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藥家鑫的日子
人物
作者:蔡亞林 張雷
得知官司勝訴後,藥慶衛臉上沒有什麼喜悅表情,還像之前那樣愁容慘淡。
7月31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對藥慶衛訴張顯名譽權糾紛一案進行宣判,要求張顯立即停止侵權,並在微博、博客上連續30天分別刊登致歉聲明向藥慶衛賠禮道歉,並要求他支付藥慶衛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對藥慶衛來說,不管勝負都是悲哀的,“這是本不該有的官司”。他是殺人犯藥家鑫的父親。張顯是被害人張妙的代理人。
兩年前,藥家鑫在西安市大街上駕車撞倒26歲的張妙後又將其刺死。一年前,藥家鑫被執行死刑。因為兒子的過錯,藥慶衛夫婦長期受到沒完沒了的辱罵。采訪的過程中,歎息、後悔的氣氛彌漫其中,他現在的痛苦是外人無法體會的。
其實,藥家衛原先並沒有告張顯的打算。但是張顯一次次對他提出挑釁刺激了他。
藥慶衛認為張顯在微博上編造了許多子虛烏有的事實,把藥家鑫說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讓廣大不知情的網民產生仇恨。
2011年8月4日,藥慶衛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張顯名譽侵權。8月10日,在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一審判決書下達10天後,藥慶衛選擇上訴。
在藥慶衛看來,張顯缺乏真誠。比如,張顯8月1日在博客發的一篇名為《致藥慶衛先生的一封公開信》的最後說:藥家鑫犯罪,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張顯有所侵權,法院也依法追究。這就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最後,我們都是共產黨員,希望我們都能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包括法院判決的那些,他也不承認。他在網上該怎麼說還是怎麼說,我打官司的意義也體現不出來。我需要的,就是你真誠的道歉。”他說。
藥慶衛要上訴的另一個動因,是因為現在“名聲”不好。“現在打開網絡,搜索‘藥慶衛’三個字,搜出來的還是辱罵,這次雖然勝訴,但我最希望澄清的沒有得到判決,就是到底我有沒有操縱司法黑幕。”
“我沒有孩子了,但是下一次,還有別人,我希望法律能保護他們。所有的刑事犯事者,都是父母生的,他們的父母也要得到法律的保護。”藥慶衛用極其克製的語氣說出這句話。
藥家鑫被執行死刑以後,藥家的日子並不好過。藥慶衛夫婦現在很少出門,把該買的東西買回來,然後做做飯,看看電視,雙方努力地去回避孩子已經不在這件事。“我們睡不著的時候,也會聊一些事。”
藥慶衛說,他現在最重要的事就是照顧他的愛人,“因為我害怕她有什麼想不開。雖然我也很痛苦,但是我在她麵前不能表露出來。”他愛人的手機裏,現在全部都是藥家鑫的照片,手機鈴聲也是藥家鑫唱的《傳奇》。“藥家鑫觸犯了法律,我把他交給法律去裁判,但是(別人)賦予的政治色彩、民意,真的太可怕了。”藥慶衛說完歎了一口氣。
“你認為藥家鑫被判處死刑,這是一個公正的判決嗎?”記者問他。
“這個東西我不該說。這讓法律人去討論吧。我不是法律人,判什麼結果都是可以的,我尊重法律的判決。”
“你接受這個結果?”記者追問。
“我不接受也得接受。我生活在這個國家,我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藥家鑫死去以後,全國又有幾起大學生殺害別人的案子,比照起來,我不能說判死刑是輕還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