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赦小過”

“赦小過”,曹操做得很好。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在《封功臣令》中說:“吾起義兵誅暴亂,於今十九年,所征必克,豈吾功哉?乃賢士大夫之力也。”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曹操發表《敕有司取士勿廢偏短令》又說:“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語意是,人才有缺陷,就可以因此而不用嗎?有關部門要懂這個道理,隻有如此,人才才不致因為有某些缺點而被遺棄不用,當官的也就不會發生曠廢事業那類事了。

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曹操又在《舉賢勿拘品行令》中明確提出,舉賢務必要舉“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那樣的人。

曹操如此對待人才的思想早已有了,早在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在他發表《求賢令》時就有。漢時,有一位叫魏無知的人向劉邦推薦“盜嫂受金”的陳平,結果陳平被劉邦重用。曹操就在那時,對劉邦納陳平的事大加讚揚。

曹操待人、用人能赦人過,他這樣說,也這樣做,列舉故事兩則。

一則,前麵已提到過,《三國演義》第16回說,在曹操與袁紹官渡之戰前夕,曹操與張繡在宛城作戰,張繡殺死了曹操的長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和大將典韋,曹操自己的右臂也被亂箭射中。按理說,他們之間有不共戴天之仇,但當張繡經賈詡勸說,投靠到曹操那兒時,曹不僅不報殺子等仇,竟還重用張繡,封他為揚武將軍,還把自己的女兒嫁給張的兒子,結成兒女親家,使張十分感激,張在以後幫助曹作戰中十分努力,在曹操統一北方的征戰中,立下了汗馬功勞。

二則,三國建安七子之一陳琳,原是袁紹手下的人,幫助袁寫過伐曹的檄文,檄文寫得很好。曹擊敗袁後,曹並沒有記仇於陳,相反,仍重用陳之所長,讓陳繼續當起草檄文的官。(第32回)

此外,張郃、高覽,原本是袁紹大將,他們倆是在“官渡之戰”後投降過來的,曹對他們赦了過,重用了二人(第30回)。徐晃,原是楊奉屬下的人,是後來投誠曹操的,被重用(第14回)。張遼原是呂布屬下大將,後被曹擒,曹赦他過,不計前嫌重用他,張為曹做貢獻。(第20回)

曹操善用人,連他的敵國對手諸葛亮也承認這個事實,諸葛亮在與劉備縱論形勢時,如此評價曹操:“以弱為強,非惟天時,抑亦人謀也”(《三國誌·蜀誌·諸葛亮傳》)。吳孫權也說:“至於禦將,古之少有,比之於操,萬不及也。”(《三國誌·武帝本紀注》)

應該指出,上麵所列舉的曹操赦人過的例子,不是一般的微小的過,曹操能寬容地對待他們,很不容易。我們在用人時,也應該學曹操,赦人過。

五、販履織席與用人不拘門第

本題討論用人“不求全”,用人“不計門第”問題。

用人“不求全”

金無赤金,人無完人。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道德完美,知識完美,性格完美,這樣的人,世界上永遠不會存在。

以《三國演義》說,曹操是位能主,但為人奸詐;劉備仁慈但有點虛假,有點懦;孫權善用人但決計弱;諸葛亮忠誠但有事必躬親的毛病;周瑜有才氣但度量狹窄;關羽神威但驕矜得很;張飛勇猛但性格暴烈等。而且還應這樣認識,才氣越高的人,其缺點也往往越顯著,例如關羽。

用人“不求全”兩例

用人不求全,就應允許人有缺點,允許人說錯話,做錯事,犯錯誤。《三國演義》中有這方麵故事,舉二例:

■諸葛亮釋關羽。前麵已提到過,赤壁之戰中,諸葛亮算定曹操必敗,在布兵排陣中,把捕殺曹軍任務一一分配給他人,如張飛、趙雲等,惟獨不給關羽,怕關羽因曹操昔日有恩於關,徇私放曹。關羽有意見,在關的要求下,諸葛亮分配關守華容道,兩人還簽訂了軍令狀。事情發展果然如諸葛亮預測的一般,曹操果然敗逃至華容道,關羽果然重義釋放了曹操。諸葛亮追究關羽責任,在劉備的免予處理的請求下,諸葛亮沒有處斬關羽。(第50回)

■曹操用蔡瑁。蔡瑁為人不好,原是劉表手下的人,親劉表後妻、劉表幼子劉琮的母親蔡夫人。蔡瑁跟隨蔡夫人一心想殺死劉備,在一次捉殺劉備中,劉聞訊逃跑,蔡在劉備住處偽作反詩反誣是劉備寫的。劉表臨死,劉的大兒子劉琦(劉表前妻陳夫人出)從江夏回,劉琦到家,欲見父親一麵,蔡瑁把持家門就不讓劉琦進屋,使劉琦未能見到父親最後一麵。後又跟隨蔡夫人投降曹操。這樣的人,曹操居然使用了,還給了相當高的地位。曹操用蔡瑁就是不求全而用,用的是蔡瑁等熟諳水軍的本事,讓他管水軍。(第34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