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連鎖經營的特征(3 / 3)

連鎖經營總部和加盟者無論它是直營體係或是加盟體係都是獨立的法律實體。加盟總部不需為加盟者承擔法律責任,加盟者也不必為總部承擔法律責任。總部利用加盟者自己當老板、努力賺錢的積極性,以及與當地消費者的良好關係,有力地促進連鎖經營產品或服務項目的推展。

國內最近幾年所推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精神是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而連鎖經營是將決策權與經營權分開,每一家連鎖店在法律上都是獨立法人,獨立負起法律責任。這是連鎖經營特征之九。

特征十:加盟者自負盈虧承擔經濟責任

加盟者參與連鎖經營組織後,必須自負盈虧,並承擔經濟責任。加盟者在法律上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所以在經濟上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企業在發展過程之中由小至大、逐漸發展,常常犯大企業病,稱為“恐龍症”,即大型恐龍的尾巴受到外力衝擊後,信息傳到大腦,往往需要3~5秒鍾的時間,反應太慢,這是恐龍滅亡的原因之一。

企業做大之後,消費者的信息傳到總部也要數日之久,而連鎖企業由於每家店鋪都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及時反應市場狀況和消費者信息,作出適當決策,它就成為一群反應迅速的食人魚,而不是大恐龍。這是連鎖經營特征之十。

特征十一:雙方共同分享經濟利益

在連鎖經營過程中,加盟總部和加盟者在協議期間共同分享經濟利益。加盟者根據加盟合同,向加盟總部支付加盟金、權利金,同時加盟者可以從總部那獲得知名的品牌、成功的經驗和經營模式,雙方共同努力,共同分享利益。

例如,北京東來順涮羊肉連鎖店為了保證羊肉的品質,在內蒙古草原設立羊肉生產基地。不但保證了羊肉品質,也因為連鎖經營店數的增加,規模的擴大而降低了羊肉的成本,並回饋給所有的加盟者。這是連鎖經營特征之十一。

特征十二:長期合作關係

合同期間雙方要保持長期的合作關係。加盟者加入連鎖組織後,和加盟總部是互惠互利的關係。隻有雙方通過長期合作,才能使連鎖事業順利發展。

國內某些連鎖總部,隻在初期輔導加盟者創業,當加盟金收到之後從此就無影無蹤,不知去處。加盟者虧損累累,欲哭無淚,變成連鎖孤兒。這種現象在連鎖經營的導入期,比比皆是。

連鎖經營總部與加盟者的關係,不是戀愛關係,而是夫妻關係。戀愛追求時期,所謂山盟海誓,海枯石爛,都是為了一時獲取對方的情感。而夫妻關係就要互信互愛,一輩子共同生活。這是連鎖經營特征之十二。

在本節中說明連鎖經營的十二個特征。

連鎖總部通過對理念識別係統、行為識別係統、視覺識別係統和店鋪識別係統的建立和完善,給企業員工、加盟者及終端消費者一種極為具體的形象。這是特征一。

同一品牌的連鎖店,無論是直營體係還是加盟體係,都經營相同的業種,銷售相同的產品,這是特征二。

同一品牌的連鎖店,都會發展相同的業態,這是特征三。

連鎖總部和加盟者通過簽訂連鎖經營合同來維係彼此的關係,這是特征四。

連鎖總部,為了維護連鎖企業的整體形象,要求商品、服務和管理能夠達到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這也是為了滿足顧客的需求,這是特征五。

連鎖總部為加盟店實施有效的督導,可以幫助加盟店提高效率、增加效益,提升顧客滿意度,這是特征六。

對總部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加盟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通常加盟者繳納給總部的費用是加盟金、權利金和保證金,這是特征七。

在連鎖店開業前,總部需要對店麵進行地域、商圈、立地評估,地點評估的目的主要是是否能盈利,以及投資回收期的長短。這是特征八。

連鎖經營的總部和加盟者都是獨立的法律實體,各自承擔法律責任,不受對方的影響。這是特征九。

加盟者參與連鎖組織後,總部負責提供產品和服務,加盟者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自己必須承擔自負盈虧的經濟責任。這是特征十。

連鎖經營是一種成功的經營模式,因為連鎖總部和加盟者,在連鎖經營過程中雙方共同分享經濟利益,每一項經營活動都應兼顧雙方的利益。這是特征十一。

在簽訂連鎖經營合同期間雙方要保持長期的合作關係,才能有助於連鎖事業的發展。這是特征十二。

連鎖經營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什麼是連鎖經營的CIS?

加盟金、權利金和保證金的定義是什麼?

連鎖經營合同包含哪些內容?