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兩彈一星還有茅台——願景的力量(1)(1 / 3)

在兩個生產領域內,命令經濟的效率高於自由經濟,一個是軍事產品生產,另一個就是奢侈品生產。毛澤東時代經濟全麵失敗,但是取得了兩樣成功,給後世中國人留下了兩個遺產,一個是“兩彈一星”,一個是茅台酒這個奢侈品品牌。

一、計劃的美好時光

茅台酒廠成立之初,是貴州省專賣局和仁懷縣共同管理的地方國營企業,屬於國營企業的倒數第二級,理論上可以享受仁懷縣的全部、遵義地區的大部、貴州省的少數計劃資源,不能享受國家級的計劃資源。

由於產品的特殊性,這種界限一開始就被打破了。

茅台酒廠成立之初,迫切需要解決的,是原料收購問題。茅台酒的原料紅櫻高粱產於赤水河岸,本縣和本省鄰縣產量小,鄰省四川產量大。1952年仁懷縣全縣政府係統動員把本地的高粱全部收購提供給酒廠。1953年後生產擴大,本縣出產高粱不夠,需要跨省采購時,縣財委和縣政府也無能為力。除了原料,茅台酒的主要銷售市場在大城市,調運所需的鐵路、水路運輸計劃,也是仁懷縣協調不了的問題;而資金在縣甚至遵義專署則完全得不到幫助。

茅台酒廠試圖用提高單位級別來解決問題。早在1952年,茅台酒廠在參加省專賣局的會議時就提出,因為“茅台酒廠的生產較其他酒廠複雜”,要求由財委直接領導。建國初期縣級地方政府設財經委員會管理經濟,下設工商科管理工業。糧食歸糧食科管,而工商科又管不了糧食科,於是酒廠覺得工商科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要求財委管。

上級也覺得茅台酒的事情需要直接管。有關茅台酒的問題,省裏的部門常常直接給酒廠發文,抄送一份給遵義地區和仁懷縣。而酒的生產技術和質量財務等問題,這兩級政府的經濟部門完全無能為力。第一次評酒會上,茅台酒被評為名酒第一名,上級要求酒廠擴大生產,計劃直接跨過了地縣兩級,由省工業廳下到了酒廠。

雖然保證名酒生產政治上很光榮,但仁懷縣費力不一定討好,其實也不想管這個單位——茅台酒的質量問題一般都會被反映到省裏,北京的意見直接傳達省政府,外省的意見彙總到省專賣局,仁懷縣既無情報,也就無法指示。另外,雖然茅台酒廠一年產值幾十萬,但當時財政體製實行完全統收統支,仁懷縣一分也拿不到。為了解決茅台酒的原料問題,縣政府要向糧管所打白條,糧管所又要向農民打白條。

1954年2月,貴州省召開地方工業會議,決定按照上級指示,產銷分開,一批酒類生產企業從專賣部門移交工業部門管理,成為省級地方國營企業。茅台酒廠改名為“貴州省茅台酒廠”,企業進入了計劃管理時期:生產和基本建設、勞動和工資完全由省工業廳計劃,工藝、技術、包裝的改動則要報告中央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行;由於市場還處於開拓階段,銷售由貴州省專賣公司負責,但很快也在1954年年底進入了中央計劃。

1956年,茅台酒廠正式定為縣處級企業,與仁懷縣平級。仁懷縣和酒廠不再有統轄關係。1957年,仁懷縣縣委書記儀邦卿調到茅台酒廠當黨委書記。

和1954年之前相比,茅台酒廠成為省直屬企業後,有文化的幹部除了寫請示報告之外,開始填寫大量的報表表格,按照統一樣式印刷各種定額、內部憑證,製作標牌,派出財務人員到貴陽學習工業企業會計製度和統計方法。李顯章記得,那時候又沒有財務知識基礎,回到廠裏馬上就開始交報表,隻好晚上加班加點查書查範例,困了就吃辣椒下酒,搞出了老胃病。但是那時候硬著頭皮搞出來的東西,給茅台酒廠建立了最基礎的管理製度,比如班組勞動定額、物料定額、成品倉耗定額等。

這些李顯章他們很陌生的表格和公文格式背後是一個全新的經濟機製——計劃,一個對全省乃至全國範圍內的資源和產品分配以及生產運行進行控製調度的機製。在1954年~1957年期間,這個機製對全國的經濟活動進行直接的安排和管理。對於茅台酒廠員工和幹部來說,計劃和毛主席一樣,幾乎是全知全能的。這個機製的有效性和低成本令酒廠所有的人驚歎。“國營”的含金量讓職工頓覺身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