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旅遊開發中的社區參與模式探析(1 / 2)

旅遊開發中的社區參與模式探析

社科縱橫

作者:高楠

【摘要】在國內旅遊規劃和開發中,社區參與和社區受益理念日益得到重視,在實際應用中也得到了具體體現。文章運用場域理論並結合相關案例把國內旅遊景區的社區參與模式劃分為三種類型。

【關鍵詞】旅遊開發;社區參與;模式;資本

一、相關研究現狀

國外對旅遊中的社區參與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麵:(1)把“社區旅遊”作為一種發展理念與作為一種旅遊產品進行比較研究;(2)對社區參與的目的進行辨析;在經濟利益之外還應當特別關注環境保護、社會進步、文化傳承等事宜,進而認為社區參與的目的是促進社區利益的實現,最終取得社區發展的目標。(3)社區受益機製研究。目前對於社區參與旅遊發展的研究逐漸深入,由單方麵的經濟、環境影響研究走向全麵的、更深層次的發展意義、各權力主體、受益機製等方麵的研究;由單純的經濟學導向走向運用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人類學、心理學等多學科多角度綜合研究。

二、旅遊開發中的社區參與模式

(一)外來私營經濟資本主導下的社區參與模式

這是社區外部大規模經濟資本直接開發的形式,其中社區多以文化資本或少量經濟資本的形式參與利益分配。在我國,碧峰峽景區整體租賃給萬貫集團首開私營資本買斷經營旅遊景區的先河並形成了“碧峰峽模式”。

私營資本主導下的社區參與模式的前提是私營資本已買斷旅遊景區經營權,而政府或政府部門掌握所有權和管理權。這樣,開發企業通過社區基礎設施改造、資助社區開展盈利項目、招聘社區成員成為公司職員等方式將社區納入旅遊開發中。政治資本並未直接加入開發,並且出讓部分資本給私營企業,行政力量主要行使管理職能並代表國家擁有對景區的所有權。

外來私營經濟資本主導下的社區參與模式可概括為下圖:

(二)政治資本主導下的社區參與模式

在我國旅遊開發的各種模式中,政府始終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在碧峰峽模式形成前,政治資本經常是發展旅遊的主導力量。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行政力量主導一切,對旅遊景區采用僵化的行政指令管理方式;第二階段政企分開,將景區經營權和管理權“對內統一,對外分離”,也即政府部門仍直接管理景區,公有製企業則擁有景區開發經營權,但行政與企業領導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該模式是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的產物,客觀上為出讓經營權奠定了基礎。

九寨溝景區設有管理局,屬縣級行政單位,擔負完全政府職能。雖屬自然風景區,但由於包括若幹藏族社區,能否處理好旅遊與社區的關係至關重要。為此,管理局下設居民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景區與社區居民的關係,幫助居民脫貧致富;還建立多種渠道鼓勵社區居民參與旅遊從業與管理,優先安排當地居民就業。管理局在1992年成立聯合經營公司,統一行使景區經營權,股份由管理局和居民的實際資產組成,居民資產主要是家庭旅館。管理局與居民的股份比例為23:77,但對家庭旅館實行特許經營方式。2001年,景區設立統一經營就餐購物的服務中心,管理局與居民的股份比例為51:49,但收入分配比例仍為23:77,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社區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