹底獨一,無偶,全知全能,同時又威嚴無比,善惡必報,清算神速。 安拉(Allāh)的字源,是由阿拉伯文的定冠詞al(英語:the)與阿拉伯文的椂氀āh(意思為神明)所組成,意思是絕對獨一的神。對伊斯蘭教起源和教義欠缺了解的一般人,則常誤認伊斯蘭教的神和猶太教、基督教的神稱呼並不相同。其實隻是阿拉伯語和希伯來語對同一個神講法不同,音譯後在各種語言中用詞也不相同造成的誤認。 在中國,“安拉”通常意譯為“真主”,或根據波斯語“”音譯為“胡達”。 古蘭經:“他已為你們創造大地上的一切事物,複經營諸天,完成了七層天。他對萬物是全知的。”(2∶29)“真理是從你的主降示的,故你絕不要懷疑。”(2∶147) 古蘭經上說:“你們的主確是真主,他曾在六日內創造了天地,然後升上寶座,處理萬事。”(10∶3)“隨後他又創造了眾天使,他們讚美他,虔誠地向他頂禮膜拜。”“接著真主又想創造亞當及其子孫,讓他們居住在大地上。 與安拉合一的人:卡比爾,哈菲茲,魯米等等。

吠檀多派的梵

吠檀多派是構成大多數現代印度教派別的基礎。三種基本的吠檀多經典是《奧義書》、《薄伽梵歌》和《梵經》(《吠檀多經》)。[2] 《梵經》認為,世界的最高主宰是“梵”,“梵”是宇宙精神,是無限、無所不在、永恒不滅的精神實體,它既沒有差別,也沒有形態和屬性,不能以概念來理解,不可用言語來表達;它是超越人類感覺經驗的永不磨滅者,是世界各種現象產生、維持和毀滅的終極原因。 《梵經》認為“生命我”(個體靈魂)具有普遍靈魂或最高精神的內涵,但與最高我或普遍我(梵)有所不同,最高我是永恒的,不被創造,而生命我是由最高我演變的。生命我和最高我在本質上是同一的,正象瓶子內、外的虛空是相同的一樣,而在形式上是不同的。生命我受到非永恒的器官的局限。這種“梵我如一”的思想是繼承了奧義書中唯心主義的中心思想。 關於自然和梵的關係,《梵經》認為,世界是由梵構成的,梵是自然的質料因,也是世界形成的動力因,它是自然的作者、主宰者;梵創造了世界的多樣性,它是大自然的形相因;大自然是梵演變的目的。總之,物質世界和我都是梵的一部分,由梵演變出來並完全受梵的製約;梵、我在本質上相同,而在形式上不同,所以《梵經》時代的吠檀多理論被稱為“不一不異論”。 典型代表人物有:喬奈波陀(640~690)。他著有《蛙氏奧義頌》。該著作共4章215頌,對於梵、我、幻的關係提出4點看法:①宇宙最高實體是梵,梵是絕對真實的存在; ②自然界是梵通過一種稱為摩耶(Māyā)的魔力創造出來的,是一種不真實的表象;③我(靈魂)和梵同一不二;④解脫的最高目的是親證梵我如一,認識靈魂的真正本性。 其他代表人物:商羯羅,羅摩奴闍,摩陀婆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