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描述性統計
全體樣本公司相關變量的描述性統計。
民營控製上市公司的托賓Q其均值和中值高於國有控製上市公司和集體控製上市公司;國有控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均值和中值則遠高於集體控製和民營控製上市公司,這說明國有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更為集中;民營控製上市公司資產負債
比率的均值和中值高於國有控製上市公司,而國有控製上市公司則高於集體控製上市公司,這個統計結果有些反常,因為一般認為,國有控製上市公司由於預算軟約束行為更為嚴重,負債比率應該更高一些,但這個統計結果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2005)的研究結論相當一致;他們發現,民營上市公司資產負債比率要高於非民營上市公司,其中民營上市公司尤其擁有較高的短期負債水平;國有控製上市公司擁有更大的資產規模,集體控製上市公司次之,而民營控製上市公司資產規模則最小。
對國有控製樣本公司相關變量的描述性統計。
高校控製上市公司托賓Q均值和中值高於其他層級政府控製上市公司,這可能跟高校控製上市公司所屬行業的特性有關;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則隨著政府層級的降低而依次遞減,高校控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最低,這說明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控製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更為集中;資產負債比率高校控製上市公司略高,但差異並不顯著;總資產規模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趨勢相似,也是政府層級越高,其所控製的上市公司規模越大,高校控製上市公司規模最小;需要指出的是,中央政府控製上市公司總資產的均值為88.59億元,遠高於其他類別,但其中值則與省級政府控製公司相當,這說明存在一些極端值,在我國,超大規模的公司基本都屬於中央政府及其行政機構直接管轄,有相當部分已經在A股市場上市。從表中也可看出,中央政府控製上市公司總資產的最大值為4600.81億元,遠遠高於其他類別。
對民營控製樣本公司相關變量的描述性統計。
民營上市公司托賓 Q的均值為1.32,中值為1.246;控製權比例平均為34.37%,中值為29.87%;所有權比例平均為21.81%,中值為19.29%,其最小值隻有1.08%;控製權與所有權分離的程度相當高,控製權與所有權之差的均值為12.56%,中值為13.50%;用比率來表示,所有權平均隻占控製權的41.30%,中位數也隻有57.70%。CLAESSENS、DJANKOW和LANG(2000)的研究表明,東亞地區所有權與控製權的比率平均為74.60%,我國民營上市公司控製權與所有權的分離程度遠高於東亞平均水平,而東亞是世界上公認的大股東通過金字塔結構來分離其控製權與所有權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可見我國民營上市公司雖然處於發展初期,但存在的問題的確已不容忽視。民營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平均為53.59%,相對較高;總資產的均值為18.91億元,中值則隻有12.25億元,規模還比較小,說明民營上市公司尚處於發展的初期。
二、回歸結果
分類別多元回歸的結果。
模型1至模型3是以全體樣本進行回歸得出的結果。在模型1中,我們首先考察了不同所有製形態最終控製人所控製上市公司其公司價值是否有顯著不同。從回歸結果來看,集體控製樣本公司和民營控製樣本公司回歸係數均為負,但並不顯著,這說明國有、集體和民營控製上市公司其公司價值並無顯著不同,這可能表明在相同的製度環境下,這三類公司總體來講,治理水平均較低且處於同一水平,都存在較為嚴重的代理問題。資產負債率的係數為負,但並不顯著,這說明負債並不能作為一種有效的治理機製來約束公司內部人,提高公司價值,這個結論與田利輝(2004)的研究結果基本一致。托賓Q與公司前一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不相關,說明我國上市公司的成長不穩定,這可能跟環境的不確定性很大有關。托賓Q與總資產的自然對數在0.01的水平上負相關,說明公司規模越大,公司價值越低;公司規模越大,業務越趨於成熟,成長空間越小,公司價值就會降低。YEAR03和YEAR04的係數均為負,並且都在0.01的水平上顯著,後者的係數小於前者,反映了我國證券市場在樣本期間整體處於持續下跌的走勢。在所有模型中我們都控製了行業變量,由於篇幅的限製並為了突出主題,這裏不予報告。
在模型2中我們考察了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係。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在0.01的水平上與托賓Q值顯著負相關,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平方則在0.01的水平上與托賓Q值顯著正相關,說明就全體樣本而言,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托賓Q值呈正U形關係,這個回歸結果與白重恩等人(2005)的研究一致。就全體樣本而言,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在大約0~55%的區間時,隨著其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價值降低;在大於55%的區間,隨著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價值提高。這說明,在大股東未達到絕對控股的公司裏,代理問題可能更為嚴重,而在其達到絕對控股之後,大股東的利益逐漸與其他股東趨於一致,代理成本降低,公司價值提高;第二至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平方和係數為負,但並不顯著,說明其他較大股東起不到對第一大股東的監督作用;在我國上市公司中,一般來說,第一大股東都掌握了絕對的話語權,其餘較大股東缺乏足夠的力量去實施監督,反而有可能與第一大股東相互勾結,共同侵害小股東權益,其係數為負在一定程度上就說明了這個問題。模型2中其餘變量的係數值與模型1基本一致,這裏不予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