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官需要“敬”與“畏”(1 / 1)

卷首論壇

作者:劉建明

據《涑水紀事》記載,宋太祖趙匡胤本來很喜歡射獵和踢球(當時稱“蹴鞠”),剛作皇帝那陣,他還常常技癢難忍,不時邀手下的人玩上幾次。這些遊戲對宋太祖來說自然屬於忙裏偷閑,但有時玩到興頭,又難免誤事。一次,他正在後苑射鳥,忽然有大臣口稱急事求見。可他接過奏章一看,裏麵說的並不是馬上要辦的事,不由得有些惱火,當即訓斥了幾句。那大臣卻說:“這些事雖不是很急,但總比射鳥急吧!”他愈加惱怒,隨手抄起一把玉斧,朝那人擲去,一失手,撞掉了兩顆牙齒。那人也不作聲,跪在地上,將牙齒撿起來裝在衣服裏。宋太祖問:“你想拿這個來控告我嗎?”那大臣說:“不敢!不過陛下既為天子,一言一行自然會由史官記錄在案的。”這話算是說到點子上了,逼得宋太祖不得不趕緊道歉。通過這件事,宋太祖認識到“吾為天下主”,一言一行至關重要,“畋遊”(即射獵)、“蹴鞠”終究不是“正經事”,以後慢慢地就將這些嗜好戒除了。

按理說,宋太祖身為皇帝,至高無上,完全可以為所欲為,毫無顧忌,但他卻對史官心存敬畏,生怕不好的言行為其所記錄,給自己留下曆史汙點。古代的皇帝尚且心有所畏,作為當今的領導幹部,更應從中獲得一些啟示和教益,努力做到學會敬畏,懂得敬畏。

要“敬”百姓,“畏”專權。“天地之間,莫貴於民”,“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古人這些膾炙人口的名言無不強調了敬畏百姓的重要性。領導幹部麵對人民賦予的權力,切不可把公權變私權、把職權變特權,更不可忘乎所以、獨斷專行,而應敬百姓、畏專權,為民謀利,應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要“敬”使命,“畏”失職。權力與責任是一對孿生兄弟,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重。領導幹部肩負著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任,履職盡責情況的好壞直接影響著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好壞快慢,因此,應牢記使命,履行職責,視名利淡如水,看事業重如山,切實把本職當作敬業的舞台和奉獻的平台。

要“敬”法律,“畏”放任。一個人要想在人生道路上安全馳騁,就必須緊握法律的韁繩,領導幹部尤其如此。領導幹部敬畏法律,就必然視法律為神聖不可觸犯,時時處處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言行,從而才能在政治上把握住方向,在權力上把握住原則,在生活上把握住小節,真正做到不義之財不取,不正之風不沾,不法之事不幹,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