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河北省環境教育實施的法律保障機製(1 / 3)

論河北省環境教育實施的法律保障機製

法律法規

作者:劉淑華 傅學良 王曉田 閻惠英

【摘要】目前我省的環境教育尚處於發展階段,但大多數都是在已有的學科中進行滲透教育,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專門的環境教育體係。為了對環境教育進行科學的推進,可以減少環境教育工作中的盲目性,從而促進環境教育工作的迅速發展,我省需要構建環境教育實施的法律保障機製,主要包括環境教育的參與機製、內容遴選機製、政府推動機製、評價機製,這些保障機製能起到促進環境教育發展的作用。

【關鍵詞】環境教育,法律保障,機製

環境教育是借助於教育手段使人們認識環境、了解環境問題,獲得治理環境汙染和防止新的環境問題產生知識和技能,並在人與環境的關係上樹立正確的態度,以便通過社會成員的共同努力保護人類環境。澳大利亞教育家亞瑟·盧卡斯認為:環境教育是關於環境的教育,在環境中的教育和為了環境的教育。而環境教育立法作為促進環境教育發展的重要途徑,已經受到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關注。環境教育立法獨特的環境視角和倡導的新人道主義與新生態倫理,為世人提供了一個重新審視、反思現代教育體係的平台。但我國及河北省生態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任重道遠,教育變革要為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與保障,環境教育不但應受到重視,而且應該采取更為先進的環境教育法律實施機製以促進生態文明在中國的實現,綜合國內外已有的環境教育立法實踐,我省環境教育實施的法律機製應該包括環境教育參與機製、環境教育內容遴選機製、環境教育推進機製等。

一、以普通公眾為核心的環境教育參與機製

環境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基本手段之一,既不同於部門教育又不同於行業教育。環境教育的首要目標是對公眾環境意識的培養和提高,它不僅是環境保護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護環境、熱愛環境、建設環境、提高全民族環境意識,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奮鬥目標之一。也就是說,環境教育不僅僅是課堂內的知識教育,需要走出學校,把真實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作為環境教育的場所和教材,並注重價值觀和行為的教育。通過這樣的環境教育,使學生成為言行一致、對環境負責的人,從而在根本上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

可見,一方麵學校的環境教育對人類整體環境意識的提高是至關重要的,我們在環境教育立法中要尤其重視。學生是未來的決策者,而且學生是最有可能直接影響父母和家庭參與環保、提高環境意識的動力源。如現在各個國家在中小學生環境教育中普遍采取的“小手拉大手”活動,就是一個很好的實踐途徑。另外一方麵,環境教育在走向社會的實踐環節,同樣應該在環境教育立法中得到重視,因為環境教育應麵向各個層次的所有年齡的人,不但應包括上述正規教育(學校教育)而且也應該包括非正規教育(培訓、宣傳等),建立起麵向社會的從幼兒老年人的終身環境教育體係,促使個人在特定的現實環境中積極參與問題解決的過程,鼓勵其主動精神和責任感。為此,政府、教育機構、文化機構、環境保護機構、社會團體、大眾媒介等都應當擔負起重要責任,采取廣泛而靈活的手段提高環境教育的水平。此外,環境教育作為一種全新的概念框架,它不是指某種單一課程的教育,而是一種整合的教育,是一種多學科的教育。以這種整合的觀念來看,環境包括自然環境、文化環境、技術環境、人文環境、思想和情感環境,也就是說,環境與任何地點、任何事物都是相關的,環境教育是關於人與其生活的世界之間基本關係的教育,因此,環境教育必須成為任何學科教學的組成部分,它涉及從幼兒園到研究生院的所有教育層次。這種全麵的環境教育也必須要有一個新的概念體係,使教師和學生以新的方式理解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