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產權交易市場參與航空公司重組的方案(2)(2 / 3)

此外還可以采用第四種方式,非上市航空公司的融資可以通過在產權交易市場增資擴股完成,可以通過流通股配股和增資擴股方式來增加公司股本總額,優先考慮本公司的職工,由企業管理層及員工共同出資購買,完成收購。

其餘兩種方式需要有能力的管理層很好地運作才行。總之,對於地方航空公司來說,管理層收購是實現戰略性重組的一條好的途徑。

(3)非主業資產重組

大型航空公司多元化經營都由下屬的子公司去實現,這些公司有的經營與運輸相關的產業,有的經營非相關產業。按照859號文件: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大企業在進行結構調整、重組改製和主輔分離中,重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以及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相關案例如金陵石化下屬南京紅葉實業總公司出讓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股本的1.83%,其中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盈利能力強、發展勢頭良好的企業,但對於做大做強主業的金陵石化來說,需要將非主業資產進行剝離。同樣的案例還有中國石化武漢石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其非主業資產的全資子公司實友房地產開發公司100%股權對外轉讓。

對於航空公司來說,由於受到油價等外部因素影響較大,航空公司都希望能夠多元化經營以規避運營風險,但是多元化經營又與國家鼓勵國有大型企業做強主業的政策相抵觸,因此可以考慮的方法是將非主業的資產剝離出去,多元化經營集中在航空運輸主業方麵。對輔業資產的剝離可以采用可行方案裏的大多數,這裏不再一一贅述。

(4)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重組

目前對於航空公司來說,通過股權互換實現企業聯合重組不失為一種好的辦法,特別是中央企業與地方企業的股權互換。根據原民航總局關於民航企業聯合改製的規定:“實施聯合重組改製事項的民航企業或參加聯合重組改製的各方主體或其資產所有者可以作為申請人向民航總局、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聯合重組改製申請。”提出申請的民航企業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①兩個以上企業法人合並的,合並各方或其資產所有者為共同申請人;

②參股情況下,參股方及被參股民航企業為共同申請人;

③擬進行公司製改製、股權重組、分立、公開發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債權轉換股權以及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民航企業,該民航企業或其資產所有者為申請人;

④擬進行所有權、經營權轉讓的,出售方和購買方為共同申請人;

⑤承包經營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共同申請人;

⑥委托管理的,委托方和受托方為共同申請人;

⑦租賃經營的,出租方和承租方為共同申請人。

中央和地方企業重組目前來說尚處於探索階段,以何種方式聯合也需要政府包括產權交易機構去思考,到底是將中央企業下放到地方與地方企業聯合,還是地方被中央企業兼並,抑或兩者不改變產權關係,采取股權互換聯合,目前還沒有好的案例,需要進一步在實踐中去驗證。央屬航空公司要完成戰略性重組,打造超級承運人,迫切需要擴大機隊規模,完善航線網絡,吸納大量的資金,儲備關鍵人才。中央和地方的航空公司重組從行業的角度來說互補性很強,而且又有地方和中央的財政、政策支持,容易打造出強強聯合的效果,產權交易市場也為此類重組提供了所需的條件。

(5)國有產權與非國有產權合作重組

民營資本參與國有航空公司重組的方式有兼並收購、參股控股、受委托經營。通過國有企業的增資擴股、債轉股、出讓整體產權、股權轉讓以及經營權等有限權益的轉讓可以在產權交易市場實現國有產權和非國有產權的合作,讓民營和集體資本更多地參與到國有投資主體的航空公司的戰略性重組中去。

(6)與境外戰略投資者合作

以產權改革為核心的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在過去20多年的改革實踐中,對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決定性作用。現階段,國有資產調整的主要思路是:逐步從一般競爭性行業退出或靈活進退;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企業繼續實行國有控股;民航運輸業屬於一般競爭性行業,從國家經濟微觀層麵上來說,如果按照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轉換企業經營機製,引入多元化投資主體,對改變老國企機製和體製造成的種種弊端、提高企業的運營成長速度能起到關鍵作用。引進戰略投資者,特別是國際戰略投資者,可以擴張規模,改善航空運輸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升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品牌價值及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並向國際化邁進。雙彙牽手國際投行就是很好的借鑒,“雙彙”這樣一個國內知名品牌,為了能夠走向國際,使得企業成為世界的“百年老店”,通過引入國際投行這樣的戰略投資者,並在產權轉讓中對企業以後的發展思路進行了嚴格的限製,保證了企業的長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