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做好稅收宣傳工作的思考
理論研究
作者:胡蝶 蔣楠楠
【摘要】從1992年開始每年的4月份,全國稅務係統都會進行轟轟烈烈的稅收宣傳活動,規模宏大形式多樣取得的成績也是有目共睹的。但總的來說,我國稅收宣傳還是一種淺層次的宣傳,還存在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影響著稅收宣傳的效果。因此提出適合我國稅收發展現實情況的針對性改革對策,是促進我國稅收宣傳持續、健康發展的正確思路。
【關鍵詞】稅收宣傳;問題;建議
一、稅收宣傳的概念及稅收宣傳的必要性
(一)稅收宣傳的概念
稅務宣傳是以稅務部門為主體的公共關係活動,以現代傳播媒介和手段向自身及社會各界受眾的信息傳播活動。狹義上稅收宣傳是指稅法宣傳,廣義上的稅收宣傳不僅包括稅法知識和政策的宣傳,還包括稅務形象宣傳、納稅意識宣傳。無論是狹義還是廣義的稅收宣傳,其目的都是納稅人熟悉、了解稅法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自覺提高稅法遵從意識,從而使稅收工作得到順利開展。
(二)稅收宣傳的必要性
1.稅收宣傳是增強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重要途徑
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仍然不盡完善,社會中存在違法、失信、偷稅騙稅等行為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影響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解決這些問題改變狀況,一個很必須的路徑就是要堅定不移的開展稅收宣傳,普及稅法知識。通過稅收宣傳,有利於使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行為準則得以確立,使納稅人自覺抵製和反對稅收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稅收經濟秩序。
2.加強稅收宣傳是依法治稅的必然要求
在當前的稅收征管中存在著違反規定發布各種稅收優惠政策、越權超權規定減免稅的問題;存在著從個體利益出發,混淆收入庫的級次、收過頭稅等等問題。加強稅收宣傳,有利於提高納稅人的權利意識,從而有助於改革和完善稅務行政行為模式,督促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依法征收。
3.稅收宣傳是優化納稅服務、和諧征納關係的客觀需要
隨著依法治國的推進以及全社會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社會各界特別是納稅人對稅收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廣大納稅人不僅要求稅務部門依法行政、公平執法,更要稅務部門保障其合法權益。因此,稅務部門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稅收工作的客觀要求,深入開展稅收宣傳工作,將稅收宣傳作為動員群眾、組織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的重要方式,促進依法治稅,提高稅收管理和服務水平。
二、當前我國稅收宣傳存在的問題
我國近年來稅收宣傳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它在稅收工作中的地位也增加,但我國稅收宣傳還是一種淺層次的宣傳,還存在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影響著稅收宣傳的效果。當前稅收宣傳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一)稅收宣傳未真正確立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
不少稅務部門在開展宣傳活動時,不注重納稅人實際需求,隻是片麵考慮自已能夠宣傳什麼、如何宣傳,在這種理念指導下的稅收宣傳,針對性差,很難滿足社會公眾和廣大納稅人日益多樣化的稅收宣傳需求,造成宣傳效果不明顯。此外,承擔著稅收宣傳工作職責的稅務工作人員與從事新聞宣傳的專業人員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與媒體打交道時缺乏相應的能力在防範、應對和引導涉稅輿情時多有缺憾。
(二)稅收宣傳在時間、內容、方式等方麵存在一定的偏差
在時間方麵,從1992年開始每年的4月份,全國稅務係統都會進行轟轟烈烈的稅收宣傳活動,規模宏大形式多樣取得的成績也是有目共睹的,但這種大張旗鼓的宣傳畢竟為時不“長”,每年也隻有一次,效果不盡理想。在內容方麵,重視納稅人義務的宣傳、忽視納稅人權利的宣傳,過於強調“守法”的重要性,但對法的本身宣傳得較少。在宣傳方式方麵,重視報紙雜誌、電視、網絡等遠距離的宣傳,忽視麵對麵的宣傳、入戶一對一宣講、個別輔導等近距離的宣傳。而辦稅服務廳宣傳和稅收管理員宣傳等近距離的宣傳方式卻是納稅人獲取稅法知識的最主要的途徑。
(三)稅收宣傳缺乏效能考核評估
目前,稅收宣傳缺少相對統一規範的效能考核評估機製。由於對稅收宣傳結果缺少效能考核,一些稅務機關常會自降標準,將稅收宣傳流於形式,忽視稅收宣傳的效果。有些稅務機關雖然自行製訂有稅收宣傳方麵的目標考核方法,但這些考核方法多是稅務部門內部的工作管理規定,考核工作的重心也多放在上級部署的宣傳任務是否完成上麵,大多沒有對稅收宣傳是否達到實際效果進行評估。並且,稅收宣傳未完成也沒有非常嚴格的責任追究製度的約束,對沒有完成稅收宣傳目標的稅務部門,一般最嚴厲的處理也就是取消單位評優的資格,基本沒有更嚴格的責任追究,這樣導致稅收宣傳在稅收實際工作中被忽視化和邊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