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禦人需要統一領導
統一指揮,是指用人者推動下屬為實現既定目標所采取的必要領導方法之一,是領導權力的突出表現。其重要作用是有利於集中領導,有利於協調和解決下屬中的矛盾和糾紛,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在一項工作任務上,一個下屬隻應該接受一個上級的命令,若允許一個下屬接受兩個上級的命令,必須針對不同的工作,或者說,同一工作可由兩個上級指揮,但必須是針對不同的下屬。雙重指揮,下屬則無法尊重權力,隻能無所適從,同時由此形成領導人之間的隔閡和矛盾。總之,統一指揮必須堅決消除關係上的二元性,切實保證領導係統的一元化。實行統一指揮,不能強調所有方麵的一致,隻能是在總的目標方向上、共同行動規範上的統一。統一的意誌、目標、步調,應伴以不同的特點和各種靈活性,即人們平時所說的“統而不死,活而不亂”。
2.按照規則分級領導
分級領導,又稱層次領導,是指按一定的規劃和程序,將領導縱向分成若幹層次,分級排列起來,各下屬對其上級逐級負責,其管轄範圍隨級次下降而縮小,形成上下對應的領導與被領導的從屬關係,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一級帶一級,使組織成為朝著共同目標前進的統一整體。
而能否實施有效的領導,會不會當領導,其要素之一就是會不會實行分級領導的問題,即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在領導係列中建立起合理的層次係列,明確劃分各層次的職責範圍,正確處理各層次之間的關係。現代有些領導人,頭腦中缺乏分級領導的觀念,在日常工作中,習慣於婆婆媽媽的小生產領導方式,不注意發揮下屬的積極性,有的幹脆大包大攬,以至於在單位形成了“領導忙得團團轉,下屬悠閑沒事幹”的反常局麵。而這些領導者卻經常怨天尤人,埋怨和指責下屬工作沒有積極主動性、責任心太差。豈不知,之所以造成這種狀況,恰恰是由領導者不注意層次領導造成的。
3.以兩種方式控製下屬
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領導者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控製下屬:
(1)直接與間接控製。直接控製是指領導者直接向下屬發出命令和指示,提出工作要求,約束下屬的行為,這種控製具有明顯的強製性和權威性,並且運用起來直接簡便。間接控製是指下屬從上司製定的製度、規定、計劃那裏接受控製信息,進行自我控製和調節。這種控製有利於調動下屬的主觀能動性,但控製效果沒有直接控製那樣迅速,容易出現滯留現象。
(2)誘導控製。這是領導者采取誘發和引導的方式,改變下屬心理狀態的一種控製方法。其最大特點是通過改變下屬的心理狀態,從而改變其行為。誘導控製視被控對象的不同情況而表現為若幹種形式:一是情感誘導。控製者對被控製者動之以情,以同誌式的關心與感情去感動下屬,以引起對方感情上的共鳴,激發他們高尚的理智感、道德感,化消極情緒為積極情緒。二是說服誘導。控製者對被控製者曉之以理,以理服人,不以勢壓人,使其心悅誠服地接受並改變態度。三是行為誘導。控製者對被控製者示之以行動,以身作則,率先垂範,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帶動對方轉變態度和行為。
4.用健全的製度約束下屬
一個組織內的製度好壞,對人的行為會有很大的影響。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措施,是建立健全規章製度,以及相應的工作標準,形成人人有責任、有權限、有獎罰的機製,如此才能克服不負責任的不良傾向。領導者應該充分認識和利用好製度約束的作用,具體要注意以下環節:
(1)宜具體忌抽象。一個製度如果過於抽象、籠統,缺少具體的條文和實施細則,則難以執行。一些單位的製度常常被束之高閣的教訓之一,正是因為許多製度是包羅萬象的抽象性規定,盡管內容豐富,覆蓋麵廣,精神主旨正確,但一接觸許多具體問題時,則難以對號入座。
(2)道德規範與製度要有所區別。製度製定要嚴格區分道德規範和製度要求的界限。如果製度本身寫入許多道德方麵的內容,則使製度要求過高,脫離現實,以至於影響製度執行的效果。
(3)堅定和平等。經驗證明,能否使製度發揮應有的效用,往往取決於是否堅定不移地執行製度,是否堅持製度麵前人人平等。否則,當群眾發現製度隻是針對百姓而對領導無約束時,必然對這種製度嗤之以鼻,不屑一顧。
5.嚴仁均衡的禦人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