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推進內控規範若幹問題認識
事業單位會計
作者:王寶慶 王弘毅
【摘 要】 準確認識內部控製的本質,樹立正確的控製意識,對於開展內部控製意義重大。行政事業單位推進內部控製規範,有利於防範舞弊和腐敗,有利於防範單位各種法律風險,有利於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樹立政府良好形象。
【關鍵詞】 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控製; 本質; 認識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於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如何消除人們對內部控製的偏見認識,如何正確認識內部控製的積極作用,從而推進內部控製規範的有效實施,這是擺在我們麵前的重大理論認識問題。
一、消除種種偏見誤解 正確認識內部控製
目前大家對內部控製的重要性認識是一致的,特別是在保護資產的安全性和會計記錄的可靠性方麵認識趨同,但是對內部控製的其他方麵還有種種偏見與誤解。
一是部分領導幹部基於自身權力考慮,對內部控製有疑慮,既喜歡又害怕,喜歡製度控製他人,害怕製度控製自己;二是一般工作人員認為內部控製就是刁難找麻煩、折磨人,心生排斥;三是多數人認為內部控製的目標在於防止舞弊,不考慮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是單位內部平行設立的黨辦、紀檢、監察、人事、審計、財務、效能辦等控製部門,無法形成控製合力;五是控製活動均強調規範與程序,缺乏對風險因素和風險程度的考量;六是重點強調內部控製是否得到切實執行,很少考慮內部控製製度設計的合理性與科學性。
內控麵前,人人平等。內部控製並不是故意找麻煩、挑毛病,內部控製是規範各種經濟活動、協調各個部門行為的製度安排;內部控製不僅僅可以防範舞弊行為,更主要的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內部控製不僅要執行到位,糾正偏差,更主要的是要設計科學合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內部控製並不是要束縛人們的手腳,抑製人的積極性與創造性,而是要最大限度激發人的活力、激情與創造力。內部控製的真正目的在於防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各種管理風險、法律風險和政治風險。當然,內部控製並非萬能,內部控製需要成本,內部控製也會帶來辦事效率的下降,關鍵是要明確控製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什麼?關鍵控製點的設置是否科學合理?關鍵控製點的設置要能夠防範風險的發生,要能夠實現單位的管理目標。
二、樹立“大內控”意識 全方位開展內部控製
現在開始實施的內部控製規範,並非隻是會計製度(簡稱“小內控”)。在開展內部控製規範宣講和實施中,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是貫徹新的財務會計製度,認識和行動依然停留在財務收支規範管理上,這樣的認識太膚淺,也歪曲了內部控製規範的基本要義。
內部控製規範是一個“大內控”,而非“小內控”。所謂“大內控”,就是“全麵、全員、全程、全方法”。所謂“全麵”是指單位內部的各項業務活動,都必須有規範的控製辦法與措施,涉及到單位層麵和具體業務層麵。單位層麵有內部控製機構的設置、內部控製機製的建設、內部管理製度的完善、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以及財務信息的編報等方麵。具體業務層麵有預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麵。所謂“全員”是指內部控製,人人有責。從單位負責人、高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普通工作人員、保安人員以及臨時工等,都對內部控製負有責任。《規範》第六條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製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可見單位負責人對內部控製擔負最終責任。高層管理者更多擔負的是製度的設計職責,包括授權製度、審批製度與監督檢查製度。中層管理者與普通工作人員主要是執行各項內部控製製度,保障內部控製製度不折不扣的執行力。保安人員要保護財產安全,臨時工要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內部控製不僅僅是高層管理者的職責,也不僅僅是財務部門或審計部門的職責,單位內部的黨辦、組織部、紀檢監察部、人事部、辦公室、各個業務部門都是內部控製強有力的推動者與執行者。各個部門之間相互配合、相互協調與相互支持,內部控製才能發揮作用。所謂“全程”是指每項業務的發生,從決策、審批、執行、監督,到保管、記賬等各個環節,進行全程控製,任何一個環節的缺陷或漏洞,都會給單位帶來巨大風險。內部控製是全方位防範單位各類經濟活動各種風險的發生。所謂“全方法”是指內部控製的方法涵蓋了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內部授權審批控製、歸口管理、預算控製、財產保護控製、會計控製、單據控製和信息內部公開等,這些控製方法不是單一的,而是一個有機的控製體係,每一項業務活動的開展都需要以上各種控製方法的有機結合,單一的控製方法是無法發揮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