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書的研究結論,我們提出如下幾點政策性建議:
第一,加強證券市場的法治建設,切實保障投資者權益。投資者權益是證券市場的重中之重,隻有切實維護證券市場投資者的正當權益,維持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和對上市公司的信任,市場才會有源頭活水,證券市場也才會興旺發達。具體措施如下:
(1)引入股東的派生訴訟(DERIVATIVESUIT)、集團訴訟(CLASS ACTION)和公司法人格否認即“揭開公司麵紗”原則(PIERCINGTHE CORPORATEVEILDOCTRINE);股東派生訴訟是指當公司的正當權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別是受到控製權股東、董事和管理人員的侵害,並且公司拒絕或怠於行使其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時,法律允許股東以自己的名義為公司的利益(代位公司)對侵害人提起訴訟,追究其法律責任(王保樹、楊繼,2002)。集團訴訟機製是允許廣大受害人形成一個集團,按照一定的規則,由若幹名代表人代表整個集團主張權利,參加訴訟程序,訴訟結果及於所有集團成員的製度(張育軍,2005)。公司法人格否認是指為阻止公司獨立人格的濫用,法律將揭開公司的麵紗,否認那些表麵獨立、而實質上受個別股東直接操縱的公司的法人人格,讓公司背後的控股股東直接對其他股東和債權人的損失負責(周曉蘇,2000)。投資者合法權益必須通過適當的法律救濟機製才能實現,無救濟則無權利。我國法律對投資者的保護缺乏相應的具體民事訴訟條款予以支持,導致流於形式,起不到應有的作用,隻有切實引入如派生訴訟、集團訴訟和公司法人格否認等投資者可以沿用的民事法律行為規則,法律才能落到實處,投資者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2)強化證券刑事責任,建立證券監管部門和司法機關的合作工作機製,有效打擊犯罪行為。《證券法》和《刑法》都規定有涉及內幕交易、證券欺詐、操縱市場等方麵的犯罪行為,但法律規定很模糊,導致法律缺乏可訴性。目前這方麵的案例非常少,即使有的案件進入了刑事司法程序,因為種種原因,處罰也很輕。例如,1998年11月,海南瓊民源案件的兩位直接當事人分別被判處兩年和三年的有期徒刑,處罰非常輕。正是因為缺少刑事製裁的威懾,很多市場違法者和違規者才肆無忌憚。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除了證券犯罪的認定比較複雜,現行法律規定操作性不強以外,還與缺乏關於證券監管機構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合作查處、起訴證券犯罪的工作機製有關。因此,除應在證券法等法律中規定更為詳細的證券刑事責任條款以外,還應建立證券監管機構與司法部門的有效合作機製,以打擊犯罪,保障市場秩序。
(3)強化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權限。規定並強化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反映了國際證券市場的發展趨勢。在我國這個投資者結構中以中小投資者為主、上市公司質量不高、中介機構自律意識不強的新興市場,政府監管就更加必要。具體措施包括增加中國證監會對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的執法權限;考慮到證券市場的特殊性,建議明確授予中國證監會凍結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權力。或者借鑒其他國家做法,建議申請法院凍結令的特殊程序,由特定法院根據證監會的要求在對證監會提供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的基礎上出具凍結裁定。增加證券監管部門的執法權限,提高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成本。借鑒境外發達證券市場證券監管部門普遍所具有的權限,我國法律應賦予證券監管部門如下權限:一是調查涉案有關機構或個人在銀行的存款賬戶的權限;二是直接凍結涉案有關機構或個人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權限;三是強製傳喚涉案人員,當事人有意躲避即為違法的權限;四是申請搜查令等權限。
第二,鼓勵我國上市公司在A股市場和海外發達市場同時上市。發達市場法律對投資者良好的保護、嚴格的證券監管、完善的信息披露以及高水準的中介服務等均有助於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弱化代理衝突,提高公司價值。這同樣有益於A股市場的投資者,提高A股市場上市公司的質量,從而促進本土市場的發展。另外,對外國投資者開放市場,促進外國投資者、尤其是戰略投資者的積極參與,同樣有助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從而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
第三,產權改革應有序、平穩進行。由於曆史傳承和發展的漸進性,改革應是漸進的,迅速私有化由於缺乏法律等基礎製度設施的必要配套,必將帶來混亂和循環。根據本書的實證研究結論,具體而言,對於國有上市公司,應該先改革市、縣級政府控製的上市公司產權結構,為了規範政府行為,杜絕政企不分,防止政府的不當幹預,應該考慮國有股權的有序退出,通過將股權出售給合格的戰略投資者、外國投資者、招標、MBO等方式,國有股權實施戰略性退出,出售股權的款項用於補充社保基金、促進城市基礎建設投資等公益性事業。高層級政府控製的上市公司也應該進行治理結構的改革,引入戰略投資者、獨立董事製度、管理層遴選的市場化以及高管人員的問責機製等,促進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在法律等基礎性製度條件成熟之後,可以考慮出售高層級政府控製的大型國有上市公司的股權,借此實現政府職能的徹底良性化發展。對於民營控製的上市公司而言,應該鼓勵自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限製通過金字塔結構來分離其所有權與控製權,以此鼓勵民營控製人的利益與上市公司趨於一致,並防止其通過分離其所有權與控製權而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第四,進一步推進經濟體製改革,打破壟斷,完善市場競爭。目前我國要素市場的改革還遠遠落後於其他市場機製的改革,致使企業合約不完備程度很高,市場信息渾濁。目前需要加強資本市場的改革,通過設立多層次的證券市場,促進競爭,借此提升證券市場水平;通過引入更多的金融工具,鼓勵金融創新,以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同時加強經理人市場的職業化,促進產品市場競爭,完善公司控製權市場機製,鼓勵企業之間的良性並購活動;放開對媒體報道權的限製,讓新聞媒體起到重要的第三方監督作用;推進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規範化發展,促使其保持獨立的業務地位。隻有各方麵的改革相互配套,協調進行,才能建立一個公正、公平的市場經濟體製,使得企業在充分競爭的市場中經營運作,優勝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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