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引起的對言論自由的思考(1 / 2)

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引起的對言論自由的思考

法製天地

作者:劉弘

【摘要】無論國內還是國外,言論自由都是作為一項基本權利寫進憲法而成為一項憲法權利,而且言論自由也是一項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權,具有天然的普世價值。網絡暴力是在網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是在虛擬世界的非理性表達。本文由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引出思考,先分析了網絡暴力產生的原因,再說明了網絡背景下言論自由的情況,最後提出了應對網絡暴力的方法。

【關鍵詞】網絡暴力;言論自由;隱私;法律控製

案情簡介2007年12月29日,在北京工作的薑岩,從自己居住的24層樓跳下自殺。她自殺的原因是丈夫王菲和東某有了婚外情。這在網絡世界引起軒然大波。主人公王菲旋即遭“人肉搜索”。他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及第三者東某的個人信息逐漸在網上被披露。隨後,網民在網上的宣泄也逐步從網絡世界中的謾罵,演變成一場現實生活中的暴力。隨後,王菲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判決被告的行為侵害了王菲的隱私權和名譽權。被告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一、言論自由與網絡暴力的含義

《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

由。”言論自由是公民有權通過各種語言形式表達自己的思想和觀點的自由。言論自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我國《憲法》所指的言論自由是狹義的言論自由概念。

在網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人們習慣稱之為“網絡暴力”。

二、網絡暴力產生的原因

(一)匿名性利於情緒的發泄。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障礙,自己的情緒不能無休止地發泄。但在網絡空間不同,互相不認識,可以毫無壓力地釋放自己的情緒。由於現代社會的生活越來越物質化,人們更多的是從表麵來看待一件事情,然後在這個自由的空間內發表自己的見解。

(二)盲目跟風折射理性缺失。不少網民在網絡輿論的浪潮中,失去自我判斷力,人雲亦雲,缺乏理性,缺乏獨立思考和獨立判斷的能力。網絡輿論暴力現象反映出我國社會公民群眾存在的道德問題和法律意識薄弱的現象。網絡輿論暴力深層次的根源還在於國民的性格特征,是民眾“道德審判”和“道德民兵”的傳統在網絡上的折射。遇到一些自認為不公或不對的事,在網上發表自己的意見,後群起而攻之,忽略法律,在未保護當事人應有的權力下,企圖保護自己的“正義”。這樣的正義往往以漠視他人的權利為代價。最後形成“群體極化”,最終可能形成極端的觀點和行為。

(三)網站故意炒作,推波助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的一個弊端就是社會上的人越來越功利化,隻要有利可圖便不管不顧。網站也不例外,網站為了賺取利潤,提高點擊率,對偏激言論進行更多的傳播也是造成局勢惡化的原因。

三、網絡背景下的言論自由

在網絡的虛擬世界中,人們可以隨意地抒發自己的觀點,其中不乏語言上的暴力行為,於是發生了網絡暴力。產生網絡暴力最主要的原因是網絡言論自由化。網絡言論自由化表現出的非理性及盲從性容易導致規模性網絡暴力,嚴重侵害當事人合法利益。並且網絡言論的虛擬性和廣泛傳播性會給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帶來極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