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四年過去了。吳乞也成了一個少年。雖說比同年的孩子瘦小,卻也不會矮太多。除了臉上常年蒙了一個黑布帶,其他和常人無異。
一大早,鎮上振風酒樓的後院裏,吳乞正吃力的將大捆大捆的柴火木塊,搬進廚房。
酒樓的老板風鳴全是個臉上有幾個麻子的胖子,對誰都是一張笑臉。吳乞提出幫忙,隻求賞口飯吃。
風鳴全倒也沒太為難他,隻因為怕這幅尊容壞了客人的胃口,隻叫他在後院做些雜活,什麼髒活累活,都讓他幹一些,也就是給口飯吃,其實也就是剩菜剩飯。
工錢那肯定是沒有的。吳乞也沒指望,畢竟能給口飯吃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
幹了一上午,吳乞隨手將包在布袋裏的兩個幹饅頭拿了出來,一邊將隨身的水葫蘆灌了些水,一邊喝水,一邊啃著幹饅頭走了出去。
來到大街上,熙攘的人群,各種叫賣聲不絕於耳。吳乞來到往常乞討的地方,就在振風酒樓旁邊。吳乞挨著牆坐下,從懷裏掏出一個破舊的黑碗,放在地上,還在碗裏放了一個子兒,破舊的衣服,蒙著黑布帶的臉,亂糟糟的頭發,幹瘦的手上拿著半邊饅頭一邊啃著,一邊拿著葫蘆仰著脖子灌了一口水。
“當……,叮!”吳乞半閉的雙眼突然睜了開來,隨即兩眼放亮,隻見黑碗裏轉悠著一小塊碎銀子。吳乞立刻就抓了過去。這時,卻聽得一聲“咬他”,隨即一道黑影撲了過來,吳乞連忙往旁邊翻滾,可還是沒有逃脫厄運。“啊!......”一聲淒慘的叫聲傳了開去,一隻黑狗緊緊地咬在吳乞的小腿上。
“哈哈哈......”一個十三四歲的胖子,一身錦服,卻胖的讓一雙本來就不大的眼睛,顯得更小,此時又笑的前仰後合,更加難以發現。
張見財,建山鎮張員外的獨子,膽小卻又喜歡欺負人,於是生活在最底層的人物就成了他取樂的對象。
鮮血順著黑狗的嘴丫流了出來,有了血腥氣,頓時黑狗的眼睛紅了,狠狠地咬了上去,若是咬實了,吳乞的小腿就直接廢了。
正在這緊要關頭,一條影子啪的一下打在了狗嘴上,“嗷唔”黑狗迅速的縮回了身體,跑到張見財的身後,嗚嗚的叫著。
張見財大怒,“誰?哪個不長眼的?”
“不長眼?我!我就是那個不長眼的。”一個甜美的聲音從左側傳來。
張見財轉臉望去,立即直了眼。隻見一個穿著鵝黃風衣,錦衣繡服,杏眼櫻唇雪膚瓊鼻的美少女正怒目望著他。
少女約十歲左右,在其身後還有幾十個彪悍隨從正虎視眈眈的盯著他,其中一個手中還拿著一條長長的鞭子,顯然就是剛剛打狗的鞭子。隻等少女一聲令下,就會隨時撲上,將不長眼的撕成碎片。
“郡,郡,郡主!”張見財一下子傻了,他雖然紈絝,卻也是很有眼色。郡主雖然隻是他在幾個月以前隨著家裏管事去上城辦事的時候,一個偶然的機會遠遠的見過一次,卻是被他牢牢的記住了,他知道什麼人可招惹什麼人絕對不可招惹,眼前的這位就是。
哪怕人家皺個眉頭,都可以讓他死無葬身之地,還無處伸冤。自己平時想巴結都不可能,今兒個不知撞了什麼黴運,竟然將郡主給罵了,他可是見到上城的城主都對她前恭後倨的,自己竟然就給得罪了,真是嫌命長了。
連忙跪下,砰砰的磕頭,“郡主恕罪呀,小的不知郡主駕臨,請郡主恕罪!”後麵的兩個跟班一聽是郡主,立刻就跪下了砰砰的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