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研究
作者:範國文
摘 要:本文探討了英語電影片名的翻譯原則。作為商業目的明確的文化產品,電影有自身的特性,這些特性決定了電影片名的翻譯既要以傳統的翻譯理論為支撐,又不能完全囿於這些標準的限製。結合對電影特點和要求的理解,通過具體案例分析,作者對英語電影片名進行了重新分類,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此類文本的翻譯原則和策略。
關鍵詞:商業化;英語電影片名;分類;翻譯原則
[中圖分類號]H31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2831(2011)06-0180-5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1.02.050
1. 引言
電影片名翻譯成功與否,無論對中國電影走向世界,還是對英語電影進軍中國,所起作用都是至關重要的。好的電影片名的翻譯,不惟有提綱挈領之功,更凸顯妙趣橫生之效,將會吊足觀眾胃口,起到吸引觀眾、增加票房收入的終極目的,實現源語和目的語之間商業價值、信息、文化和美學的全麵豐收;差的片名翻譯,往往捕風捉影、畫蛇添足,和電影內容貌合神離,讓觀眾一頭霧水,令人望而卻步,基本的商業目標都難以實現,更遑論傳遞異域文化風情,激發觀眾的審美情趣了!作為非文學翻譯的一個分支,電影片名翻譯在理論與實踐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電影作為一個大眾化、娛樂化、最直觀、最有效傳遞異國人文風貌的文化產品,其片名的翻譯與實踐在譯界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潘文國(2007:1)曾指出,中國語言學研究和外國語言學研究之間存在著一種互不往來的“兩層皮”現象。而在筆者看來,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文學翻譯與非文學翻譯之間。文學翻譯是譯界的寵兒,得到了足夠的關切與重視;相比之下,非文學翻譯的力量和成果就顯得過於單薄了,具體到電影片名的翻譯更是如此。李傑(2007:116)認為“我國電影一直無法在國際市場占領一席之地,糟糕的電影譯名是要負一部分責任的”。例子之一就是把所有“龍”類電影片名一律翻譯成“dragon”:《臥虎藏龍》(Crouching Tiger, Hidden Dragon)、《龍虎門》(Dragon Tiger Gate)、《龍之心》(Heart of Dragon)。稍有西方文化知識的人都知道,中國的“龍”和西方的“dragon”負載著不同的文化信息,在中西方觀眾的心理認知中,二者是不能劃等號的。這一現狀,反映了譯界對電影片名翻譯的隨意和漠然以及該領域理論研究與實踐的滯後。
2. 電影片名的功能和特點
電影自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帶有鮮明的商品屬性和商業目的。“事實證明,電影的商品屬性是其根本屬性,是皮;而藝術性和傳播性則是從屬屬性,是毛。”同時,“西方電影的發展更是始終把商業化作為主軸”(劉洪舉、楊紅星,2009:16)。唐黎標(2006:26-27)認為“電影首先是商品”,“現在,世界電影的商業化趨勢愈見明顯”。由此可見,電影是商品,所有電影都有一個場和語境,即商業化。從讚助商、製作人、導演到演員和其他電影從業人員,都不可能脫離商業化語境來談論和研究電影的文化價值、藝術價值和審美價值。
電影片名的確立,主要是突顯影片內容、傳達主題信息、定位全片的感情基調和色彩、向觀眾提供審美愉悅的感受,但其首要和終極目的則是加強影片對於觀眾的吸引力、增加票房收入。因此,在電影產出的各個環節中,英、美等電影業發達國家的製片人都在電影片名的確立上下足了功夫,一個電影片名可能在電影全部拍攝過程結束還沒定下來,或者進行多次反複的修改。從這個意義上講,電影片名的好壞會直接影響到電影的票房收入。
從文體角度來看,電影片名既具有應用型文本如廣告、函電、法律文書和公文等的一般特征,比如說信息性、誘導性等,又因其更為直接和突出的商業目的和效用具有獨特特征,如商業主導性、文化濃縮性和短期時效性。從這個意義來講,筆者以為可以把電影片名歸為有特定目的和訴求的應用文本。具體而言,電影片名有如下特點:(1)商業目的突出;(2)簡潔明了;(3)描述為主;(4)醒目易懂;(5)呼喚性強。相應地,電影片名的作用有如下四種:(1)商業價值;(2)審美愉悅;(3)信息傳遞;(4)文化傳播。
3. 英語電影片名翻譯研究現狀
雖然目前譯界對於電影片名翻譯重視程度不夠,相關理論和原則還處於探索階段,但到目前為止,也有部分中青年學者和翻譯愛好者對此領域予以關注並形成若幹見解和成果。在這些研究者中間,部分主張翻譯理論、原則和技巧優先,純理論談電影片名翻譯,忽略了電影從根本上賴以生存的商業化語境。如張紅敏等(2009:70)認為“雖然電影名稱的翻譯比其他文本翻譯相對靈活,但翻譯電影名稱時的基本原則必須遵守,即譯名不能在文化信息上誤導觀眾,不能對影片的主題有削減或扭曲現象,否則再好的譯名都不足取,屬於誤譯。”封霽芯(2008:121)從功能對等的角度指出“翻譯電影名稱絕對不是對原著形式的生搬硬套,而是在對電影來源、情節、主題、風格和文化價值的深刻理解的基礎上所進行的再造,是在兩種版本的意思、風格,甚至是語言形式追求對等的過程。”劉白玉(2007:54)則認為“要翻譯好電影片名,就必須在了解電影片名‘簡潔、易懂、有吸引力’的特點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電影片名,結合電影片名和目的語觀眾的文化習慣,采用或音譯、或直譯、或意譯、或擴譯等不同的翻譯方法,不可隨便地意譯、死譯,否則不僅達不到電影應有的強大藝術魅力,而且也是對原電影的不尊不敬,甚至是對目的語觀眾的不負責任。”部分則主張電影片名翻譯中具體原則和技巧的選擇優於商業利益考量,司歡歡等(2010:771)主張“成功的英文電影片名翻譯,大多是在遵循基本的翻譯原則基礎上,巧妙地通過意譯、增譯、轉換等譯法來進行的。當然,片名的翻譯既要體現出譯語文化的特征,也要忠於電影的主題,同時適當考慮觀眾的消費心理,兼顧其商業價值。”
綜合來看,筆者認為目前電影片名翻譯研究現有成果的共同問題是:(1)輕視甚至是忽略翻譯過程中商業化語境的製約及特定情況下的決定作用;(2)帶著文學翻譯傳統理論和原則的腳鐐跳舞,較少考慮其目的性明確和呼喚性強的特質;(3)過於宏觀和籠統,缺乏對電影片名翻譯過程的參考價值和分類指導意義。
4. 英語電影片名分類和翻譯原則再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