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生銀行個人理財風險分析及控製
投資與管理
作者:韓倩妮
中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激烈的競爭促使各家商業銀行不斷發展個人理財業務,個人理財產品不斷豐富,個人理財業務逐漸成為商業銀行中間業務中創新的主要領域和新的利潤增長點。新興的個人理財業務在中國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總得來說,中國個人理財業務的市場還處在發展初期,存在不少待解決的問題,中國民生銀行在個人理財活動中麵臨的風險可以分為提供顧問和谘詢服務過程中麵臨的操作風險、聲譽風險,也包括銀行自己開發的理財計劃包含的相關交易工具的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其風險產生的因素既有來自於外部的市場環境,又有來自於內部的企業環境。
一、個人理財業務的外部市場環境風險分析
分業經營的金融體製中國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法律、製度禁止商業銀行開展證券、信托和保險業務,民生銀行理財業務籌集的資金隻能在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和外彙市場上運用,對保險、基金、證券等產品,隻能采取推薦或部分代理的形式。歐美等國許多國際大銀行由於實行混業經營,加上背靠綜合性的金融控股集團,銀行可以從事證券、保險和信托業務,個人理財業務資金用途非常廣泛。商業銀行理財資金可以在銀行、證券、保險等幾個市場之問流動,可利用基金、股票、保險、債券等多種金融手段為客戶提供多種增值服務,獲取收益機會更多。
另外,中國資本市場發育程度較低,金融市場交易品種少。目前,中國人民幣利率處於管製狀態之下,資金的價格也就是利率,是由管理當局決定的,而不是通過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資金的流動、市場的套利行為等因素來決定出來的。由於利率市場化尚未最終完成,基準利率體係尚未形成和完善,則無法形成統一的收益率曲線。
二、個人理財業務的內部運營環境風險分析
1、專業人才的缺乏
專業人才的缺乏既體現在理財產品設計人員的缺乏也體現在綜合理財人員的缺乏。民生銀行對理財產品的定價能力較差,致使利潤空間嚴重遭受侵蝕。目前,許多中資銀行在發售自己的外彙理財產品之後,並沒有將產品結構拆開,自己到國際金融市場中獨立操作,獲取更大的利潤,而是連同自己的外彙存款以及結構產品打包一起到外資銀行進行平盤。結果不論中資銀行推出何種理財產品,在這一過程中隻相當於外資銀行的零售終端而已。
2、理財業務經營管理能力低
在理財業務的經營管理上,一方麵缺乏相對獨立的業務運作係統和有效的後台支持,另一方麵缺乏對相關業務處理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個人理財業務,它的順利開展,依賴於前後台、多部門資源的有效整合。
三、個人理財業務的操作風險分析
1、支持職能——合規部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將個人理財業務的準入機製分為兩類,即審批製和報告製。實行審批製的業務包括:保證收益理財計劃、為開展個人理財業務而設計的具有保證收益性質的新的投資性產品、需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個人理財業務。商業銀行開展其他不需經審批的個人理財業務活動,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最遲應在銷售理財計劃前10日。民生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過程中,如果不注意個人理財產品的定位,即可能發生該向銀行監管機構申請批準的未申請,該報告的未能及時地報告。這種市場準入程序上的瑕疵,可能導致業務違規風險,從而招致監管機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