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自然壟斷的門檻怎樣變得高不可攀(2)(1 / 3)

這400萬元投資形成的規模,使茅台酒廠在茅台鎮的地盤超過了仁懷縣。在茅台鎮上,廠漸漸大過了縣,縣的建設總是要為廠讓步,為了保證茅台酒廠擴建工程的材料供應,縣政府大樓改建工程也停了下來。酒廠的職工和鎮上的居民開始出現明顯的身份分野。縣裏的幹部和居民每月糧食定量27斤,酒廠的工人定量最高46斤。酒廠電站成了權力單位,縣政府開會先要給電站送禮打招呼,以防突然被停電;有電站的工人到食品公司買好煙不得,憤然揚言“你不給我紅炮台(煙),晚上就給你黑炮台(停電)”。

1967年,仁懷縣革委會遷離茅台,搬回中樞鎮。

“文革”頭幾年,全國塗炭,茅台酒廠因為仍然要供應“政治酒”、“外交酒”,沒有出現停產鬧革命,但也隻是維持生產而已。不過到了軍隊再次介入“文革”的1971年,茅台酒廠又開始了新一輪擴建:1971年,國家投資800萬元,茅台酒廠再次擴建,從1972年開始產量上升到了500噸以上,同時新招收工人250名。1973年,“文革”進入調整階段,茅台酒的萬噸目標重新被列入計劃。此時仁懷縣政府已經在1967年搬遷到了13公裏外的中樞鎮。茅台鎮真正變成了“茅台酒廠鎮”。

從1953年開始,到1984年擴產800噸,征地220畝,擴建廠房68000平方米,茅台酒廠擴建5次,完成生產和生活配套建設投資近5000萬元,建成房屋麵積10萬平方米。在茅台鎮,好的醫院、學校、俱樂部、電影院都屬酒廠。

21世紀初,茅台酒獲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認證,這是一個類似“法定產區”的法定權利。認證的地理範圍包括了茅台鎮的全部麵積。獲得這個認證的農產品和工藝品很多,但全國所有的認證權利的價值加起來,恐怕也不如茅台酒多——它意味著,茅台酒廠在實現了對馬鞍山茅台河穀的物權覆蓋之後,又實現了對這個地區的釀造資源的開發權利覆蓋,真正完成了一個企業對“原產地”地理資源的合法壟斷。

這個結論對於中國白酒市場意義重大。在目前茅台酒還不能被現代科學準確描述的情況下,如果某個競爭者的目標是終結茅台酒品種壟斷地位,成為茅台酒的挑戰者,要實現這個目標,必要條件之一(不是充分條件)是另一個“馬鞍山茅台河穀”被發現,並且被這個新的競爭者占有。

三、人類商業史上的奇跡——給壟斷估值

不容置疑的無情現實是,另一個“馬鞍山茅台河穀”不可能被茅台酒廠以外的人或者機構發現。

因為直到今天,中國茅型酒(醬香型)的產品和技術標準的製定者就是茅台酒廠。國家技術監督局對醬香型酒的評價、判斷、認定的依據,參照的是茅台酒廠的企業標準。也就是說,新的“茅台酒原產地地理資源”的認定權隻能在茅台酒廠手裏。

第一次評酒會評出的白酒四大名酒,代表了主要的四個風味品種。經曆了新中國60年經濟生活之後,瀘型酒發展成為主導品種,占據了白酒市場的大半份額。領袖品牌從瀘州老窖變成了五糧液,但五糧液尚不能說已經取得了這個品種的工藝技術標準製定權;鳳型酒已經退出了主要品種行列,不光西鳳酒淪落為地區性品牌,它代表的其他香型(鳳型)品種也成為和廣東豉香型米酒一個級別的地區性品種。汾酒底蘊深厚,幾經起落,依然是清香型(汾型)的主要代表,但正在經受北京二鍋頭帶頭的其他汾型酒品牌的嚴重挑戰。

醬香型品種的情況截然不同。中國醬香型酒品種類別的工藝和質量標準牢牢地掌握在茅台酒廠手裏。仁懷縣自稱中國酒都,酒廠上千家,品牌幾百個,其中凡是生產醬香型酒的無不宣稱自己使用的是茅台酒工藝。傳統名酒之一的郎酒也在自己的宣傳中強調郎酒工藝和茅台酒一樣。在中國白酒中,隻有茅型酒(醬香型)沒有國家產品標準,行業管理部門對這個品種的質量監管要參考茅台酒廠的企業標準。從純粹技術標準的角度說,在茅型(醬香)品種這個市場競技場上,茅台酒廠就是規則製定者和解釋人。競爭者進入這個領域,隻有成為跟隨者才能生存下去。即使是同為“八大名酒”的郎酒,也堅定不移地選擇了用最好的跟隨者來定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