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財政家底(一)(1 / 2)

雖然參加會議的人不少,但會上的時間顯然並不足以全麵審核那十五萬字的《新朝法典》,更別說一百幾十萬字的新朝法典解集附例,張海打算在之後的五天時間裏跟柳香一起把這些審核完畢。除了新朝的律法,會議的焦點其次就落在了如今的國庫家底上。在張海看來:即便是指傳統王朝,一個封建社會後期傳統王朝的興衰也主要由兩點決定:一是宮廷製度及君主乃至其後代的整體素養,二是財政製度。至於法律?在意識形態上都不倡導依法治國也從來沒有法治傳統的中國,這其實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隻是張海想把這個領域擺在很重要的位置上罷了。

新朝曾經承諾“三年免糧”,但這並不包括南直隸與浙江兩省的非農業稅收,當然也不包括海貿。不過即便如此,按照張海以前的預計:雖然從兩京到各地吃了至少五千萬兩的大戶,要供養百萬規模的公安軍,百萬規模的司法係統及其囚徒,還有京師居民的特殊福利待遇,還有體製內各工坊單位的擴充擴編仍然不會很樂觀,更別說水利,教育等積極方向的財政投入了。

見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李峰似乎有些緊張,張海就想起某些古代影視劇裏皇帝文大臣國庫還有多少兩存銀,結果如何如何窘迫的傳統套路了,於是將語氣緩和下來的問道:“出征前的時候我這裏就有本帳,知道家底雖厚,但這一年來統治全國各地所需要花費的錢財也多,無所謂,剩多少你就說說看吧。”

李峰回到:“前年的時候我軍治安軍不超過三十萬的規模,範圍僅有南直隸與浙江兩省外加運河沿岸附近,雖然作戰任務需要極大,但是繳獲抄掠也頗多。當地治安軍或公安軍所需費用通常是從抄掠所得中先分出一部分滿足年度的駐軍所需費用,其餘的用於上繳。前年至今年夏天,我們還喪失了北方的不少地方,雖然在西麵和南麵有所擴展,但總體上大致維持的公安軍數量不超過三十萬,近年夏季作戰之後全軍才展開大規模的全國進軍,範圍也是進一步集中在南方。在進軍中新拿下的地方擴編隊伍按照隊伍上的原則也是以繳獲抄掠為主,其餘用於上繳。秋季決戰展開後全國性的大進軍才得以展開,我們在全國控製的一百幾十個府近兩千個州縣平均算下來是半年前才完成控製的。因為很多地方不是敵人拔過很多毛、我們難以再像以前那樣靠繳獲抄掠維持公安軍建軍,就是比較貧困或者敢於敵對我們的大戶十分少的地方,因此也就是到了前個季度和上個季度才有了中央支付的需求。百萬左右的公安軍半年左右的開支大概是銀兩千萬兩左右。而自從前年我們在江南穩定下來,除了抄掠多得之外在江南地區收取稅賦已有兩年的時間了。”

隨後,李峰又談了談這兩年以來歲入方麵的事情:“鹽稅新朝的原則是每斤抽取一錢銀,大概為明時的一半左右,不過因為去年以來最大限度的解決了私鹽的問題,兩淮及沿海等地新朝控製的鹽場每年的年入大概就是三百萬兩左右,同前明時相比並不算差。在海貿稅收上,我們雖然同海上的對手們的關係並不好,但是因為在水上我們也展現出了強勁的實力,在陸上更不用說。通過對那些海主們的掃蕩和清除,這兩年的時間以來我們掌握的利潤還有所發展,海稅每年百萬兩左右,加上官營名義的貿易獲利不遜色於比關稅,海麵上每年的收入就有二百萬兩左右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