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就便利店所開發的非營業收益項目中的服務性商品而言,便利店應該有一套適合自身經營體係的規定。以下提供一般的管理規定以資參考。
(1)代售郵票與電話卡的管理原則。
其一,門市代售郵票、電話卡,應視同現金進行管理,列入各班交班程序之中。
其二,郵票、電話卡的種類應較為齊全。
(2)廢紙箱回收管理原則。
其一,門市店可利用倉庫的一定點堆置廢紙箱,待集齊一定數量時,再賣出。
其二,置於倉庫時,要疊放整齊。
(3)租售啟事或供貨商海報張貼管理規定。須按各門市店規定張貼於門麵定點,不可在店麵隨便張貼,有礙觀瞻。
(4)公用電話傭金收入的賬務處理。
其一,業者自行到電信局申請裝設投幣式或卡式公用電話機。
其二,每月電信局將該公用電話使用明細寄至店家,再結算其傭金發予該店。
(5)廢紙箱的賬務處理。
其一,收購者於每次收購之後,直接將收購金額交予店家。
其二,有些便利店亦將此筆款項納入該店之公積金,回饋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