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疆籍流浪兒童犯罪原因及預防
社科縱橫
作者:古再努爾·吐洪
【摘要】近年來,新疆籍流浪少年兒童在內地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樞紐城市作案問題日益突出,他們離開家庭,走出學校,被犯罪團夥控製流竄於各地偷盜為生,這樣的流浪經曆對於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影響是巨大的,同時流浪兒童的行為擾亂了當地的社會治安與人民生活,也敗壞了社會風氣,影響了新疆的名譽。本文從新疆籍流浪兒童產生的背景著手,分析這一群體產生的各種成因,並從國家、社區、學校、家庭四個角度談預防策略的必要性和成效性。
【關鍵詞】新疆籍流浪兒童;犯罪;預防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內地陸續出現以成人為主,控製少數民族流浪兒童實施偷竊的新疆籍犯罪團夥,他們頻繁流竄在內地各個城市之間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其偷盜行為擾亂了當地的社會治安和人民生活,因其個體行為形成的社會記憶使得許多內
地人對新疆特別是維吾爾族認知有了偏見與誤解,有的地方甚至流傳“出租車拒載新疆人不算拒載”的說法。原有的熱情好客,風景綺麗的新疆開始變成“小偷多”,“悍匪多”,“吸毒多”,“麻煩多”的代名詞,這讓很多老實本份在內地做生意的新疆人感到極為的委屈與不滿,很多在新疆生活的群眾(不論民族)到內地出差或經商都遇到過這樣或那樣的歧視與排斥。基於此,對新疆籍流浪兒童問題絕對不能采取放任不管或不作為的態度,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政府對新疆籍流浪兒童特殊性的重視和全社會輿論的正確認識,根本的解決方案是在源頭上控製與杜絕;對潛在的外出流浪兒童,要提早從國家、社區、學校、家庭方麵預防;對已在外流浪有違法活動的兒童輔以救助教育與行為矯治。
二、新疆籍流浪兒童犯罪產生的原因
1、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家庭貧困是造成新疆籍流浪兒童產生的根本原因
新疆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由於地理環境影響區內經濟發展不平衡。在南疆集中了新疆絕大部分貧困人口,新疆35個貧困縣中南疆就占23個。一些被生活所迫的家長也由於可見的利益,默許、縱容兒童出走行竊。由此而產生的惡性循環,其根源在於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
2、缺乏家庭溫暖,學校教育不當也是流浪兒童犯罪產生的原因
家庭的完整是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的重要環境,但是現實中南疆維吾爾族社會卻存在著高離婚率的問題,家庭的破壞,家失去了保護傘的功效,子女變成父母都不願承擔責任的包袱,你推我搡成為兒童離開家庭走向社會的外力。學校和老師對學習差的學生缺乏關心,導致學生厭學情緒嚴重。
3、背後的犯罪網絡是新疆籍流浪兒童產生的主要原因
這些流浪兒童基本上都是被背後的犯罪團夥所控製的。這些犯罪團夥一般組織嚴密,規章齊全,分工明確。老板每天為小孩規定一定數額的偷盜任務,少則幾百元,多則上千元,完不成任務就會受到鞭笞、煙燙、刀割等殘忍的懲罰。這些孩子白天在街上行竊,晚上回來有個流動食堂,由專門雇來的大師傅做飯,在內地少數民族吃清真飯不容易找到飯館,賊頭就用吃飯控製小孩。若有哪個孩子要逃跑,就馬上殺雞給猴看,把腳筋挑掉。據新疆公安廳的同誌介紹:“孩子偷搶都有大人在背後指使,孩子真正在內地生存很困難,這些孩子多數是被拐騙出來的,以賣羊肉串、烤包子、葡萄幹的名義,進行偷包等輕微犯罪活動……成年人3~5人,操縱10個8個孩子,成年人操縱的團夥給每個小孩下任務,完成任務,給點錢花,完不成就挨打,有時用電線吊起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