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一級與多級法人治理結構比較(1 / 2)

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不僅可以通過產權多元化改革轉變為公司,而且可以通過擴張組建集團。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些企業已經轉變為現代公司。通過一級法人治理結構與多級法人治理結構的比較,可以看出,公司或企業的集團化模式,往往導致其離現代公司越來越遠。現代公司要求建立與完善的是一級法人治理結構,而不是多級法人治理結構。

一、不同法人治理結構的產權製度基礎

一級法人治理結構與多級法人治理結構,是兩種不同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同法人治理結構是由不同產權製度決定的,產權製度是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

1.一級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在母公司產權多元化基礎上

母公司有多個股東,而且這些股東不是為了滿足公司工商注冊登記而變通出來的股東,而是為了獲取資本回報以其出資而成為股東的。這些股東大多是自然人股東,產權量化到自然人名下,資本所有權是高度清晰的。為了獲取回報,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股東要在股東會上行使自己的權利。產權清晰到自然人,使資本追逐利潤的本能通過資本人格化得以充分體現。任何一名股東,既不允許其他股東包括大股東損害自己的利益,也不允許公司經理人損害自己的利益。為了充分保護自己的利益,股東之間要達成規則;同時,股東還要求董事會、經理人遵守股東會通過的規則。股東會、董事會、管理團隊之間的契約與規則以及嚴格按照契約與規則行為,建立了母公司層麵的法人治理結構。這一法人治理結構不僅在母公司層麵維護股東利益和公司利益,而且在子公司層麵也維護股東利益與公司利益,子公司沒有獨立的利益,子公司的所有活動都是為了股東利益和公司利益。與此相適應,一級法人治理結構要求子公司盡可能是全資子公司或母公司絕對控股,子公司可以設立董事會,但僅僅是簽署各種必備文件的機構,不是一個獨立的管理控製層次。

2.多級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在子公司產權多元化基礎上

多級法人治理結構是因為有若幹不同級次的子公司,每一級次的子公司都是產權多元化,因此,每一級次的子公司都組建股東會、董事會和管理團隊,構建形式上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子公司的產權多元化相對應的母公司層麵是產權一元化,公司的股東或實質股東隻有一個。母公司的產權一元化,決定了母公司不可能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即使建立也是形式上的,股東會、董事會和管理團隊的三個權力中心合而為一,公司仍是一個股東的決策與一個股東的行為。母公司的產權一元化同樣可以表現資本追逐利潤本能的人格化,但是,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張,產權多元化的各級子公司成為實質上的不同利益主體,子公司的內部人控製會不斷損害公司利益。尤其是因為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及控製製度的缺陷,使母公司無法遏止子公司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由此發展下去,往往因為失控而導致整個母子公司體係癱瘓。

二、不同法人治理結構的資源配置方式

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是為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但是不同法人治理結構對應的是不同資源配置方式,產生的往往是不同的結果。

1.一級法人治理結構實行的是資源集中控製與授權使用的配置方式

與一級法人治理對應的是扁平組織架構,職能部門與事業部、子公司通過網絡管理結構實行控製資源與使用資源的分工。總部職能部門在全球範圍內集中控製母子公司體係內的貨幣資本、人力資本、品牌、技術、專利、銷售網絡、采購配送、管理等資源,事業部及子公司在授權條件下使用資源。控製資源與使用資源的職能分工,充分保證了按照母公司高級管理團隊的戰略決策統一配置資源。首先,職能部門按照戰略決策保證對事業部及子公司的資源供應,同時,通過對事業部及子公司使用資源效率的考評,決定對某個事業部或子公司是增加還是減少,甚至停止資源供應。其次,事業部及子公司在授權條件下使用貨幣資本、人力資本、品牌、技術、專利、銷售網絡、采購配送、管理等資源,而且,事業部及子公司使用資源必須能夠創造價值產生資產收益,隻有達到總部的資產收益率要求,事業部及子公司才能得到總部的獎勵;事業部及子公司要想使用更多的資源,必須創造出更高的資產收益率。無論是職能部門控製資源,還是事業部及子公司使用資源,都是為了貫徹母公司管理團隊的戰略決策。無論戰略決策具體表現為什麼內容,其實質是通過資源在全球範圍內的統一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2.多級法人治理結構實行的是資源分級控製與各自使用的配置方式

多級法人治理結構對應的是垂直組織架構,各級次的子公司是一個獨立管理控製層次,每一級次的子公司都可以既控製資源又使用資源。子公司的控製資源的權力表現為獨立的財權、物權、人權等。在子公司可以行使資源控製權力的條件下,資源的使用具有極大的隨意性,子公司不僅不能嚴格按照總部的要求配置資源,而且還可能產生資源使用中的浪費甚至是揮霍現象。分級控製削弱了母公司統一控製與配置資源的能力,在外部經濟環境比較好的條件下,子公司的分級控製與母公司統一調控的矛盾不是十分尖銳,但是,當外部經濟環境惡化時,總部根據市場變化而進行調控的措施會受到子公司的抵製甚至是公開反對。如果因意外因素在母子公司體係中出現部分危機,其他子公司往往會趁機通過控製權損害公司利益而獲取個人私利。資源分級控製與各自使用,強化了子公司的權力,這種權力無限擴大會直接危及母公司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