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江右商人的經營理念(1 / 3)

明清時期,商品經濟已廣泛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並由此引發了人們思想觀念及社會價值觀念的一係列變化。不僅是富商大賈,即使是“賤爾小民”,也從波濤洶湧的商品經濟大潮中逐漸意識到“富貴不必詩書,而蓄資可致”康熙《華州誌》卷2,《風俗》。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們價值觀念的新變化,科舉已非“天下第一生業”。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觀念的變化情況也各異。

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描述了徽州府社會風尚的變化:在明弘治時期,當地社會是男耕女織、雞犬相聞、比鄰敦睦的和諧畫卷;而至正德以後,由於外出商賈逐增,地方社會則變為耕織不興、貧富失均、逐利忘義、糾紛不斷的場景。(弘治間)家給人足,居則有室,佃則有田,薪則有山,藝則有圃,催科不擾,盜賊不生,婚媾依時,閭閻安堵,婦人紡織,男子桑蓬,臧獲服勞,比鄰敦睦……尋至正德末嘉靖初,則稍異矣。出賈既多,土田不重,操資交捷,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毀,東家已富,西家自貧,高下失均,錙銖共競,互相淩奪,各處張皇,於是詐偽萌矣,訐爭起矣,芬華染矣,靡汰臻矣……至嘉靖末隆慶間,則尤異矣,末富居多,本富盡少,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起者獨雄,落者辟易。〔明〕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編第9冊,《鳳寧徽備錄·歙誌風土論》。但是以江西地區來看,觀念上的轉變則在成化、弘治時就已出現,至正德、嘉靖以後趨於明顯。正德《建昌府誌》以服飾飲食為例,描述了該府從正統到弘治數十年間社會風尚的變化:民眾的服飾穿著逐漸由樸素變為華麗,宴會果肴逐漸由簡約變為繁富,且重視擺設。天順、景泰以前,男子窄簷高帽,衣腰中裾幅周身,袖曲肱而已。婦女平髻,衫製古樸,婚會以長衣。成化間,男飾或蓮子帽、桃尖帽、平頂帽,寬衣大袖,或腰及於膝,或近於胸,鹹非中製。近時稍稍複古,而侈婦服飾僭擬妃嬪娼優。隸卒之婦,亦有黃金橫帶者,俗之敝也,斯為甚。先時宴會,果肴用大器,多不過五品,謂之聚盤。後用小盤,至數十品,謂之簇盤。近時仿京師,雜陳奇品,亦即汰矣。正德《建昌府誌》卷3,《風俗》。服飾飲食的變化,反映了人們消費觀念的變化。而這一變化卻是由社會財富的積累和商品經濟的發展所決定的,同時又直接影響到工商業者的經營觀念並推動商品經濟的發展。

明成化年間,新城縣(今黎川縣)籍著名學者羅玘描述了建昌府(今屬撫州市轄)所屬各縣民眾經營農、商行業的情況:在成化以前,該府所屬南豐、新城和廣昌三縣民眾以經營農業為主,而府治所在地南城縣民眾則以經營商業為主,為此兩方民眾互相瞧不起對方。成、弘以前,建昌府屬南豐、新城、廣昌三縣之民,不出封疆、向食其土之人,以傲乎南城之遂逐於外者。雖然,南城之商亦傲之曰:“吾纏數鏹,傾囷倒稟無後已。”正德《建昌府誌》卷3,《風俗》。這種農民與商人對各自職業的自信以及相互間的不理解,反映了建昌府地區商品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然而,到嘉靖、萬曆以後,南豐三縣也已是“行商漸多,不複重離鄉井如昔時矣”。特別是黎川縣,居民“見小逐末,長幼競樂刀錐”康熙《新城縣誌》卷1,《風俗》。已與南城無異,可見商品經濟對落後地區人們觀念的巨大影響以及社會對這一現象的認同。

