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輝如同張海一樣,也不是一個十分精明並且在這方麵十分精通的人,不過兩年多時間以來在工商總局的工作使得馬輝在社會經濟領域還算了解到不少的東西了:“難說啊。這個貸利比例太小了,我估計即便是今天,東南一帶民間的所有地浮財也未必比我們積累起來的龐大國庫高多少。如果隻是逢百抽五,就按民間把折合一億兩的現錢,那每年也不過是五百萬兩。何況我估計願意把錢存在官家銀行裏的人應該並不算多。就算我們在東南一帶的信用再高,我估計能有這個理想比例的五分之一就算燒了高香了。”
張海這時也大致想起了一個數字:在1952年,銀行存款總規模不過折算八億新人民幣左右的樣子,換算成此時新朝東南一帶的一般糧價與白銀,大概折合七千多萬兩白銀。而此時新朝從交通到社會經濟條件都同1952年的新中國相去甚遠。兩千萬的民間兩吸納總能力的確已經是一個理想的比例了。
“半成到一成的貸款比例也的確有些低了。最初我主要考慮的是利息要結合整個社會的工商業增長與發展潛力,可實際上:部分比較突出和優秀的成長性工商業單位的發展盈利能力要超過每年一成左右的比例。這個上限可以放寬到兩成,平均度放在一成上下。而半成的貸款,我們就需要有一些發展結果上的硬性要求,這樣就算借貸所得少一些,也會強化最終的稅收。我們除了向民間的商戶門貸款收息,還可以用國債的方式向民間借貸。我聽說在西方,很多勢力進行的戰爭都以借貸做為重要的財力補充方式。對於未來幾年後可能遇到的因為文教支出壓力而帶來的財政危機,我們也可以通過向民間借貸的方式解決。”張海在想到了國債的同時還想到了紙幣,但終究還是覺得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險。
楊思此時也想到了不少,不過卻不知道該不該同張海說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