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中層領導如何與下級相處(1)(1 / 3)

一、領導係統中的下級

領導係統中的下級是-個相對概念。在整個領導係統的不同層次上,存在著不同層次的下級。但不論是何種層次的下級,與相應層次的上級相比,總是存在著些種共同的特點和規律。研究和掌握這些特點和規律,是各級領導者處理好下級關係的重要理論依據。

1.下級與上級的差異性

不同層次的下級與相應的上級相比,都普遍存在明顯的差異性。這主要表現在三方麵。

(1)素質差異。就素質方麵,上級領導一般都優於下級,當然,下級與上級領導的素質差異,大都是量的差異而不是質的差異。並且,現實生活中也存在某些下級素質優於上級領導的現象。

(2)權位差異。不論是何種層次上的下級,總是居於服從或執行的地位,而上級領導則是居於權威或決策的地位。在現代行政機關裏,地位與權力是相對應的,地位越高權力越大,地位越低則權力越小。這種地位與權力的一致性,是維持領導關係的重要條件。但作為特例,也有權力與地位不相統一的現象。如虛位元首的地位高於行政首長,而權力卻不及後者。英王和首相,第三、第四法蘭西共和國的總統和內閣總理等都屬於這種情況。

(3)職責差異。一般來說,下級的工作和責任較上級領導為輕。這是下級與上級領導權位差異的伴隨現象。因為地位、權力和職責在理論上和實際上是應該統一的,位高權大則職繁責重,相反,職簡責輕,則地位相對就低,權力就小。

在領導係統中,上級與下級各有一定的地位、權力、職責。一般說來,上級領導主要是考慮全盤,運籌全局,決定政策,監督檢查,推動工作,以及代表組織協調人際關係等等。而下級主要是支持,服從,執行上級領導的決策,完成上級賦予的任務。由於上級領導的地位、權力,職責超過下級,所以前者的影響力往往大於後者,其獲得的報酬和聲望也往往高於後者。正因為如此,下級對上級領導常常抱有很大的期望,並以較高的標準去要求上級。

2.下級與上級的同一性

下級與上級的同一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麵。

(1)相互依賴。在任何一個領導關係係統中,有領導者必有被領導者,有上級必有下級。上級需要下級的支持,下級需要上級的指導。上級與下級、領導者與被領導者是構成領導關係的基本要素。並且領導者常應被領導者的需要而產生,被領導者也常因領導者的組織活動而存在。可見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上級與下級是相互依賴和相輔相成的。

(2)相互認同。下級與上級的相互認同包括兩個側麵。一是下級認同於上級,二是上級認同於下級。一般說來,上級是下級的楷模,與父母是子女的楷模一樣,具有同等的價值和意義。下級認同於上級,也往往以後者的良好品行為榜樣,並願與後者同甘苦,共休戚,分享榮辱與成敗。

一般說來,領導者地位越高越偉大,越可能成為下級認同的中心,所獲得的認同者也越多。同樣,距離越近,機會越多,越易於模仿和認同。同時,越易暴露上級領導的瑕疵與平凡,越可能降低下級的崇敬心理和認同強度。但如保持距離以樹權威,又難免陷於孤立,而且這並非民主領導者應有的風範。此外,下級身心越健康,處境越順利,越能實現其願望,因而越能免於情緒的緊張,就越不需要積極地認同於上級。反之,如果下級所受挫折越多,衝突越頻繁,就越會導致情緒緊張,因而就越需要認同強有力的上級。

就上級認同於下級來說,是因為上級的成功往往取決於下級,並且也取決於下級對其權威,意誌的認同。上級雖然不同於下級,但卻不能自行“吹捧”起來,正如一個人不能自舉其身一樣。群眾是領袖的創造者,下級是上級的支撐者。上級與下級一起同化組織的價值、特征及規範。並且特別需要領導者首先反映組織及其所屬成員的價值和遵守其規範。在現實生活中,上級所說的往往就是下級所要求的,上級所做的往往就是下級所希望的。有時為了順應民意,不得不跟從下級而有違初衷。

(3)相互投射。投射是以自己希望或反對的事情歸宿於對方。人們往往以他人為自己的投射目標,從他人中發現自己,並以主觀見解去理解他人。下級常常把自己的願望或目標投射於上級,上級也常常把自己的願望或目標投射於下級。此外,上級領導可能以其失敗,歸罪於下屬的不合作,以說明並非領導的失誤或無能。“朕非亡國之君而臣盡亡國之臣”,正是這種心理的寫照。而下屬群眾也常把某些責任推卸於上級領導。於是上級領導可能成為眾矢之的,從而失去下屬的擁戴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