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產品定價機製與監管問題研究
財會金融
作者:伏天偉
【摘要】壽險產品定價機製決定了壽險產品在與其他金融產品的競爭中處於劣勢,保監會就壽險預定利率進行了重要改革。本文先引入壽險產品實務定價機製,再討論保監會對其監管的內容,並分析監管改革所處的經濟背景和改革的必然性。最後探討了改革為保險業帶來的影響,並同時指出了可能產生的新的風險。
【關鍵詞】預定利率;壽險產品定價機製;利率市場化
在壽險產品定價實務中,我國的保險公司均根據死亡率,預定利率和預定附加費用率(Loading)進行費率厘定。其中,死亡率一般采用保監會規定的中國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002003),預定利率采用2.5%,預定附加費用率不超過保監會針對不同形態的產品所規定的最高限值。事實上,在定價過程中,精算師在通過這三要素確定一個初始費率後,還需要根據精算假設,包括傭金率,費用率,退保率,投資收益率,分紅策略等,對產品進行利潤測試以及針對重要假設的敏感性分析,得出各項利潤指標。若利潤指標無法達到要求,則須對預定附加費用率進行相應的調整,再反複進行這個過程,直到得到一個同時滿足充足性,公平性,合理性的最終費率。
1 壽險產品定價機製監管
保監會對壽險產品定價機製的監管,即為對死亡率,預定利率和預定附加費用率這三要素的限製,能將產品的費率控製在一個較為保守的區間內,實現有效的風險控製。預定附加費用涵蓋了傭金和相關費用,保監會對其上限的限定,實際上是保證保險產品的淨保費不能小於毛保費的一個比例,從而保障了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麵,出於保證保險公司長期穩定經營的目的,保監會限定了壽險預定利率。預定利率體現在長期壽險的儲蓄性上,高的預定利貼現出低的費率,即購買該產品的客戶的保險資金擁有較高的回報率,使得較低的費率即能滿足壽險保障或其他保險給付。
2 放開壽險預定利率的經濟背景
預定利率管製在強調安全的同時損失了市場效率。嚴格的費率監管初衷在於維護保險經營的安全性,但這種對安全的過分強調是以損失效率為代價的,可能會導致價格信號失靈及其激勵機製的扭曲。更為重要的是,預定利率管製所形成的高利差並不能長期維持。在利率持續上升,利差擴大的經濟環境中,如果監管部門強勢維持較低的定價利率,雖然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擴大這種絕對的利差,但市場競爭作用會逐漸侵蝕掉這種超額利差。來自基金、銀行、信托等產品的競爭,會迫使保險公司降低利差或推出投連險等利差更低的新產品。2014年1月各大銀行整存整取一年定期利率3.25%或3.3%,大於壽險產品預定利率2.5%。壽險產品預定利率使其在資本市場上缺乏吸引力。
3 影響
2013年8月5日起,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改革正式啟動,人身險傳統險預定利率2.5%終於放開。為了保障改革的順利實施,保監會同時出台了與之相配套的政策,如適當降低了長期人身保險業務中風險保額相關的最低資本要求。資產管理方麵,保監會調整了保險資金運用比例,拓寬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和運作效率,有利於保險資金的靈活運用,從而提升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一直以來,保監會嚴管產品價格,限製了保險公司的公平競爭,放開費率是大勢所趨。在償付能力監管之下,不會導致保險公司的價格戰,有利於督促保險公司轉變以保費增長為目的的經營理念,改變內部的考核機製。控製價格是市場競爭的一種最有效的手段,特別是在當前保險產品同質化嚴重的情況下,保監會對於價格競爭的管製,往往是失靈的,保險公司會用各種方法,甚至采取違規手段進行價格競爭。這也是市場行為監管難以起到治本作用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許壽險價格有一定浮動,反而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市場格局。保險公司自主定價權的獲得將使其針對市場需求開發出更適合的險種,提供更好的服務,讓投保者有更多選擇。放開預定利率有利於形成良好的競爭格局。壽險預定利率市場化後,傳統壽險的競爭將會白熱化,消費者將會被刺激購買保障功能強大的傳統人身險,如普通終身壽險、兩全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少兒教育金保險等產品。從短期來講,平均一份產品對應的利潤可能會減少,但是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一改革將有效促進傳統壽險市場的擴張,傳統人身險的銷量將會大幅上升,進而使壽險公司整體的利潤增加。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的保險深度和廣度依然處於較低水平,應該有側重性地樹立公民正確的風險防範意識。在保險業大力提倡回歸保障、回歸本質的同時,此舉為注重保障功能的人身險產品帶來發展契機,同時對民眾認識保險,接受保險,提高保險意識有著潛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