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改革,除了體製上的變動,信仰上的改革更是涉及到國家的基石。穆拉德四世決定廢除伊斯蘭教信仰者免稅的法律,這個決定涉及到帝國高層許多人的利益,為了保證這些人的忠誠,穆拉德四世就必須給他們其他方麵的利益補償,確切地說要讓他們在改革中獲得利益。
普通民眾對於國家的政策理解不深,但是帝國高層對於這個問題很敏感,穆拉德四世的改革很艱難,他需要在帝國高層和國家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地方總督是需要擴大稅源的,向所有人征稅使他們可以獲得更多的財富,為了穩定帝國高層,就必須讓他們獲得比以前更多的財富,因此對於各地方總督,穆拉德四世就讓他們自己製定向帝國繳納稅金的比例,其次是不得借機向民眾增稅加碼,避免引起民眾動蕩。
政策的執行者必須是利益受益者,這個觀點是經過曆代證明過的,隻有執行者可以得到利益,他們才有動力去執行這些政策。因此許多政策製定的時候,就預留了執行者可以獲得利益的漏洞,通過這樣的政策漏洞,執行者獲得一定利益,他們就會強力執行,達到改革的目的。
政策漏洞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改革的深入,一些漏洞將會被堵上,繼續想利用漏洞獲利的執行者將被淘汰,這就是所謂的犯罪,當政策繼續被完善,達到帝國的改革目的時,這才是真正的改革成功。
穆拉德四世通過研究朱常潤送給的書籍,改革方麵的問題他借鑒了“王安石變法”的經驗教訓。這是一個失敗的變法,失敗的原因就是受益者太多,而且是還沒有什麼政治影響力的普通百姓,受到損害的反倒是利益執行者,就是基層的宗族勢力,因此變法在執行的時候發生了與目的相違背的結果,最終導致變法失敗,王安石黯然失色,革職回家。
奧斯曼帝國通常采取的是包稅製,就是向各地總督下達稅收總額,然後任由他們自己操作,這個弊端很大,因此穆拉德四世向帝國公布了稅率,製定的標準的征收辦法,讓大家清楚征收範圍和稅率,在給予各地總督自由的時候,還要接受帝國和民眾的監督,正常執行製度可以獲得利益,通過政策漏洞也可以獲得一些利益,但是當你過分貪婪時,影響了最終目標實現,這樣的總督就成了階下囚。
宗教改革上,除了廢除了免稅這一部分,穆拉德四世更是決定,宗教法處於國家法律之下,也就是說宗教法不是超越國家法律的存在,他可以是國家法律的補充,屬於道德範疇。穆拉德四世的這一規定對後世的影響非常大,奧斯曼帝國自此從宗教國家向世俗國家轉變,宗教對國家的影響變得越來越小。
改革需要正確的防向,更需要足夠的財力,因為改革開始的時候,需要讓民眾享受到改革的甜頭,本來奧斯曼帝國是沒有這個本錢的,但是現在穆拉德四世有錢了。哈立德酋長給他從哈布斯堡家族討來了兩千多萬兩白銀的巨額資金,這就是他改革的資本。
穆拉德四世將這兩千萬的白銀用來做投資,他沒有朱有孝那樣的金手指般作弊手段,但是他可以向鳳陽王國學習,本來造船業並不發達,但是奧斯曼帝國所處的地理位置非常好,他建立了一支龐大的商船隊伍,從大明購買了商船和自衛武器,再加上許多商品,他的船隊不需要經過非洲的好望角,直接從波斯灣的鳳陽王國登陸或者是進入紅海的蘇伊士港口,這就比繞過非洲好望角幾乎節省了一多半航程,而且危險性降低到了最低限度,大明商品的價格成本就地多了,取得了價格上的優勢,讓他可以賺取高額利潤。
這些還不算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通過這條航線,讓歐洲國家的海上貿易受到了致命打擊,在這一增一減中實力很快就會發生變化,其中受到最大打擊的就是荷蘭的東印度公司,這也是後來奧斯曼帝國和歐洲頻繁爆發戰爭的一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