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互聯網+”資源(2)(1 / 3)

成立新機構也有新的問題:如果新的機構跟老的機構是完全割裂的,不能借用老機構的資源,那就跟創業沒什麼區別;畢竟是轉型,跟創業者相比,新機構有老機構的生意幫襯著,但這是一把雙刃劍——老機構如果用得不好,它就是負累;用得好,它就是資源。孔夫子說中庸是最高境界,因為拿捏分寸真的很考驗一個人、一個組織的修為。

如何處理新機構與老機構的關係,很多企業都在探索。芬尼克茲的探索可以用邏輯思維的口號來概括——有種、有趣、有料。是我們“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對象。

母公司有控製權,創業團隊享受更大收益權

新的機構屬於誰,這是轉型的一個根本問題。

新機構的股權配置有四種模式:

全資子公司一種極端的方式是企業創始人認為整個公司都是我的,新成立的機構也是我的,在新的機構(全資子公司)裏他還是雇用職業經理人,年終給一些分紅,而不是引入創業者。這是把資本以及原有資源、品牌的價值放到了團隊的價值之上。實踐證明,這種模式不利於調動團隊的創業積極性,成功概率是比較小的。

風險投資另外一種比較極端的方式是風險投資、美元基金,比如投資小米的,投資迅雷的,風投投資很多錢,但不控股。風投認為,這個公司得是你的,不能是我的,如果我控股,那你就變成打工者了(有股權激勵的打工者)。

舉個例子,風投投資600萬人民幣,占15%的股份,相當於公司的估值是4000萬人民幣,創業者一分錢都沒投入,就相當於擁有了3400萬的估值,他們會奮力拚搏,去把估值由虛轉實。在資本價值和團隊價值、商業模式價值之間,風投更認可後兩者的價值,資本的價值被弱化。創業者的積極性、潛能會極大地發揮出來。

對於傳統企業來說,如果按照風投方式去做,這個公司跟我關係就不大了,我變成了投資者、資源投入者,這真的很“天使”,但不是我在轉型。

那怎麼辦呢?一些企業嚐試在傳統做法和風投模式之間尋找平衡點。這又分成兩種做法。一種主流的嚐試是比較偏互聯網的,另一種嚐試是比較偏傳統的,但都是往中間邁了一步,都在走向“中庸”。

偏互聯網的方式偏互聯網的方式是讓創業團隊拿出10%的錢,比如新公司注冊資本是1000萬人民幣,創業團隊要拿出100萬人民幣(比如總經理拿出50萬,其他高管總共再拿出50萬),母公司拿出剩下的900萬。但母公司隻占新公司49%的股份,創業團隊占51%的股份,相當於母公司給創業團隊贈送了41%的股份,讓創業團隊有了控股權。當創業團隊達到某些業績指標時,就可以真正享有這額外的41%的收益,這帶有對賭條款的性質,能激發創業團隊的期待和鬥誌。

為什麼要讓創業團隊掏錢?不掏錢就成了幹股,宗毅對幹股的評價十分到位:“共享收益,但不共擔風險。”在成熟的企業裏,基本商業模式是OK的,誰出的力大一點,收益就該多一點,那個時候重要的是共享收益。在創業的時候,重要的是共擔風險,因此宗毅不相信幹股方式,對此我非常認同。讓創業團隊掏10%的錢是非常正確的,他們的決策和行動會更像是真正的創業者。

偏傳統的方式宗毅的做法是偏傳統的方式。芬尼克茲要成立一家新公司,出來競選總經理的人必須掏出10%的資金,這樣大家共擔風險,假如公司注冊資本是1000萬,對一個打工者來說,100萬不是一筆小錢,他的投資決策會是審慎思考之後的決定。

這個總經理會組建五六個人的創業團隊,這些高管都必須掏錢來占股,總經理和高管加起來拿出大約250萬現金,占25%的股份,這樣他們才有資格參與投資這個新公司。然後芬尼克茲的兩個創始人宗毅和張總各拿出25%的資金,他們加起來占50%的股份。還有25%的股份是由原來的裂變公司的高管和員工來投資,這樣他們個人的利益就跟這家新公司的成敗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