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不懂結婚是什麼,長大了才懂,結婚就是和愛的人一生一世在一起,永遠不分離。
在明白結婚的深層次涵義之後,沈鬱恒心中的結婚對象就是丁晨夕,從來不曾改變過。
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兩個人相親相愛,生兒育女。
五年前的那一場變故沈鬱恒始料未及。
他的苦衷,不能對丁晨夕說,任她再恨他,也隻能咬牙挺過去。
從那一天開始,丁晨夕就離他遠去了。
他甚至還抱著一絲絲僥幸,也許她會原諒他,殘酷的現實麵前,丁晨夕不再是那個被愛情衝昏頭的小女孩兒。
她也會恨,恨她曾經最愛的人。
五年的相思,五年的掛念,在這一刻決堤,沈鬱恒倍感孤寂,頭埋在丁晨夕的胸口,潸然淚下。
在所有人麵前,他都可以偽裝,但在她的麵前,他偽裝不了。
愛就是愛,念就是念,他從來不曾忘記過她。
一分一秒都不曾。
“晨夕……”
他的唇落在丁晨夕的右邊鎖骨上,那裏有一顆米粒大小的黑痣。
沈鬱恒還記得,黑痣剛剛長出來的時候,丁晨夕很不喜歡,一直嚷著要取掉,還是沈鬱恒說,黑痣長得很性感,讓她有了女人味兒,這顆黑痣
才保留下來。
就因為沈鬱恒說了這句話,丁晨夕每天照鏡子都會特意多看那顆痣幾眼,她也盡可能的把痣露出來,儼然就成了她女人味兒的象征。
沈鬱恒的鼻腔裏充斥著隻屬於丁晨夕的香甜味道,和記憶中不差分毫,幸好丁晨夕不喜歡用香水,她本來的女兒香才得以保留。
“奶奶……”丁晨夕的噩夢似乎結束了,她不再哭鬧,臉上的表情慢慢趨於平和。
沈鬱恒的手撩起丁晨夕的睡衣,他的唇將要落下的時候,定格在了半空中,因為他看到白皙的胸口布滿了青紫色的吻.痕。
是的,吻痕,昭示了另一個男人的領地,呼吸一滯,沈鬱恒呆住了。
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他以為,他的晨夕還是純潔無暇。
沒想到……
對那個留下這些印記的男人,沈鬱恒嫉妒得紅了眼。
什麼樣的男人才配得到他的晨夕。
他的晨夕……已經是別人的女人了!
除了胸部,腰間也有不少的吻痕。
那些痕跡有深有淺,不難看出,是在不同的時間段留下,但時間間隔並不久。
腦海中突然出現了一個男人在丁晨夕身上馳騁的畫麵,沈鬱恒快瘋了,他緩緩拉下丁晨夕的睡衣,蓋住那些刺目的痕跡。
沈鬱恒翻身坐起來,痛苦的抱著頭,一時之間難以接受這個殘酷的現實。
他自信的以為,假以時日,丁晨夕定會回到他的身邊,可他想錯了,她早已經屬於另外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是誰?
沈鬱恒迫切的想知道,那個男人究竟配不配得上他心中的女神。
……
“你醒了?”
也不知道昏睡了多久,丁晨夕緩緩睜開眼,沈鬱恒的臉映入眼底。
“這是哪裏?”丁晨夕大驚失色,下意識的雙手環抱胸口。
“醫院對麵的酒店,你在醫院暈倒了,還記得嗎?”
沈鬱恒抽了張濕巾給丁晨夕擦臉,被她驚恐的躲開,掀開被子,看到身上的風衣整整齊齊,才暗暗的鬆了一口氣。
大腦恢複運轉,丁晨夕膛圓了雙眸:“奶奶……奶奶是不是走了?”
沈鬱恒點了點頭,然後說:“醫生說你血糖太低,自己要好好自己,萬一以後在路上暈倒了怎麼辦?”
“不要你管!”跳下床穿上鞋,丁晨夕在沙發上找到自己的包,拎手裏就朝門口走,也不管身後的沈鬱恒是以何種眼神看著她。
奶奶走了,從今以後,她與沈家的人再無情分可言!
該報仇就一定要報仇。
……
時間太晚,宿舍是回不去了,丁晨夕隻能去世外桃源住一晚。
天氣越來越熱,薄被蓋不住了,她打開衣帽間的櫃子取棉毯,卻意外發現滿櫃子都是女人的衣服。
這些是誰的衣服?
怎麼會在這裏?
她記得昨天晚上,櫃子裏根本沒這些衣服。
難道是孟祁嶽買給她的?
隨手拿起一件,連吊牌都還在,是她的size無疑。
孟祁嶽怎麼會突然給她買這麼多衣服?
百思不得其解,丁晨夕索性悶頭睡覺,想不通的事統統拋諸腦後,不再消耗腦細胞。
不得不說,孟祁嶽的衣服買得很及時,解了丁晨夕的燃眉之急,她雖然不講究穿衣打扮,但總不能穿睡衣套風衣去上班。
孟祁嶽的欣賞水平不錯,丁晨夕對衣櫃裏的衣服都很滿意,連內衣也準備了,大小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