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的發展始終伴隨著外界質疑的聲音:騰訊是抄襲者。但是,騰訊的成功絕非是“抄襲”能夠說明的。實際上,騰訊的成功源於兩點:首先,騰訊重視用戶體驗;其次,騰訊重視創新。馬化騰說:“創新是中國互聯網的核心驅動力。”騰訊不僅以創新為理念,還成立了騰訊研究院。騰訊在創新方麵的理論與實踐,值得其他中國企業深入學習。
是否是抄襲大王
騰訊雖然現在是中國互聯網的代表之一,但是在它發展的過程中,始終伴隨著一種聲音,新浪網的創始人王誌東就公開批評騰訊說:“馬化騰是業內有名的抄襲大王,而且他是明目張膽地抄,公開地抄。”
王誌東的話代表了相當一部分人的看法,也概括了騰訊產品的部分特征。無論是即時通訊軟件,還是網絡遊戲等等,馬化騰無一不是“抄襲”得來的。但問題顯然不是這麼簡單,因為騰訊總是能將抄來的產品上一個層次,所以業界人士對馬化騰的評價帶有主觀因素。馬化騰真是中國互聯網的“抄襲大王”嗎?難道在中國互聯網行業中,就隻有騰訊一家在抄襲別人的東西?
事實絕非如此。在中國互聯網公司中,新浪、搜狐等門戶網站“抄襲”了美國的雅虎;百度公司簡直是美國穀歌的翻版;當當網全盤抄襲美國的亞馬遜網站。從幾家中國頂尖的互聯網公司來看,可以得出一個簡單的結論:中國互聯網公司在“拷貝”美國公司的模式。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單單指責騰訊是業界的“抄襲大王”,而置其他公司的抄襲行為於不顧就說不通了。
馬化騰本人對這種指責也不服氣,他反駁說:“不要說中國的互聯網公司,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公司,按照指責者的標準來說,也是抄襲者。微軟和穀歌就是典型的抄襲大王,從Windows到Offices都是別人做過的東西。”
馬化騰舉的例子很有說服力,在微軟發展過程中,很多風靡世界的軟件最初都是小公司製作的,微軟看到有利可圖,就運用拿來主義的精神進行捆綁銷售,最後將對手擊垮。
可以以微軟第一款占領市場的操作係統MS DOS為例,說明抄襲者和創新者的區別。
1980年,IBM公司找到當時還是小公司的微軟,希望微軟秘密為IBM的計算機設計軟件。對於微軟來說,為IBM做軟件是一筆大生意,但是要在IBM提出的幾個月時間內完工顯然無法實現。比爾·蓋茨當機立斷,先將生意接下。
當時市場上最流行的軟件是由基爾·戴爾的DRI(數據研究公司)研發的CM/P DOS。為了如期完成合同,比爾·蓋茨決定使用QDOS。QDOS的意思是快速而肮髒的操作係統,用在這裏的意思就是借用CM/P操作係統的思想。QDOS的開發者是蒂姆·帕特森,微軟經過談判,付給他7.5萬美元,將這款軟件買下,然後進行重新改寫,改寫之後的軟件就是風靡世界的MS DOS。
從上麵的例子中能夠看出,即使是世界上以創新為核心理念的微軟,也曾是抄襲者。對此,馬化騰說:“抄可以理解為學習,是一種吸收,一種取長補短。”
抄襲實際上就是模仿,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抄襲與否,而在於是否能在抄襲的基礎上有自己的創新。所以說那些僅僅看到騰訊抄襲,而看不到騰訊創新的人,是用主觀視角看問題。
事實上,在騰訊的發展過程中,始終以創新為公司的理念。而在創新的過程中,騰訊也確實走過不少彎路。互聯網的早期用戶或許還記得,騰訊很早便推出了自己的郵箱,這就是一款由騰訊自主設計的產品。但是這個產品不久便停用了,連馬化騰都說:“不願意使用第二次”。當時的馬化騰認為這個項目太簡單,“隻要搭個架子就可以了”,因此沒有做好。
既然在騰訊的發展過程中,不乏創新的例子,那麼騰訊“抄襲大王”的名聲又源於何處呢?主要源於競爭對手對騰訊的指責。阿裏巴巴董事長馬雲在騰訊拍拍上線的時候就說:“騰訊拍拍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創新,所有的東西都是抄來的。”
在中國互聯網曆史中,馬雲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人物。他非常有獨創性,他的阿裏巴巴的B2B模式是獨創的,是中國互聯網的一麵旗幟。所以馬雲指責馬化騰沒有創新,是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