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潛規則喪失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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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學要四處托關係,做個手術要給主刀醫生乃至麻醉師送紅包,承包工程要與相關利害關係人進行利益分成,個人職場進步必須要會跑會送……社會生活中的種種“求人”之痛,無不印證了潛規則的為害之重、積弊之深。
所謂“潛規則”,就是在規章製度之外實際存在的不成文、不公開而又獲得廣泛認可的行事規矩,它產生於現實的利害計算與趨利避害,長期隱藏在正式規則之下,卻在實際上支配著社會運行。它正如《紅樓夢》中門子告訴賈雨村的那個“護官符”,“你見,或者不見,它就在那裏”;它又像一個無比巨大的“汙水池”,社會生活、人事往來中很多見不得光的“汙泥濁水”都會注入其中;它還形同聞起來臭、吃起來香的“臭豆腐”,雖然人人都痛恨它,但真輪到自己時,卻又往往選擇按潛規則行事。也就是說,潛規則盡管為多數人所不齒,可又無遠弗屆地影響著人們在關鍵時刻的選擇;潛規則盡管擺不上台麵,可又無處不在地彰顯著另一種不容小覷的力量和能量。
遙想當年,梁啟超先生就曾沉痛地指出,晚清帝國積貧積弱的一個重要原因,便是潛規則盛行:“一部律例,十有九不遵行,有律如無律,謂之偽律。”試想一下,當“紅頭不如筆頭,筆頭不如口頭”成為常態時,不少人自然會心照不宣地選擇關係;當“不給甜頭不點頭,給了甜頭亂點頭”成為現實以後,不少人自然會隨波逐流地選擇迎合;當找“靠山”勝過找組織、走程序變成走過場之際,不少人自然會你行我效地選擇投靠……潛規則和正式規則從來就是此消彼長的關係,在“正常渠道”一再顯示“此路不通”或“敬請繞道”的情況下,吃虧吃苦、無望無助的,也就隻能是老實正派的守規則者。
有道是“亂世之亂,禍害有時;太平之亂,國無寧日”。所謂“太平之亂”,潛規則盛行即是其一。治國理政,講究的是私不亂公、邪不幹正。“劣幣效應”也告訴我們,潛規則大行其道,則歪風邪氣必然逞威,公平正義也就必然受損。
潛規則為什麼會不翼風行、廣為流布呢?無論是打招呼的“大天線”“小天線”,還是頂大用的“票子”“條子”;無論是投桃報李的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還是利益結盟的“親友團”“老鄉圈”,無疑都是潛規則發揮作用的便捷通道。能夠“逢山開道,遇河架橋”的,說穿了就隻有逃出籠子的權力。
潛規則雖然不是什麼紅頭文件、公序良俗,卻有著廣泛的社會心理基礎。比如,“明知不對,又怕吃虧”的盲從心理,“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攀附思想,“欲罷不能,吃著上癮”的“臭豆腐心態”等,都會讓許多人身不由己或心甘情願地被潛規則綁架與裹挾。
潛規則為什麼會久攻不克、屢禁不止呢?優質資源的稀缺、政策製度的漏洞、法規執行中的變形走樣、權力運行中的“暗箱操作”等,都是潛規則得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肥沃土壤。如果隻治標而不治本,隻授權而不監督,潛規則就可能長期安營紮寨,即使一時打壓下去,風頭一過又會卷土重來。
光明前進一分,黑暗就後退一分。潛規則的克星是不容變通的鐵規矩,正所謂“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越是敏感的崗位,越是群眾意見集中的地方,越需要規範權力的運行機製,越需要領導幹部秉公用權、不徇私情。
有先哲說過:“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如若按規矩辦事已成為整個社會的風尚,如若法治思維和規則意識已經深入人心,又哪裏還會有潛規則的生存空間和立足之地呢?
(趙哲摘自《法製與社會·銳視》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