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優秀的民族性格(2)(1 / 2)

漫長的創作生涯,她相繼寫出10部長篇小說和200多篇短篇小說。多產伴著上等的質量使她連連獲獎:1961年,她的《星期五的足跡》獲英國史密斯獎;1974年,她意外地又獲得了英國的文學獎。創作上的黃金季節使戈迪默越發勤奮刻苦。她說:“我要用心血浸泡筆端,謳歌黑人生活。滿腔的熱忱很快就得到報答。她的成名之作《對體麵的追求》一出版就受到了瑞典文學院的注意。接著,她創作的《沒落的資產階級世界》、《陌生人的世界》和《上賓》等佳作,輕而易舉地打入諾貝爾文學獎評選的角逐圈。然而,就在她春風得意、乘風揚帆之時,一個浪頭伴一個漩渦使她又幾經挫折——瑞典文學院幾次將她提名為諾貝爾文學獎的候選人,但每次都因種種原因而未能如願以償。麵對打擊,戈迪默有所失望,她曾在自己著作的扉頁上端正地寫下:“內丁·戈迪默,諾貝爾文學獎”,然後在括號內寫上“失敗”兩字。然而,暫時失望並沒影響她對事業的追求,她一刻也沒放鬆文學創作,終於,她從荊棘中闖出了一條成功的路。

◇憎恨罪,不憎恨人

一個以刻板守舊著稱的宗教,對惡能持如此坦然的態度加以正視,固屬不易,但更為不易的也許還在於猶太民族對惡人的處理上。猶太人曆來主張把罪惡本身與作惡犯罪之人加以區分。一方麵,猶太人認為,罪惡(不是指原罪這種抽象的一般罪惡,而是指作惡這種罪)是人與生俱來的。《塔木德》上寫著:“從胎兒開始,罪就在人心裏萌芽,然後跟著人的發育而增強。”這意味著“任何人都會犯罪”,“就好像有能力射中靶心卻沒有射中一樣,罪惡常常是在無意中犯下的”。但另一方麵,猶太人又堅定不移地相信,人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主要是學習(“倘若你被惡的衝動驅使的話,為了驅逐它,應該開始學點什麼才好”),而去除罪惡,改邪歸正。罪人一旦成為義人,同樣可以得到神的賜福。《聖經》中就有多處借耶和華上帝之口,勸說惡人“回頭是岸”的訓誡。所以,猶太人對罪人、惡人的態度,總體上不是將作惡看作惡人的劣根性所致,而是看作被罪惡玷汙了的人的行為,這種汙痕是可以擦拭或洗滌掉的。因此,猶太人與其說寄希望於惡人遭報應,毋寧說更寄希望於罪惡本身得到消除。

從前,有幾位拉比碰上一群壞人,這些人屬於那種非咬住人吸出骨髓不肯罷休的壞蛋,世上再也沒有比他們更狡猾、更殘忍的人了。其中有一個拉比忍無可忍,說道,像這種人還是讓他們掉進水裏去,全部溺死算了。可是,同在他們中的一個最偉大的拉比卻說:“不,身為猶太人不應該這麼想。雖然一個人會認為這些人還是死了比較好,但不能祈禱這樣的事發生。與其祈求壞人滅亡,不如祈求壞人悔改才對。”《塔木德》的結論是,處罰壞人對我們沒有什麼益處,不能使他們悔改,不能使他們跟隨我們走正途,那才是一種損失。因此,猶太人對罪人沒有那種“深惡痛絕”必欲置之死地的緊張、激烈情緒。相反,他們認為,猶太人犯了罪,仍然是猶太人,一旦改悔了,就不許再把他看作罪人。猶太人雖說有“憎恨罪,但不憎恨人”的說法,但實際上連對罪的“憎恨”也很少。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所麵臨的最大的現實罪惡,不是個別人的行為,而是民族之間的爭戰、征服、統治、奴役甚至殺戮。對於這樣一種民族壓迫,猶太人是敢於反抗的,雖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這類反抗都以失敗而告終,而且武力反抗也不是猶太人喜歡或者擅長的方式。但無論這種種壓迫,還是它所引發的反抗,還是反抗的失敗,都沒有導致猶太民族對其他民族,特別是那些虧待猶太人的民族的憎恨。

有一個《塔木德》故事講道:有一隻獅子的喉嚨被骨頭鯁住了。獅子便向百獸百鳥宣布,誰能把他喉嚨裏的骨頭拿出來,就給他優厚的獎品。於是,來了一隻白鶴,他讓獅子張開嘴,伸進頭去,用長長的尖喙,把骨頭銜了出來。白鶴幹完了,便向獅子說:“獅子先生,你要賞我什麼禮物呀?”獅子一聽,大為生氣,說道:“把頭伸到我的嘴裏而能夠活著出來,這還不算獎品嗎?你可以到處誇耀,你經曆了這樣的危險都活著回來了,沒有比這更好的獎品了。”故事的結論是:既然現在還能訴苦,就說明至今還活著,而至今還活著,就沒有理由訴苦。所以,不要再為曾經經曆的不幸而抱怨了。當然,更不能憎恨了。這個故事流傳了數千年,這充分說明,猶太民族的集體智慧以及作為這一智慧之人格化的猶太知識分子——拉比們,一直在盡力避免“憎恨”。

當年,個別教師對羅馬的專製暴政給予了言辭激烈的譴責,但他們的集體反應卻不是譴責羅馬人,而是猶太人的自責。在塔木德時代,宗教儀式中對於民族災難的解說,其主題基本上就是:“我們之所以被逐出自己的國家,是因為我們所犯下的罪孽。”人們接受的教誨是,猶太人的救贖方式是在道德上重新造就個人的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猶太人應當追求的是,將全人類向往更為高尚的道德這一共同理想融會貫通。當各個民族最終發現她們原來是相互依賴的那一天,民族間的紛爭就會像個人間的紛爭一樣,趨於結束。無論人們對猶太人的這種做法是怎麼看的,猶太人自己的曆史則確鑿無疑地證明了,這種反躬自責而不是一味憎恨的心態對民族生存具有重大價值。如果不是這樣,作為一個長期寄人籬下呈四散狀態的民族,猶太共同體無論是因為憎很過甚而采取不自量力的反抗手段,還是因為憎恨過甚又反抗無望而自暴自棄,恐怕都不會存留到今天,更談不上複國,談不上在大部分寄居國中都欣欣向榮!猶太人那種遇事反躬自責的良好習性表明,這個民族是把握住道德的本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