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2日,寶麗來及其美國子公司因舉債過多而向設於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美國破產法院申請破產保護,根據寶麗來所申請的美國破產法第11章破產保護,法院可暫緩破產公司的清算程序,準許公司進行破產重組,盡量將債務降至最低,以便有其他公司對其進行整體或者局部的收購。申請書顯示,寶麗來的資產為18.1億美元,負債9.48億美元,其中的3.6億美元是銀行貸款,將於11月15日到期,另外的5.75億美元則是其發行的債券。
三天之後,紐約股票交易所宣布對寶麗來(代碼PRD)停牌,因其股票的平均日收盤價已連續30天以上徘徊在1美元門檻以下,達到了紐約交易所的停牌條件。同時,寶麗來所發行的於2006年2月15日到期的11.5%的債券也停止交易。停牌當天,寶麗來的股價僅在28美分,而4年前,寶麗來的股價曾一度攀高近60美元。
曾經以一次成像技術而稱雄全球數十年,有50餘年輝煌曆史的優秀企業就這樣轉眼間轟然倒塌,為現代企業經營留下深刻的教訓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