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特供(2)(1 / 3)

1962~1965年,在三年經濟困難之後,雖然采取了厲行節約、企業裁員、城鎮居民下放農村等節流的措施,但中央財政依然赤字嚴重,中央銀行增發了貨幣60億元,通脹壓力極大。為了解決通貨膨脹問題,陳雲製訂了一個回籠貨幣的“高價商品”計劃,把一些質量較好的輕工業產品以高價敞開銷售。其中也有茅台酒。

“七千人大會”後,陳雲提出了全力製止通貨膨脹的方針,其中有一招是高價商品回籠貨幣。給一些非生活必需品特別定價,公開供應,有錢都可以買。茅台酒就是高價商品之一。那段時間,單位食堂、小賣部,街上的飯店都可以買到茅台,高價的價格是3元5角,很多好酒的同誌第一次喝茅台就是這個時候。這一招在三四年中多回籠了貨幣50億元,相當於1963年貨幣發行總量的40%。物價也在1963年開始穩定還略有下降。茅台酒為當年經濟恢複也立了功。經濟恢複了,高價商品也開始恢複平價。茅台酒恢複原來的計劃供應體製,大多數人又喝不著了。(《茅台酒口述曆史資料·楊波》)

楊波當時還沒到輕工業部工作,在他的記憶中,茅台酒的“高價”是一瓶3元5角,實際上他記錯了,這是特供渠道的價格。高價商品計劃執行時,各地的茅台酒價格為12~15元一瓶。1961年5月起,哈爾濱市各大高級飯店開始實行名酒零售高價供應辦法。貴州茅台酒每杯(50克)零售價1.60元。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後,上海解決酒類供應不足的辦法是保證“堂飲”,限製外購,也就是可以在商店喝酒,不能買走。名優酒難得一見。“高價商品”計劃執行期間,堂飲酒的種類多了,包括茅台酒也有供應。

茅台酒公開銷售,有錢就可以買的時代持續了不到兩年。1963年年底,茅台酒的價格又恢複到原來的4元錢,但老百姓並不知道這個價格變化,因為在商店貨架和堂飲品種品牌上它再也沒有出現過。到了1966~1978年,上海市區202家堂飲酒店全部停業,沒有票證,所有酒都買不到。(《上海商業誌》)

上海人葉辛小時候聽一個同學家長說茅台酒“很不得了”,於是逛南京路時就專門留意。

“那時候上海的小孩,所謂見多識廣,無非是老去南京路逛四大公司,那四大公司的百貨商店就是樣樣東西都有,所以你老去逛呢,你就能知道這是什麼價格的,這是什麼檔次的,也增長知識。我聽了這個說法以後,也到各大商場、各大百貨商店去,看食品煙酒櫃台,但是幾乎看不到茅台酒。”(《茅台酒口述曆史資料·作家葉辛》)

20世紀80年代以前,大多數地方和大多數人可以享受的物質消費嚴格受票證限製,商店陳列的商品中票證規定以外的品種很少。上海是唯一一個隻用錢就可以買東西的城市。上海生產的副食、糖果、成衣、玩具,是其他城市甚至北京都買不到的。

即使是南京路,也不是什麼都買得到。茅台酒就沒有進過四大公司的貨架,友誼商店和華僑友誼商店葉辛沒有去,所以找不到。

70年代~80年代,在當時的外貿管製政策下,為了增加非貿易的外彙收入,國內設立了僑彙商店(華僑友誼商店)和外彙商店(友誼商店)。友誼商店和華僑友誼商店構成了中國經濟史上一個特別的“境內外銷市場”。

外彙商店隻能使用外彙券。1975年以前,1美元換2.426元外彙券,1975年以後隻能換不到兩元。友誼商店的商品標價也比用人民幣的商店貴的多。個別中國人會委托外國人在友誼商店購買特殊商品,其中也包括茅台酒。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20世紀70年代曾經有中國人因為這種行為被逮捕。並且由於外國人隻能在指定場所消費,絕對不能使用人民幣,委托者很難用人民幣向外國人付款,因此這種情況極其特殊。類似友誼商店的機構還有港口的外輪服務部。有的港口外輪服務部規模很小,但賣的盡是緊俏商品,其中也有茅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