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教典之二十四:謀即道,實現企業責任與社會價值的和諧統一(2)(1 / 2)

我覺得,這個公司從第一天開始,我本人從來沒想過用控股的方式控製這家公司,我們也不允許任何一個股東或者任何一方投資者控製這個公司,我覺得這個公司需要把股權分散,管理和控製一家公司是靠智慧,所以這次融資沒有影響管理層和整個員工團隊,我們有1 000多號員工都有股票,還是最大的股東,孫正義的軟銀還是第二大股東。我相信今後隨著市場化的加大,我想這個比例可能還會有調整。管理層和員工是不是做最大股東我們沒有這麼想過,他該做小股東就是小股東,該做大股東就是大股東。

有時候爭論對與錯,還不如用這些時間去把這些事情做得最好。所以我們那時候一天做到100萬元的利潤的時候,我自己反而靜得下來。2005年一天上交100萬元稅金。這是一個很大的目標,但是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目標,其實企業都在講,為社會創造價值。我希望我的市場能夠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我看來,中國人口13億,真正能讓這個社會穩定下來的是就業機會,如果你發現自己沒有職業沒有工作的時候,你會很痛苦。阿裏巴巴就是做人類沒有做過的事情,我們獨創了。

馬雲說,對於阿裏巴巴來講賺錢不是目的,錢要拿來創造社會財富,改變社會、影響社會。因為創辦一個偉大的公司是馬雲和阿裏巴巴創業者團隊從第一天起就立下的誓言,所有進阿裏巴巴的員工,他們進來的第一天所受的教育就是這樣,這是所有阿裏巴巴人的使命而不是某個人的想法。當然,馬雲同時認為股東創造價值是必需的,如果一個企業不能為股東掙錢那也是不道德的。

為了阿裏巴巴的長遠發展,馬雲與公司高層一起製定了一部使阿裏巴巴能持續發展80年的“憲法”。“憲法”的第一條就是“唯一不變的是變化”;第二條是“阿裏巴巴永遠不把賺錢作為第一目標”,這是永遠不能變的;第三條是“永遠賺取公平合理的利潤”,所謂的暴利一定不會使公司走得長遠。

作為阿裏巴巴來講,我們看到了170萬家企業的成長,看到了很多企業由於用了阿裏巴巴,效益好了,雇用了很多下崗工人,特別讓我感動。作為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不是捐了款就完了,你還得關心別人,這不是錢能解決的問題。

我覺得做很多的事情都不要有太強的功利性,業務員一講出來的東西全是人民幣、港幣、美元,那肯定做不成事,我在北京財富論壇峰會上,很多人問我,你這次參加財富論壇究竟有什麼目的,我說沒有目的,他說怎麼會呢,我說是沒有目的,我正因為沒有目的,我可以交很多的朋友。

2006年1月,阿裏巴巴第一次攜手慈善事業推出“新年獻愛心,阿裏出錢你出名”的暖風行動。阿裏巴巴規定,所有在阿裏巴巴網站上通過支付寶完成的交易,單筆數額達500元以上的,將由阿裏巴巴出資以交易雙方的名義捐贈給中華慈善總會“夕陽工程”10元錢。

在阿裏巴巴B2B公司香港上市前夕,阿裏巴巴集團在杭州發布了國內互聯網企業第一份社會責任報告和公司未來的核心戰略報告。集團同時宣布,將專設社會責任部門,推動社會責任管理體係在集團公司內部的製度化。

完成一個企業的社會責任僅僅是馬雲作為企業家的責任心所致,馬雲更希望的是創造一個“網商”時代,造福全人類。馬雲說道:“對一個企業來說賺錢是很容易的事情,這是我的結果,不是我的目的。但是你賺的錢能不能持續賺錢,能不能持續創造價值,影響社會,領導整個電子商務互聯網,這是我覺得最難的事情,我要挑戰的是這些。馬雲正朝著偉大的目標走去,同時他也將成為一個偉大的企業家。

【業界看台——創造價值和賺錢並重的Yes理論】

很多企業家在剛開始創業的時候,就把為眾人服務作為奮鬥的目標。譬如比爾·蓋茨,他在創業之初就已經把“讓千萬人都用得上電腦軟件”作為目標;譬如山姆·沃爾頓,他發誓要建立一種既便利又廉價的商業形態,沃爾瑪成為實現他這一理想的工具;再如馬雲,他剛開始創業的使命就是“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當然,光有一種使命是不行的,必須創造財富,你創造的價值才可以得到人們的認可。因而,馬雲認為創造價值和賺錢是一個Yes理論。

如果要說創造價值和賺錢哪個重要,我們說Yes,都重要,但是一定要問哪個更重要,則創造價值更為重要。如果創造了價值沒有錢,你這個價值根本不是價值,你創造了這個價值結果沒人願意付你錢,你這是垃圾,你給社會不是創造價值,(而是)在創造垃圾,所以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是最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