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教學研究
作者:黃斌 毛梅娜
摘 要:一直以來,對於語言符號任意性的觀點在國內外的學術界中都存在著爭議。近年來,隨著象似性理論的發展,一些學者開始弱化或者否認語言符號任意性的存在,以強化和支持象似性的存在。文章認為這種觀點有害於對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和象似性關係的正確理解,並且運用自組織理論和原型理論對其關係進行了分析,從而指出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和象似性的關係是辨證的,兩者看似相對,實則相輔,它們存在於一個整體之中。此外,對語言符號任意性和象似性辨證關係的認識在英語教學中有著重要的實用價值,它可以使英語的教和學更有意義,從而有助於有意義的學習。
關鍵詞:任意性;象似性;自組織理論;原型理論;英語教學
[中圖分類號]H31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2831(2011)06-0074-5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1.02.020
1. 引言
語言符號的任意性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早在索緒爾以前就有學者闡述過這一話題。亞裏士多德就已經注意到了在每一種語言當中,音響和其所指是沒有自然聯係的。語言學家Whitney也同樣提出過語言符號具有任意性的觀點,索緒爾也肯定了Whitney所提出的符號任意性的原則:“為了使人感到語言是一種純粹的製度,輝特尼曾很正確地強調符號有任意性的性質,從而把語言學置於它的真正軸線上。”(1999:113)
因此,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和象似性的問題長久以來就引起了許多學者們的注意,卻沒有一個共同的看法。自從1916年索緒爾的《普通語言學教程》(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出版以來,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原則影響了後來的幾乎每一個語言學派,也成為了一個國內外學術界持久爭論的話題。就這一話題,很多語言學家,包括功能語言學家、認知語言學家、轉換—生成語言學家,都發表了他們的看法,也各有其支持者。然而,最近一、二十年裏,隨著象似性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以語言結構中的象似性為基礎來否認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在我國,在王寅1999年出版其著作《論語言符號的象似性——對索緒爾任意說的挑戰和補充》一書之後,對這一話題的討論也開始升溫。
然而,任意性和象似性的存在並不是矛盾的,一方麵不可否認象似性的客觀存在,另一方麵也不能無視任意性的本真狀態,它們是一種辨證的關係。這一點可以運用自組織理論和原型理論對其關係進行分析而得以證實。象似性以任意性為基礎,任意性因象似性而完整。象似性和任意性的互補和共存本身就可以說是語言的又一個區別性特征。
此外,對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和象似性的認識在英語教學中有著重要的實用價值。正是有任意性的存在,使得一種語言不同於另一種語言,從而使外語教學成為可能。並且,語言符號在形態、句法等方麵所體現出來的任意性和象似性要求教師和學生在英語的教和學過程當中采取不同的方法。
2. 任意性的本真狀態
索緒爾提出了語言學中的第一原則: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原則。索緒爾認為,語言符號連結的不是事物和名稱,而是概念和音響形象(ibid.:101)。因此,用索緒爾的話說,符號是概念和音響形象的結合,即所指與能指的結合。索緒爾進而提出了語言符號任意性的原則:“能指和所指的聯係是任意的,或者因為我們所說的符號是指能指和所指相聯結所產生的整體,我們可以簡單地說:語言符號是任意的。”(ibid.:102)。
實際上,索緒爾的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原則有三方麵的含義:
第一,所指與能指之間沒有自然的、固有的聯係。索緒爾明確指出“‘能指’是不可論證的,即對現實中跟它沒有任何自然聯係的所指來說是任意的。”(ibid.:104)人類並非是運用一個特定的符號來指稱一個特定的概念的,對其的選擇是完全任意的。
第二,語言形式與其在現實世界中的指稱之間沒有物理上的聯係和相似之處。例如詞素“sun”不能反映出任何與太陽這個星球有關的物理特征,人們無法從“sun”這一聲音序列當中發現關於太陽的顏色、形狀或是大小等等的一些信息。
第三,語言符號的能指與所指本身也是任意的。能指是任意的,“語言間的差別和不同語言的存在就是證明”(ibid.:103)。一個特定的概念在不同的語言當中具有不同的語言形式,所指的任意性在於語言形式和其指稱之間不存在一一對應的關係,例如“uncle”一詞在英語當中可用來指漢語要用很多詞才能表達的一大類詞。
然而,任意性不是隨意性。雖然能指與所指的聯係是任意的,這種任意的聯係不是隨意決定的,而是為社會中的絕大部分所承認並經過很長一段時間而固定下來的。因此,語言的任意性也是受社會製約的。
3. 象似性的客觀存在
自從索緒爾提出語言符號任意性原則之後,許多語言學家都肯定和支持這一原則。但同時也有不少的語言學家對其提出異議,他們認為能指與所指之間確實存在著多種理據性,能指與所指之間的聯係是有理據的,也就是說語言符號的象似性是客觀存在的。
象似性(iconicity)這一術語的產生與被稱為“現代語言學之父”的皮爾斯(Peirce)是有密切關係的。皮爾斯根據符號與指稱對象之間的不同把符號分成“類象符號”(icon)、“指示符號”(index)和“抽象符號”(symbol)三類。象似性是近年來認知語言學中的一個熱門話題,它指的是語言結構與人的經驗結構或概念結構之間的自然聯係(王銘玉,2004:402)。有關象似性的研究是對索緒爾開創的結構主義語言學中任意性原則的一種反說。它對進一步了解語言符號的本質、揭示概念與認知之間的關係有著重要的價值。對象似性的研究已引起國內外許多語言學家的注意。在我國,張永言、石安石、徐通鏘、伍鐵平、李葆嘉、索振羽、許國璋、沈家煊、嚴辰鬆、朱永生、王艾錄、司富珍等人都曾研究過語言的象似性。在國外語言學界,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Jakobson、Greenberg、Cooper、Ross、Bolinger、Chafe、Dixon、Haiman、Slobin、Lakoff、Langacker、Givon、Wizerbicka、Taylor、Simone、Engler、Dressler等人都曾研究過這一話題(ibid.:409)。
事實上,索緒爾本人也注意到了語言符號象似性的客觀存在。在《普通語言學教程》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節裏提出語言符號任意性原則之後,他隨後又提出了“絕對任意性和相對任意性”的觀點。他說:“符號任意性的基本原則並不妨礙我們在每種語言中把根本任意的,即不能論證的,同相對任意的區別開來。隻有一部分符號是絕對任意的;別的符號中卻有一種現象可以使我們看到任意性雖不能取消,卻有程度的差別:符號可能是相對的可以論證的”(1999:181),並且強調“一切都是不能論證的語言是不存在的;一切都可以論證的語言,在定義上也是不能設想的。”(ibid.:184)實際上這種相對任意性就是象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