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個人、家庭積累與借貸、合資相結合(1 / 3)

明清江西人口大量外移,形成著名的江右商幫。在這其中,既包括了一些專職的行業經營者,也包含了大量補貼家用的小農者。因此,在江右商人的資本來源、經營觀念和投資方向等方麵表現出不同的類型,體現出多元化發展的特征。

江右商人的資本來源無論經營目標為何,江西商人的經營資本主要來源有兩種途徑:一是通過個人力田、傭工或做小本買賣等方式,或者是通過家庭成員的支持幫助等方式積累資本,投身於商業領域;二是通過向個人、機構等借貸,或者與其他人合夥投資共同經營等方式,在商業領域中逐步發展壯大。

一、力田致富,繼而轉化為商業資本

通過力田致富積累經商資本是江西商人積累資本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中不僅包括眾多的經營性地主,也有不少善於經營的農民。他們通過農業耕作,取得盈餘資金後就轉向商業經營,正如時人所說,他們獲“千金、數百金之產,輒張一肆以逐什一之利”〔清〕魯仕驥:《山木居士外集》卷3,《送邑侯李任庭先生序》。

如會昌縣的蕭敏紀,通過勤於農耕獲得盈餘資金後,經商於川中地區,逐步積累了更多的財富,“自是資漸饒”〔清〕王驥:《蕭理行翁行述》,同治《會昌縣誌》卷31,《藝文》。又如瑞昌縣的陳秀元,起初力田,逐步積累了資金,由是貿易於陝西,最後“腰纏萬貫”同治《九江府誌》卷38,《孝友》。還有如清江縣楊餘盛,在放棄讀書中舉的道路後,同兄弟三人一起在鄉間勤於勞作,並做小販從事經營以補貼家用,逐步積累起盈餘資金,然後經商於湖南、湖北及九江地區,通過專業商品經營逐漸發財致富,“家道漸隆起”《清江楊氏五修族譜》下卷,《敬庵公墓誌銘》。等等。

二、傭工於大戶富室,積累資金後從商

除了力田致富積累資本外,還有一些家境貧困的商人,通過在富商、地主家做傭工,逐步積累起經商資本,然後開始自謀經營,加入到商人隊伍中。

如金溪縣的邱紹庭,起初家庭貧困,於是傭力於富家,積累起資金後,“開炭店於浙之常山”同治《建昌府誌》卷8,《善友》。再如樂安縣的龔濱七,起初在縣城茶肆傭工,積累了餘資後即致力經商,並前往撫州從事商業貿易同治《撫州府誌》卷68,《善士》。還有如金溪縣的李先誠,幼年時傭工於本地大戶周進士家做伴讀,稍長後辭工經商於陝西漢中、西安、華陽等地同治《撫州府誌》卷68,《孝友》。等等。

三、以小本買賣積累資金

江右商人通過從事小商小販,積累起一定資本後再致力於商業經營之路,即古人所說的“從事小買賣而至大開張”同治《萬安縣誌》卷1,《風俗》。這成為江西商人經商資本的又一個主要來源。

明清時期江西地區的商業活動,很大程度上以當時發達的商品經濟為依托,特別是農副產品的商品化。因而,舉凡是手工業品、糧食、土特產和雜貨等,隻要稍有微利可圖,均可成為江西商人負販經銷的內容。不少商人正是通過這種小販小賣積累資財,轉而“至大開張”的。

如瑞昌縣(今瑞昌市)的董伯益,起初以打漁采樵為業,積累起資本後,經商於湖北、江浙等地區同治《九江府誌》卷39,《善士》。再有如玉山縣的王允聰,成年後即負販營生,壯年後與兄長建立煙業行店,經營於江蘇地區,獲得巨大利潤,“累資巨萬”同治《玉山縣誌》卷8,《善士》。還有如豐城縣(今豐城市)的呂仕麟,起初在家鄉負販自給,積累了資金後,開始到外地經商道光《豐城縣誌》卷17,《善士》。再如崇仁縣的謝廷思,起初為讀書學子,後來經商於四川,積累了資金後又於福建、廣東等地區經商,“不二十年,資累巨萬”同治《撫州府誌》卷68,《善士》。等等。

清末徐珂《清稗類鈔》中記載的一位商人的發家經過則更為典型:南昌有布肆,號“一文錢”。聞其創始之主至貧,惟餘錢一文。乃以購麵粉,拾破紙、雞毛於市,範土為兒童所玩之雞狗等售之。久之,積錢漸多,乃漸作小本經紀,勤苦貯蓄。遂設布肆,以資財雄於會城矣。〔清〕徐珂:《清稗類鈔》,第5冊《農商類·商賈》,中華書局1984年版。從中可以看出,店主原來僅餘一文錢,但是通過在鄉市間從事小販小賣,勤儉致富,然後才在省城建立布肆店,走上較大經營之路。

四、教書授徒所得,轉化為經營資本

江右商人中有一部分是棄儒經商者,因而有些商人的資金最初來源於教書授徒,如南城縣的單章,年幼讀書,其後在家鄉教書授課,由於家用不足,於是轉而經商於外,並獲得成功,“累金萬鎰”同治《南城縣誌》卷8之5,《義善》。還有如臨川縣(今臨川市)的李宜民,幼年時父母去世而成孤兒,寄宿於外婆家,長大後起初曾經商於湖北,但並不成功,隻好到桂林靠教書謀生,積累起資金後再到雲南一帶從事鹽業經營,最後成為著名的大鹽商同治《臨川縣誌》卷46,《善士》。等等。

通過教書積累資金,轉而從事商業經營,可說是另辟蹊徑。還有一些人並不親自經商,而是把教書所得交給如兄弟等親族成員經商。如新建縣的夏德潤,孤而傭書,將自己教書所得資金寄給在河南經商的堂叔作為商業資本同治《南昌府誌》卷48,《國朝孝友》。湖口縣的蔡潮,不屑俗事,專意授徒,卻以所入予其兄經紀,販賣致富同治《九江府誌》卷38,《孝友》。金溪縣的李應科,在家設教授徒,弟賈於外,“數虧負,歲寄館穀資之”同治《撫州府誌》卷68,《善士》。他們雖然並非自己經商,但他們授徒傭書所得轉化為商業資本卻是確定無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