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真理在手,就堅決地用真理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塔木德》
猶太人在劣勢中與上帝談判,與敵人談判,與商場上的對手談判,談判的武器是“得理不饒人”,談判的結果是他們勝了。
隻要真理在手,就堅決地用真理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這就是“得理不饒人”,這就是猶太商法中談判術的核心。
這條法則源於傳說中猶太人的先祖亞伯拉罕與上帝的一次談判。
上帝得知所多瑪城和俄摩拉城的民眾違反了教諭,便宣稱以毀滅這兩個城市來作為懲罰。
亞伯拉罕於是代表兩城的民眾來和上帝談判。
“如果兩座城有50名遵守教諭的人,你能不能寬恕所有的人和這兩座城呢?”亞伯拉罕問。
“如果有,我就饒恕他們。”上帝表了態。
“如果隻有45人呢?”亞伯拉罕窮追不舍。
“這樣的話,也饒恕他們。”上帝又作了讓步。
亞伯拉罕得理不饒人,機鋒突現:
“把擁有謹遵教諭之人的城毀滅掉,這難道合乎正義嗎?”
上帝當然不想幹不合正義的事情,於是幹脆地作出了一個大大的讓步,宣布說“隻要有10位從來沒有違反過教諭的人,我就不毀滅這兩座城”。
所多瑪城和俄摩拉城的風險已經化為最小。於是,已盡最大努力的亞伯拉罕和上帝敲定了這份口頭契約,結束了這場談判。
但是,這兩座城市加起來,居然沒有10個人從來不違反教諭。
亞伯拉罕隻好悲傷地看著上帝降下硫磺,毀滅雙城,看著所多瑪城和俄摩拉城陷為死海。
以上旨在例示用真理可以逼迫對方作出最大的讓步。
以下涉及用真理逼迫對方作最大讓步的技巧。
1.隻在非談不可之時談判。如果你是賣主,那麼就在買主迫切需要時與他討價還價,盡量表明決不二價的態度;
如果你是買主,那麼就要讓賣主知道自己可買可不買,問題的關鍵在於價格是否最公道。無論你是買方還是賣方,切記“核心問題不可讓步,枝節問題可以交涉”。
2.沒有充分準備就不上談判桌。要事先了解對方的境況如何,問題在哪,決定者是誰,等等。
3.有所求有所不求,實現雙贏僅僅考慮自己,隻會使談判陷入僵局,甚至逼迫對方撤退,使自己一無所獲。因此,即使賠錢,也要在某一方麵有所獲益。
4.保守自己的秘密,漸露鋒芒。保守住自己的秘密,可以使對方不至於考慮周全對付自己的策略;漸露鋒芒則易使對方接受自己的觀念。
5.做談判桌上的理性人。對於自己喜歡的東西,隻要表明喜歡即可,不可流露出非獲取不可的傾向,否則你將為此付出代價。
6.把握向對方施壓的分寸。第一,保持競爭的勢頭,可替代方案越多越好。第二,視對方為合夥人而不視為敵人,在溫和中使對方和自己趨同。第三,使對方感覺到(而不是由自己說出)如果不依你的條件,問題將十分嚴重。
7.以戰取勝,打敗對方。使對方的可期利益為“零”,使己方的可期利益達到最大值,這種“以戰取勝”式的談判適用於兩種情況:第一,雙方不會再相遇。第二,買賣一方比另一方實力強大得多。
其可能的危害性有:失去友誼和未來的合作機會;因對方的奮力反擊而受損;對方因屈從而不積極履約。
8.最好讓對方打破僵局。僵局需要打破,但率先打破僵局的一方一般都要以犧牲自己的利益為代價。
9.提前確立談判截止時間。談判中單方麵宣布截止時間,這常常被看作是一種威脅;雙方共商截止時間,會和諧談判的氣氛。這一時間得到確定可以加快談判節奏,振作參與人員的精神。
10.讓副手與對方糾纏,摸清對方底牌。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後亮出底牌,以為大功告成,卻發現對手空有頭銜,並沒有實權來作決定,這令人火冒三丈的遊戲其實符合遊戲規則。
猶太人幾乎人人都是談判高手。他們信奉攻心為上,盡可能和有決策權的人坐在談判桌的兩邊;冷靜地激怒對方,以打探對方的底細;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問題,給足對方麵子;注重談判時的衣著,勤記筆記,形成了一套獨特的談判法則。
他們在2000年的歲月裏四處流浪,在劣勢中與上帝談判,與敵人談判,與商場上的對手談判。
談判的結果是他們走出了劫難,勝了,生存了下來。
秘訣就是他們擁有高超的談判智慧,得理不饒人。
猶太人得了理連神都不饒,難道還饒人嗎?
——摘自《感悟死海:悼所多瑪城和俄摩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