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做公共義務的施舍(1)(2 / 2)

曆史上,無論在什麼地方,隻要有一個完整的猶太共同體,並擁有自己的會堂,就必定有一個猶太人稱為“司幕”的救濟員,以解決猶太人日常一般需要。至於特殊需要,則由輔助協會來解決。在海盜盛行的年代,一些猶太共同體還準備了贖還被擄者的專項資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一些龐大的猶太共同體,如英國倫敦或美國紐約的猶太共同體中,最大最多的機構也許就是從事慈善救濟和募捐的機構。它們不單保證了共同體成員的需要,而且在其他共同體處於危難之中或麵臨大量移民時,也提供了至關重要的支援與資助。曆史上的事情不說了,即使猶太人自己的國家,也是在境外猶太人的共同資助下站穩腳跟、迅速發展的。從1950~1980年間,世界各地猶太人給予以色列的捐獻與貸款(名為貸款,其條件之優厚與捐獻也沒有什麼區別,因為猶太人本來就沒有相互借錢需付利息的習慣,不過商場上另作別論。)達120億美元。1948年以色列建國那年,僅美國猶太人就捐獻了2億美元,相當於那一年美國猶太人收入的總和!每當以色列處於戰爭之時,海外猶太人的捐款便會潮水般地湧來,除了現金和支票,人們還會送來房屋和汽車加油站的契據,婦女會獻出自己的戒指和首飾,孩子會獻出自己積攢的硬幣,一個老人甚至獻出了他的全部財產30美元6角9分。猶太教神學院的一位教授給募捐組織送來一張2.3萬美元的支票,他在附來的便條上所寫的一段話,最具代表性地體現了“慈善乃公義”信條的巨大感召力:“我們願以任何方式幫助你們,隻要你們覺得可行——回答電話或粘貼郵票。我會心甘情願地奔赴以色列,換下別人去完成其他職責。你們知道,過去,當那600萬人走進煤氣室的時候,這個世界曾默默旁觀;現在,當幾百萬幸存者被衝入油井的時刻,我決不會保持沉默!”

◇悄悄地施舍方為善

一個乞丐告訴他的拉比,說他靠“肥雞和陳年葡萄酒”過活。拉比問他,“你不擔心自己成為公眾的負擔嗎?”乞丐一聽,略顯慍色道:“我吃的是他們嗎?我吃的都是上帝的。”這則故事的可信度如何,姑且不論。但從中可以看出,決不純是乞丐的不知趣、厚臉皮、無羞恥之心,還有猶太人對施舍者與受施者之間關係的微妙之處的體察。慈善應該說是一種美德,但行善者卻並非個個都出於追求德行的動機。施舍者和受施者客觀上的地位差異,很容易導致施舍成為某種宣泄極端個人主義情緒的手段。慈善導向“精神上的貪婪”,這種可能性無疑是始終存在的。但這種可能性畢竟不是唯一的可能性,更不是必然性。慈善而睿智的猶太民族有能力有辦法讓慈善導向公義而不是“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