這種影響所及,使得越來越多的家庭、家族將“行商作賈”列為子弟及族人“食力資身”的常業之一,認為從事商業與讀書、務農一樣,均為“本業”,均可有所成就。清江縣黃氏宗族祠規規定,族人“謀生各有其道,習藝俱無害理,除讀書力學務農外,凡一切技藝之事,何莫非治生之法,安而行之可也”道光《清江東裏黃氏族譜》卷首,《祠規》。會昌縣蕭敏紀,治家“尤嚴庭訓,謂人患不立誌,士農商賈皆可有成”〔清〕王驥:《蕭翁理亭行述》,同治《會昌縣誌》卷31,《藝文》。不唯如此,不少文人、士大夫的著作言論中也明顯表現出崇商、護商的傾向。明末南豐籍著名學者梁份認為,商人經營屬於勞心力之為,不應進行壓製:(商賈)勞心力以殖貨財,其候時轉物,致遠窮深,經日月出入地,所經營日不暇給,而處心應事有大過人者。乃以經術經世律之,不亦過乎?世之名儒,守一經以求榮一命,其深沉得喪,鹹委之命,況乎其它!吾不知學之負人、人之負學也,可慨也。〔明〕梁份:《懷葛堂集》卷5,《王文佐傳》。梁份的這段議論,對抱殘守缺、輕利重名的迂腐觀念給予了辛辣的抨擊。作為江右王學的代表人物,吉水縣名士羅洪先更從“古今異勢”的理論高度對成化、弘治以來江西出現的“舍本逐末”現象進行了分析,認為商賈經營是社會變化的結果,因而也對社會發展產生積極影響:先王田裏樹畜之教詳,斯民得以厚生而寡外慕。當是時,有弗若於刑者,刑之所必歸也;其安於俗者,則福之所畢集也。後世養民之意微而利欲之阱遍於天下,非捭闔不可飾情,非累忝不可盡積。於是恂恂者多齟齬而卒底苦厄。〔明〕羅洪先:《念庵集》卷15,《明故泉口彥山府君墓誌銘》。由於時代和個性的不同,羅洪先的言論沒有梁份激烈,但態度卻是鮮明的,其批評的對象,也是那些死守“經術經世”陳條的“恂恂者”,因而成為江右商的代言人。入清以後,為商業活動進行理直氣壯辯護的更是大有人在。

煙草種植自明末傳入贛南後,其勢“頗奪南畝之膏”,引起了不少地方士紳的憂慮,“有識之士”紛紛建言製防。嘉慶十年(1806年)出現的新城(今黎川縣)《大荒公禁栽煙約》同治《新城縣誌》卷1,《風俗》。就是這一憂慮的集中反映。然而,道光《瑞金縣誌》的作者卻別具卓識,認為種煙並不會阻礙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賣煙得錢,即可易米,而銼煙之人,即生財之眾,非遊於冗食者也。地方繁富,則商賈群集,又何憂其坐耗易盡之穀乎!道光《瑞金縣誌》卷2,《物產》。同治《廣信府誌》的作者也認為,各地經濟作物的種植是因地製宜的產物,由此對地方社會產生積極影響,不應強行改變:弋陽之苧、廣豐之油與蓮,實出產頗豐。鉛山之紙,精潔遜閩中,然業諸眾小民,藉以食其力十之三四焉。廣豐煙葉盛行於閩,或謂禁之,歲可增粟千萬,然亦地土所宜,易而他種,所收恒不能以半。玉山種蓮亦然。土之所產,原以給民用,彼絀此贏,轉移化栽,皆歸理勢之自然,不能強也。同治《廣信府誌》卷1之2,《物產》。光緒《江西通誌》的作者則認為,商賈發展促進了各地物產的充分交換,由此可以促進民眾生活的改善:養民之政,莫急於通商。鉛山固昔年萬家之邑也,江浙之土產,由此入閩;海濱之天產,由此而達越。推挽之用,負擔之舉,裹糧之裏,日夜行不休。所以集四方納貨賄者,大抵佐耕桑之半焉。光緒《江西通誌》卷1,《建置·鉛山橋記》。應當指出,上麵幾位論者雖然並未完全跳出以商補農、以末養本的傳統觀念,卻明顯地體現出重商主義傾向。尤其是《廣信府誌》的作者,已接近於用經濟規律來說明商品生產和交換關係發展的必然性。這實際上也是江西商人價值觀念的反映。正是在這一價值觀念的推動下,江西地區的社會風氣有了較大的轉變,從而使得江西商人的活動經久不衰。

正是在這種與時俱增的商業活動中,江西商人逐漸摸索出了一些成功的商業經營之道,在促進商人隊伍壯大的同時,也成為江右商人的經營經驗和品質標簽,其中一些已涉及經濟發展的規律性,對今天的商業經營仍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一、注重市場信息、把握市場行情,且精於籌算

許多江右商人在經營過程中注重市場信息,善於把握市場行情,正是憑借這種靈活的商業頭腦,故能在進退取予間不失時機地作出較為正確的判斷,從而取得了成功。各地都有相關記載,茲舉數例如下:(南豐縣王文佐)饒心計……念生殖莫如服賈,乃挾貲遍南北,審時度勢,變通以中要會,人之智竭能索而不得,顧獨得之。家業漸起。〔明〕梁份:《葛堂集》卷5,《王文佐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