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某家地處沿海的ST公司居然有三四套賬,以至於當地的國家審計機關花了幾個月的時間最終也沒有能夠對該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作出一個全麵判斷。
更加令人吃驚的是,據內幕人士透露這種現象並非個別。這從某種程度上說明了上市公司業績水分的嚴重性;近期頻頻曝光的業績造假案也從一個側麵顯示了會計製假售假已經到了何種地步!
有道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會計人不管是主動還是被迫參與會計造假,一旦揭露必將飯碗不保。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自來水公司這幾年一直向區政府叫窮,有一次曾經一開口就提出要7000萬元,否則就無法保障新區的正常供水,區領導為此倍感頭疼。
然而區領導做夢也沒有想到,該自來水公司的會計保險櫃裏正靜靜地躺著1.2億元的定期存單。
其實不要說區領導不知此事,就是該公司新上任3個月的新經理對此也渾然不知。
問題還不至於這些。1.2億元的存單曝光以後,寶安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又從長達10年的財務賬冊中發現了1.1億元的隱匿資金。截止2001年4月,該公司已經立案8宗,其中4宗數額超過百萬元,8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落網,其中包括2位經理和3位會計。
監察官觸類旁通,終於揭開問題的蓋子
雖然這幾年來不斷有員工舉報寶安自來水公司領導和財務人員的經濟問題,可是審計人員查賬卻無法發現,紀檢人員調查也一無所獲,檢察機關沒有可靠證據也無從下手。
有意思的是,偵查人員是在破獲另一家企業的會計犯罪案件時觸類旁通、猛然想到自來水公司也可能會出現同樣的情況,於是過來核查的。果然,保險公司有一筆8萬多元的退費明知已經退過來了可是在賬上卻沒有反映,由此揭開了問題的蓋子。
根據經驗,公司會計黃育輝不大可能一人獨吞這8萬多元。因為保費的支出應該通過出納會計具體辦理,還必須經過公司計財部長的審批。這樣,把公司的全部賬目一封存,這3名會計共同貪汙的事實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300人的企業隱匿資金3億元
打開缺口以後一張張秘不示人、共計1.2億元的巨額存單就暴露了出來,1.1億元的賬外資金也露出了馬腳。這些以長期投資、應收款名義掛在賬上的巨額款項,都是曆年來非法截留的、應該上交國家的利潤,以及各用水企業上交的水資源增容費。
與此同時,懾於國家的法律,自來水公司原經理段繼明不得不交代收受100多萬元巨額賄賂的事實。接著檢察官又查出該公司利用企業改製之機、集體私分國有資產600多萬元的犯罪事實。公司主管工程的原副經理羅文福攜著40多萬元贓款也前來投案自首了。
一個不到300人的小小自來水公司竟然一下子為國家挽回了3億多元的經濟損失!
以上是一起典型的會計窩案。在現實生活中,會計和會計、會計和領導一起串通作案的事例實在不少,因為他們掌握著收款用款、簽批發票的大權。
2001年7月初,原是深圳市鹽田港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的劉馳,因為犯有貪汙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1994年3月,劉馳在擔任深圳市東鵬運輸公司經理期間,代表公司與下屬工程部簽訂了《委托經營責任承包合同》。工程部經理彭某,於1996年2月至1997年2月送給劉馳款物和股份折合人民幣106萬多元。與此同時,擔任經理的劉馳與會計合謀從公司彙出2筆200萬元人民幣,借給湖北省某結算中心使用,歸還的利息被私分。
職務犯罪窩案呼喚著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出台
針對以上這些企業領導和會計人利用職務便利進行犯罪現象日益增多的現實,怎樣從製度和法律的角度來加以預防就顯得非常急迫。可喜的是,監察機關已經認識到了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2001年8月1日,我國第一部預防職務犯罪的地方性法規《無錫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在江蘇省無錫市正式施行。根據該《條例》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任用或者聘用曾經有過刑事處罰等不良紀錄的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財務主管和會計等。與其說這是保護國有企業的資金安全,還不如說是保護會計人的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