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天經地義,避稅合理合法。
——《塔木德》
在這個世界上,有些錢可以掙,但有些是不能掙的。因此一定要守法掙錢,不能越規,去掙不能要的錢。但對猶太人來說,掙錢還一定要合理。因此在猶太人的經商觀念中,他們一方麵信守“絕不漏稅”,一方麵又善於“合理避稅”。這就是猶太人的護錢術。要說起世界上的富人,猶太人屬於首富無疑。在歐洲、美洲、亞洲……到處都有猶太人龐大的財產,按這些財產來收稅必然也是一筆可觀的數目。那麼,好奇的讀者一定會問:“那麼猶太人是不是也偷稅漏稅?”這句話要是被猶太人聽見了,他們一定會認為這是對他們的侮辱。“絕不漏稅”,這是猶太人的又一句經商格言,體現了他們強烈的納稅意識。猶太人以能夠納稅為一大光榮。
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卻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商人都重視交稅。在猶太人心中,有一套屬於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納稅是和國家訂立的神聖的“契約”,無論發生什麼問題,自己也要履行契約。誰偷稅、漏稅、逃稅,誰就是違反了和國家所簽的契約。違反“神聖”的契約,對猶太人來說是無法原諒的。
請看下麵的實例。一個瑞士人到海外旅行,回來時將一顆寶石藏在鞋裏企圖不通過納稅入境,結果被當地海關查出扣留。一位同行的猶太人看到這種情況時十分奇怪,問道:“為何不依法納稅,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國際慣例,像寶石之類裝飾品的輸入費,一般最多不會超過8%,如果照納輸入費,堂堂正正地進入國境,若想在國內再把寶石出賣時,隻要設法提價8%就行了,這樣簡單的計算方法,小學生都會。因此說,猶太人的依法納稅實在是一個明智之舉。
許多事實表明,猶太人依法納稅並不隻是明智。因為他們也清楚,依法納稅而不漏稅,這需要一筆較大的費用。如果可能,誰不願意自己多賺點錢,少交點稅呢?為了合理地交出“稅金”,猶太人不像一般的“聰明”人那樣去偷稅、漏稅、逃稅,而是想出其他絕妙的辦法來賺錢。1000多年來,猶太人之所以能在異國他鄉長期定居下來,且賺的錢比本土國民還要多,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絕不漏稅”。
當然,猶太人“絕不漏稅”並不表明他們輕易地就交出不合理的稅款。他們討厭被人隨意征稅。猶太商人在做一筆生意之前,總是要首先經過認真的計算,這筆生意是否能掙錢,先粗略算出在除去稅款以外,他們有多少錢能裝入自己的口袋。
一般商人在計算利潤時,總是把稅錢算在裏麵。例如,中國人說獲利20萬,那其中一定包括稅錢在內。而猶太人的利潤則是除掉稅錢的淨利。“我想在這場交易中賺10萬美元的利潤。”當猶太人這樣說時,他所講的10萬美元利潤中絕對不包括稅錢。那麼如果稅錢為利潤的50%時,猶太人就必須賺取中國人所說的20萬美元的利潤了。
如果說在“絕不漏稅”方麵,猶太人有股“傻”勁,那麼計算除去稅錢的利潤,這實在是太合乎猶太人精打細算的風格了。在國外,董事長的薪俸很高,一般標準是等於該公司職員平均月薪的50倍。假如公司職員平均工資為1000美元,則董事長的薪俸應是5萬美元。但是,這樣高的薪俸,許多國家累進稅也很高。例如在日本,一個有500萬日元薪俸的董事長,經累進稅的課征,所剩餘的薪俸僅可糊口而已。這種情景真是太可憐了。因此,猶太人努力買到一個低稅收國家列支敦士登國籍。在未入“列支敦士登”國籍前,他們想出了一個辦法,讓自己當一個廉價的“董事長”,以少征稅,而因“廉價”而帶來的損失則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獲得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